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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第1页)

“群演不需要试镜,开机是明年三月下旬,到时候你和我一起去就行。”看谢笙同意了的江清悟用指尖点了点谢笙的手机屏幕,“这是一部职场剧,不过和我们打工不一样的是男女主都是白领,所以多看点职场剧你很有可能演的就是坐在办公室一直打字的白领。”

还没毕业就要成为社畜的谢笙打开江清悟发给他的原作,准备先粗略游览一遍。

电视剧由知名作家的小说《小电驴与兰博基尼》改编,讲述的是家境普通的大四女主在找工作的路上因为走神不小心撞上了正开着兰博基尼出来炸街的公子哥的车,因为没有钱赔偿于是被公子哥拉进他公司打工还钱的故事。

谢笙看书的速度很快,一个晚上大致把剧情看了五六成。毕竟他不是主演,男女主在职场中迸发的爱情火花和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简单来说,总的概括就是:他们的故事里没有我。

“悟,你要试镜的是哪个角色?”只认出了男女主的谢笙对着简介看了好几次,也没看出来江清悟所说的男三是谁。

刚从楼下搬上来一大件快递的江清悟正拿着剪刀对着快递无从下手,不过还是回答道:“女主的发小,那个只弹琴不谈情的搞音乐的。”

女主的发小和女主一起长大,几乎都在一个学校。不过这个发小不光脑回路清奇甚至只爱搞音乐,这个世间的纷纷扰扰都与他无关。

“哦。”又低下头摆弄手机的谢笙想起什么又重新抬起头,“我看小说里女主的发小不光会吉他还会贝斯电子琴,悟你”

谢笙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看到江清悟从快递里拆出了一把崭新的吉他。

没有应声的江清悟将吉他搁在衣柜门上,又开始拆第二个快递。

是一架电子琴。

谢笙真的惊了。

这世上有江清悟不会的东西吗?

“我不会贝斯,也不会打鼓。”看穿了谢笙心思的江清悟将电子琴架在了房间中间,并把快递箱子堆到门外,“钢琴是小时候就学过,吉他是初中觉得有趣才学的,现在估计忘光了。”

“真的吗?我不信。”真的不信的谢笙收起手机,转过身子对着拿起吉他的江清悟,“随便弹一首我听听你真的忘了还是假的忘了。”

抱着吉他的江清悟一只手轻轻按压着弦,另外一只手拨动琴弦。

嘴上说忘了,但身体还记得那种感觉的江清悟很快就找回了那时的手感,开始练习弹奏一段歌曲。

“说真的悟,你一个人就能出道了。”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和江清悟的差距大到江清悟等他一年都追不上的谢笙强打起精神,勉强的笑了笑,“你又会演戏还会唱歌跳舞,双栖吧。”

停下拨弦动作的江清悟抬眼,手指无意识敲打着吉他的琴面。

被看的难受的谢笙不自觉缩了缩身子,“干嘛?”

“要不学学看?”一直没说话的江清悟突然开口,“我教你,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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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一次进组

大一刚刚进校时谢笙一直觉得时间过得很慢,慢到他经历了很多很多事情。

然而到了大二,特别是自从答应江清悟学习吉他钢琴与当群演后谢笙又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因为他好像什么都没做,就要期末考了。

就连一月份江清悟的生日他们也只是买了个蛋糕,没有大餐更没有什么隆重的场面,最多点了个蜡烛庆祝江清悟试镜成功,两人吃完后继续练习吉他和电子琴。

期间沈从心他们来问过谢笙要不要去漫展,每天日程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谢笙拒绝了沈从心的好意,他甚至好久没有和方兆赫出去吃饭了。

寒假,谢笙和江清悟重新短租了一套房子。每天还是两点一线的谢笙虽累可又觉得很充实,因为他的吉他学会了大概半成,江清悟不光教他指法还教他看谱和乐理,他第一次接触这些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

大二第二学期开学,谢笙跟着江清悟去找辅导员请假。核实了他们是去拍戏的辅导员表示他们不需要上课,但是期末考一定要回来考,不然影响毕业证。

三月底,马上就要去拍戏的谢笙兴奋的一晚上没睡着,将自己马上就要上电视的消息发给了方兆赫,并让他转发给自己的父母。

他骄傲的对屏幕那边还在“啊?”的方兆赫说:“哥们马上就要上电视了,到时候记得拍照片发朋友圈啊。”

屏幕另外一边的方兆赫好像听不懂中文一样,他重复道:“真的假的?哥们你真的要去拍戏了?!”

在去拍戏的前一天,林甜高柔柔为了庆祝谢笙成为她们群里第二个去拍戏的人特地张罗了一顿火锅。谢笙本和方兆赫有约,可又不好推辞,于是主动询问能不能把自己的发小一起带过来。

得到了林甜的同意。

方兆赫身为一个e人很快和沈从心他们打成一片,如果不是谢笙在场估计能把谢笙从小学开始的黑历史从头到尾说一遍。

快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的谢笙埋头苦吃,身边的江清悟却饶有兴致的听着方兆赫的滔滔不绝。

最后,大家说着“苟富贵,勿相忘”“以后有群演一定要叫我”“可以帮我问xx要个签名吗”结束了这场饭局。

没有喝酒,却觉得自己昏昏沉沉的谢笙看着摊开的行李箱,一点都没有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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