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笙猛地抬起头。
过了太久自食其力的生活,她竟然忘了,以前要饭的时候,可是东家要一口,西家偷两口的。
这家人不给,就去下一家,总有人给饭吃。
这个村子收不到菜,那就去其他村子收,总能收到足够的菜。
姜笙高兴起来,又塞给乞儿五个铜板,叫他买点吃的喝的,衣服也送他了。
可回过头,郑如谦依旧那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姜笙懵了,“二哥,咋了又?”
“你当我没去隔壁村?”郑如谦眼含热泪,“别说是隔壁村,我连隔壁镇都去了。”
结果还是一根毛都没收到。
可见背后的那只手实在是厉害,竟然覆盖了整个县。
姜笙的表情又耷拉下去。
这可怎么办啊。
眼瞅这兄妹俩又要对望流泪,角落里的长宴摇了摇头。
“既然本县收不到,何不去隔壁县试试?”
已经想到去隔壁村,隔壁镇了,怎么就不能换个县呢。
只因为思维太固化。
只因为他们最远去过县里,不曾走过更多地方。
人的视野拓展,格局才会更大,胸怀才会更广。
多看看外面的世界,总归是没错的。
郑如谦有些呆滞,其实他不是没想过去隔壁县,只是人类对于未知,总有股打心眼里的怯。
他害怕隔壁县的百姓不好说话。
害怕背后那只黑手也覆盖了隔壁县。
害怕来回路途中出点什么问题。
最害怕的,是自己做不到。
郑如谦的内心充满了撕裂感。
他害怕这个,也害怕那个,但想来想去,他还是最怕成为一个废物。
尤其是在哥哥弟弟们的衬托下,他不想平凡,更不愿庸碌。
好大会子。
郑如谦握紧拳头站了起来,“我去。”
“现在就去。”
说完他抓起外套,又从姜笙手里要了二两银子,便义无反顾地冲上驴车。
方恒赶紧追上去,帮打驴车。
明明刚才还在撕裂挣扎,转眼间人就跑了。
姜笙都没反应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驴车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