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一个姐姐么?”雷娜塔小声地在自己胸前比划,“这里很大很好看,喜欢穿蓝色的毛衣。”
“她叫朝潮,对不对?”零号诡秘地一笑,“她确实是个性格很好的人,我可以告诉你怎么找到她,不过一定要快,最好今天晚上就去,不然再过不久我们就没机会了。”
“为什么?”雷娜塔不太懂,零号的口气听上去很急。
“这个你不用管,也管不着,大人们想做的事情是不会告诉小孩子的,小孩子就算知道了也没办法反抗,我们只用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零号用眼神示意雷娜塔凑近些,贴在她的耳边小声低语。
由冰青色组成的地下洞穴里,龙族的尸骨仍旧傲然挺立,便如那些陈列在博物馆中的霸王龙塑像。男孩漫步在这具骸骨的身边,仰头看着这位曾经的老熟人,从骨骼到头颅,每一处都散发着似曾相识的气息,龙族看待同族的时候从不以外貌决断,而是像狗群一样单凭嗅觉来确认,他们能察觉到彼此身上独特而强大的血统。
“又见面了,我还记得我们曾以鲜血为证的誓约,誓言彼此并肩作战直到血流尽失为止。如今看来真是些老掉牙的笑话,每一个人都没有遵守誓约到最后,大家都变了很多,有的人再也见不到了,有的人褪去了往日的光环,獠牙与利爪尽数蛰伏,变得像个谨慎卑微的小宠物。”
男孩抚摸着龙的骨骸,低声细语,他缓缓飘向半空中,正对上那双大理石般的眼睛,这是这条龙身上保存最好的部分,除了失去灿烂的色泽,一切都如活着时的模样。
他划开手腕的动脉,浓腥的鲜血如受到某种力量的牵引,坠向骸骨的头颅,然后沿着那些崎岖的蓇葖和鳞片淌过每一寸肌肉,没有丝毫撒漏。
奇迹发生了,这在赫尔佐格看来已经死去了上百年的尸首再度颤抖起来,死去的下半身仍旧在那把莫辛纳甘刺刀的制约下死亡,但在那以上的部分缓缓开始挪动,就像一个沉睡了太久的巨物活动自己僵硬的脖子,生物活动所必要的神经传输在这一幕面前完全违背了科学的法则,巨龙的鳞片如展翅那样依次开合又闭拢,眼睛里亮起淡淡的金色微光。
“好久不见,朝潮。”男孩轻笑着说,这是他难得的温柔,世界上大概只有朝潮曾经见过,他的声音不再那么冰冷,清越的像是恋人间的低语。
蓝龙的苏醒并无史书中所载的那么暴戾,反而更像大梦初醒的睡美人,她紧紧盯着男孩的面孔,花了些许时间才能判断他是什么人,在那种身体机能完全停止的情况下,就连思绪也是中断的,她的记忆仍旧停留在被莫辛纳甘刺中的前一瞬间,遍地都是灰色装束的军人,手里拿着最原始的武器向着她冲锋。
“我该……叫你什么?”蓝龙说话了,还带着些许的犹豫,声音清冽如水,让人想到林溪间流淌的清泉。她记起来眼前的人是谁,虽然知道他曾对自己做过的事情,但作为一个放在当代会被称为是大和抚子的温润女孩,生气这种感情对她来说实在是难得的体验。
“李雾月吧。”男孩淡淡地说,“我去中国的时候没有能找到你,据说你好像已经被那里的屠龙世家杀了,所以我就在中原待了一阵子。恰逢是朝代更替不久的乱世,想着索性在这里扶植一支自己的势力而建立起了西夏,就也为自己取了个人类的名字,我还挺喜欢的。”
“你……好像变了很多。”朝潮说,她能感觉到有哪里不一样,但是说不上来,记忆里的李雾月是个捉摸不透的人,但还不至于连表情都没有。
“我学着尼德霍格的手段抛弃了自己的感情,自然就变成了冰冷的石头,这世界上能让我有所触动的东西已经不多了。”李雾月伸手轻轻抚摸着朝潮的头颅,眼底里流淌着淡淡的光,他已经无法理解这种名为怜惜的感情了,但并不代表不会拥有。
邦达列夫误解了一件事情,他以为李雾月和朝潮之间有一腿,作为一匹种马,看到男女之间的关系他总是会用他的下半身来思考。
可对龙族来说,他们是可以无性繁殖的,尼德霍格创造过白王和八位君主就是最好的证明,即使只有一条龙,只要力量足够强大就能缔造生命。
至于性别这个问题,则是龙王们自己的选择,能以想要的形态来出现,如果有人能够近距离仔细观察龙的身体,就会发现他们其实更本没有象征两性的器官。
如大地与山之王耶梦加得历史上就曾是匈奴王阿提拉,那会儿的他可不知道坐拥多少后宫,考虑到后来的她以夏弥的身份出现,两个跨时代的故事放在一起,就妥妥的美少女开三千后宫的剧本了,能让一群天天做美梦妄图左拥右抱的男人羡慕到发疯。
李雾月和朝潮的关系友好,只是因为他们在最遥远的那个时代率先签订了契约,是维持最久的战友。也是因为有这两个前车之鉴,其他龙王们才放下戒备选择彻底的合作,最终成功给予尼德霍格致命的伤痛。
“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朝潮不太理解,失去感情固然可以少了很多痛苦,但也意味着缺乏对世间万物的感知,不再会特意欣赏某种东西,所谓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千奇百态,在龙王这样的力量面前看起来就是自己也可以捏造出来的产物,提不起任何兴趣。
“黑王赐予我们的血统其实是种诅咒,只要他不死,我们永远都是他控制下的奴仆,受他驱使,按照他的意志行动,所以我们才会选择一起背叛他。”李雾月说,“可即使这样,那种潜藏在血统中的威压控制依然无法抹灭,绝大多数龙族生来都暴虐嗜血,视身边的一切为仇敌,吞噬友人灭杀亲属。你曾经教给我来对抗这种狂躁血统的办法,但很可惜对我来说没什么大用,只能有效一时,而不能有效一世。”
“我对这个世界已经厌倦了。”李雾月淡淡地说,“我曾按照你说的,试着寻找还有什么东西能让我眼睛一亮,我去过这颗星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遗憾的是即使我还拥有感情的时候,整个世界对我来说依然乏味。也许早在我诞生的时候就不该被赐予风的力量,它让我能轻易踏遍想去的地方,早早就欣赏过了一切,再也找不到能让自己放松的东西了。我只能选择释放自己的本性,让血统里与生俱来的渴望成为我追求的唯一,否则我迟早会因为无聊选择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