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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站笼内外(第2页)

不管什么科学不科学,事情就是这么生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时代。

他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事实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终是一个社会上的烂仔。后来接受的学习,也多半是和杀人有关,历史只能算是初步了解,谈不到精通。

但是他却可以确认一点,他所学过的地球中国正常历史上,宋之后是元,元之后是明,再后为清。可是在这个时空里,时间出现了拐点,元朝并没出现,而是宋金对峙了极为漫长的时间,以至于让人认为始终就会这么对峙下去。

直到两百多年前,在这具躯体的记忆里,金国出现了一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挥师下江南,攻灭宋室,形成一统。

然则,通过记忆,他至少可以确定,现在自己所处的时代,就是大金天佑帝二十三年,至于换算成公元纪年……见鬼,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他只能确定,自己所处的城市是距离京师二百四十里的津门。

由于有着运河的关系,九河下梢的津门富豪商贾6续云集,如今已是金国北方的经济重镇。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就是津门的县衙门外八字墙。两边的木笼里,站的全是津门的混混,自己这一世的名字,叫做赵冠侯,身份与那些同样站在笼子里的难兄难弟一样,都是津门地下社会的从业者:混混。

这群烂仔算是这片土地上的独特生物,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们与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区别,虽然属于地下世界,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混混们同样畏惧法律,不敢触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护费,同时也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们欺行霸市,于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虫。

金国的官府,极有后世某些专家学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态势,只要火不烧到自己头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于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对上这些恶棍泼皮,则束手无策。

他们不犯死罪,是不能问斩的,若说配,往往要惊动刑部,给刑曹们增加许多工作强度,那些京官心烦之下,说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县官也请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于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闹的烦了,就一支签票,让衙役把人捉来,不问青红皂白,当堂打一顿板子,算是给事主出气,自己也落个清净。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顿板子下来,实际没什么妨碍,一边挨打一边问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国官员百姓都尊崇祖宗,为保上辈清誉,通常还是不管为妙,也就由得这些混世魔王嚣张下去。

大金国前几年在高句丽与扶桑开战,兵精将勇,指挥有方,加之粮饷充足,器械精良,战事自是大胜特胜。大军一路高歌猛进,杀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军奋勇,将士用命,部队从高句丽的国都,一路猛冲猛打,先是冲过了鸭绿江,接着又冲过了山海关,若不是倭人眼见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万难追及,主动提出议和。怕是那十几万大军,就要冲到京师,天子多半就要到陕西去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没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认怂,同意议和。为了表示忏悔臣服之心,只象征性的要了两万万两白银做军费,又要了几块租界,上赶着给金国人当佃户,可见倭人短视胆怯,不值一提。

经此一事,大金皇帝觉得倭人虽然无用,但是金军也需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次争取跑的整齐一些。于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员在津门小站编练新兵,委了他一个兵备道的前程,权柄也给的极大,津门庶政事权,尽委其身,军民两政皆可过问。

袁道台当年与其父进京等缺时,曾于津门吃过混混的苦头,对于这些毒虫深恶痛绝。一边练兵,一边开始对混混下手,以极为残酷的手段进行整顿。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头,那就只好用私刑。这些名为站笼的木笼,并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没有特定的目标。衙门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传,只要自己承认是混混头领,锅伙里的寨主(注:津门此时混混组织称锅伙,头领称寨主),就有资格到里面去站一站。

只要诚心改过,在站笼内大声认罪那些看守站笼的官兵就会把人放出来,用剪刀剪了混混头上的作为标志的假辫,再去钻纪女的裤裆,这官司就算了结。

靠着衙门大墙边上,站着十几个面目普通的纪女,穿着大花袄,红裤子,衙门每人每天给十个大子儿,从事此工作。钻裆的时候,混混需喊一声“娘,儿过来了。”纪女应一声“我的儿,你钻吧。”然后钻过裆去,就可以看做脱罪,转身回家没人会阻止。

可是混混这种地下社会人员,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张面皮。既剪了辫子,又钻了妓女的裆,那还混个什么?从此以后,街面上没了你这号人物,还怎么做混混的营生。

如今站在站笼里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锅伙的寨主,若是当众丢了面子,与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区别。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这几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经有十几个,剩下的还有咬牙硬挺着,没一个真的去钻裆。

这种站笼,也成了一个身份的象征,只有够资格的混混,才能在这里站一下。事情的展从一开始的整顿秩序,演变成了津门各路混混的义气之争,大家都以到站笼里赴死为能。

各路混混锅伙里的头目,若是不敢来这里等死的,就会被看不起,虽然活着,也与死了无异。乃至于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这里送死,维持自己的体面名声。

等待死亡的人比处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队,笼子里站死一个,自己就过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儿(注津门称官兵为老架儿,军官为老总),他不是土(死)了么,该我的个了,您老受累,把我弄进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点将,自己应卯,总之,笼子里从来没空过。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赵冠侯,事实上根本不是地下社会的头领,只是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组织中,混出个大名堂,主动过来站笼。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后,赵冠侯只觉得心里生起巨大的无力感……这种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杀手,也是地下势力的一部分,他并不歧视混混,但是他歧视送死的人。尤其当这种愚行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就更有一种含血喷天之感。

这种笼子修的就是让人待不舒服,不管身体素质多好,在这种笼子里站不了一个小时,就没了力气。加上气温极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坚持的时间还要缩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不久前刚刚昏过去一次,然后被自己的灵魂吞噬了他的灵魂。事实上,他已经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点办法,那么坚持不了多久,刚刚活过来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阵阵叫骂声传过来,那些还有体力的混混,全在指天骂地的咒骂。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汉,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时,口内要不停叫骂,站笼内,也是一样。人在里面,嘴里不曾停顿,各路津门的混世魔王都与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生了些不足为人道的关系。

赵冠侯尝试着喊了两声,现自己的嗓子没问题,现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声音了。

自己不能浪费这次机会。或许是靠着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这次穿越的机会,自己应该珍惜,而不是挥霍掉。他清了清嗓子,运起中气高唱起来“将身形来至在大街口,遵一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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