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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她眯起眼睛,极力地想要适应那线光明,却被灼伤了双眼,滚烫的火舌铺天盖地,如同一场来势汹汹的山火,瞬间便将整个空间都烧成红色。唐姣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火焰烧焦,皮开肉绽,其实并不疼,因为神经已经彻底枯死,不过她的脑袋被固定在了原地,眼皮像是被强行撑开一般,能做的就只是看着自己走向灭亡。

皮肉皲裂,血色的肉暴露在空气中,皱巴巴如同刚从羊水里取出来的婴儿。

唐姣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急促似擂鼓,震得她鼻腔淅淅沥沥流出血液,脑中的每一寸神经都在清晰地破裂,耳蜗发出垂死般的嗡鸣,轻轻巧巧的,扑的一声,彻底失去了听觉,但那些恼人的声音不是出自别处,正是出自她的躯壳之内。

火焰将血肉蚕食殆尽,森白的骨架逐渐充斥了视野。

在唐姣被这种绝望的感觉吞噬的最后一刻,鸡鸣声破开了憧憧黑夜。

她睁开眼睛,记忆如同潮水般涌入脑海。

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个屠夫,以杀猪卖肉为生,平日里生活得倒也很充裕。

唯一的缺点就是每件衣服上都沾了肉腥味,他自己也感到厌烦,可惜每天摆摊收摊太过忙碌,屠宰一事又太消耗体力,每次回家了都只是搓一搓衣服了事,他那双长满了茧子的手在握刀的时候有多灵巧,在搓洗的时候就有多笨拙,无论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到后来,他也怀疑起来,那种味道到底是沾在衣服上还是沾在他身上的。

或者说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灵魂中,洗不干净如此罪孽了吗?

久而久之,屠夫也已经习惯了浸在血里的味道,邻里街坊彼此之间都熟悉,见到他的时候还会调侃一句,说他“浑身一股子杀生的气息,一看就不好惹”,不过,今日却很不一样,屠夫在出门之前认真地嗅了嗅身上有没有味道,从箱底摸出来新衣服穿上。

隔壁卖早点的青年看到他出门,下意识招呼了一句,今天凉爽,适合摆摊啊?

屠夫摆了摆手,说,今天不摆摊,怕肉腥味弄脏了衣服。

青年这才注意到他的不同,上下打量一阵,笑道:是有什么喜事吗?

屠夫难得露出了窘迫的神情,说:也不是什么喜事,就是之前跟你说过的

青年恍然:哦!

总归时间还早,屠夫就跟着青年慢腾腾晃到集市,帮他一起摆摊,热腾腾的包子出了炉,青年塞给他一个,自己拿了一个,包子烫口,两个人一边呼呼地吹着一边吃着。

青年问:是你的青梅吧?

两个人的手都不怎么怕烫。

屠夫把包子咬了个口,看热气在破晓的光芒中升腾。

他说,我都说了她来找我,她家里肯定是不允许的,结果她非要来,唉!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的,可青年还是看出来他脸上掩不住的喜色。

小孩子之间是不讲求什么等阶次序的,家里贫穷的不会因为你家里富裕就高看你一眼,家里富裕的不会因为你家里贫穷就不跟你玩,屠夫就有这么一个青梅,大家闺秀,是镇上有名的家族,小时候和屠夫常常一起玩耍,久而久之,两个人都对彼此有好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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