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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恶贼吾必杀之(第1页)

“某有话说。”董新山兴冲冲站了出来。“某当兵之前是做的猎户,对地势熟悉的很。剧县通往齐国临淄方向有一小道,平日走的人甚少,又非官道,某想来应该可以骗得过贼寇。”

“嗯,若是这样,那由你先提前去熟悉地势,好做埋伏。”武承点了点头,又有意无意的敲击着桌案,“新山啊,孙全让某太失望了,今后还得靠你了。”

“属下明白!”

董新山眼见跟他平级的孙全已经授首,不管武承以后降还是升,军司马这个位置按照资历想来都是自己的。

虽然平日自己对晋升没那么大兴趣,但现在塞到嘴边的机会还是有必要争取的。

再加上武承刚才这番话,自己再蠢笨,也知道该怎么做了。

“将军事不宜迟,得早做准备。”刘煜见解决一个难题,又进言道:“虽然现已封锁了军营,但夜长梦多,得尽快让孙德去联络贼人,就定后天午后,九月十五!”

“如此甚好,众将早做准备,孙全那一曲人马就先由某亲自来带!”武承发布了最后一道命令。

“诺!”众人异口同声。

第二日,众人便紧锣密鼓的行动起来。

这边孙德独自一人去往牛首山贼寇的营寨报信,刘煜则去往糜竺的府邸,商量诱贼入套的事情。

来到糜府大门前,却被仆从告知糜竺并不在家,原来是听闻隔壁县遭贼人洗劫,跑到朱虚县施粥行善,连同糜芳也一同去了。

刘煜听完也不废话,一夹马腹,拍马就走。在路人的指引下,风驰电掣就往朱虚县赶去。

约半刻钟,逐渐进入朱虚县境内,策马行在田间小道上。

这个点本应是麦苗长势喜人的时节,可映入眼前的却是成片倒下的麦杆。

刘煜下马查看,只见一些清晰可见,杂乱无章的马蹄印和人的脚印,土壤和麦秆上还残留着已成褐色的血迹。

“呜呜呜,呜呜呜”忽听得一阵抽泣声,刘煜沿着抽泣声望去,只见一老妪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童坐在田埂边。

刘煜已隐隐猜到是怎么回事,内心却还是驱使他上前查看。

“老人家,为何独坐此处哭泣?”

“你,你是何人?”老妪抱紧怀中的孩子,警惕得看着刘煜。

“吾乃隔壁剧县的郡兵,非是贼人,莫要害怕。”刘煜表明身份:“不知老人家缘何抱着孩子独自在此?可是遇到什么困难?”

“兵?哼,兵又怎样,贼又如何?”老妪在听完刘煜说完反而一脸轻蔑,“都是吃人不吐骨头。”

“此话怎讲?老人家,吾初来朱虚,实不知啊。”刘煜一肚子委屈,自己明明是本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上来询问的,结果还没问个明白先被一顿嘲讽。

“前几日,那贼人下山劫掠之时,也不见你等前来。”老妪呜咽着,“可怜我那儿子惨死在贼人刀下,儿媳也被掳走。如今只剩下我跟孙儿,眼见快到丰收的季节,现在被这么一糟蹋,冬天可怎么活啊。呜呜呜”

老妪说完又开始哭泣,怀中的婴童彷佛听懂了老人所言,也哇哇的跟着啼哭起来。

刘煜见此内心不忍,从怀中掏出些许五铢钱:“老人家,这点钱你先拿去,吾刘煜在此立誓,这群贼寇,吾必诛之,还乡民一个公道!”

老妪颤颤巍巍接过钱,才相信刘煜不像那些凶神恶煞的贼人,连声道谢。

刘煜也不愿多做逗留,乱世有乱世的活法,可怜人太多自己也顾不过来。

就说这一路上就不止这老妪一家,贼寇这波劫掠下来,怕是大多户都是十室九空了。

就算侥幸存活下来的,冬天一到没有口粮,也是活活冻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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