周桃这次没有用武器砍它,一方面是觉得它伤不到自己,用武器对付它没必要,还不如试试自己的拳脚功夫。
现在看来,这些的拳脚功夫,确实还没全部丢掉。
甚至比自己想像得更加有力量和敏捷。
另一方面,发现这只狼的皮毛很厚,想着能不能把皮剥下来,做成一件保暖的皮衣。
这时候农村有这样的习惯,家里养的狗死了后,会把皮剥下来,硝制起来用来做皮背心。
周桃狠不下心对狗做这样的事,但是狼就不必心软了。
这只狼虽然被自己打中了几枪,破坏了狼皮的完整性,去卖钱的话,肯定受影响。
如果只是给家人做皮衣穿,那就没问题了。
就算做衣服不合适,把一张完整的狼皮铺在地上做软垫,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把狼提起来掂了掂,比想像的还要沉。
收进空间后,准备带回家交给爸爸处理。
农村里有人懂得处理狼皮,她可没这个本事。
当然狼肉可以炖来吃。
据说它能滋补五脏,那就给全家人补一补,大冬天炖烂了吃,也算是给家里添了一道菜。
做完这些,忽然心里一动。
这头狼都离自己这么近了,怎么智脑没有发现?
又或者早就发现了,却故意不提醒自己?
“它对你一点威胁都没有,还需要我说什么?”智脑振振有词地回答。“如果你什么事情都依赖我,那以后怎么变得强大?”
周桃一听,居然无言以对。
好吧,自己现在对智脑确实太依赖了,忘了一个人想要强大起来,终究靠自己。
因为这头狼的出现,她现在不急着回去了。
以前一直以为大青山没有野兽,现在看来,是自己想错了。
那就继续找一找,看有没有其它野物。
如果能多打几只回去,那今年就能过个肥年了。
“让你帮我找些野物,这总没问题吧!”周桃对智脑说道。“如果叫我在大青山大海捞针,太浪费时间了。”
打猎跟钓鱼一样,享受的是过程。
本身寻找的过程,就很刺激。
如果她无所事事,可以整天整天在大青山游荡,那她也不介意自己慢慢找。
“没问题。”智脑回答道。“向前两百米的地方,有一窝野猪,是一只成年母猪带着九只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