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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第2页)

不过他近来也活得有声有色,常常被人夸神采奕奕,他想了想,好像只是恋爱和工作都一帆风顺,所以不用再愁眉苦脸了。

丁厌有幸把头发留长,对拍照留影的执着和热爱随之只增不减,再加上有了楚瀛这个现成的工具人,他物尽其用地钻研尝试了许多的他拍手法。

楚瀛很纵容他的这些小癖好,而拍照这个事情,也让他看清了楚瀛的一些小癖好。

他们有时会拍合影,反正不露脸,所以衣着和姿势只管随心所欲的来。

丁厌目前最满意的是他和楚瀛模拟宴会正装打扮的那系列图,场景简单,就是站在穿衣镜前拍的。他穿一条礼服长裙,楚瀛则脱去了外套,只着衬衫;灯光从头顶落下,低暗暧昧的光影交错的边界,一只来自后方的手掌扶着他纤细的腰,修长有力的手指与柔弱的肢体对比鲜明,刚劲与柔美,浑然天成。

凡是不懂得欣赏的人,注定会度过较为悲惨乏味的人生。

当天晚上他对楚瀛的手表现出了异常的兴奋和喜爱。

而且他真没想过还有活人能把正装穿的那么好看,白衬衫熨贴而不紧绷,每一条衣褶都恰到好处地突显了身材的优点,端正而优雅,使丁厌罕见地尝到了一次被帅到腿软的感觉。

但平心而论,发出去最受好评的一定是两人在车里拍的那一套,虽说他对那身衣服没有很喜欢,像硅胶娃娃才会穿的,纯黑色,材质是蕾丝和薄纱,很暴露,很羞耻。高跟鞋尖得仿佛能把人杀死。

可搭配上豪车的真皮座椅和富有科技感的仪表盘,那金钱、权力与美色相结合的诱惑力堪称无人可挡。他相信如果他敢发表,将在论坛里收获一栋千层高楼。

那天他被楚瀛按着()了好多次,看来多数男人的性癖还是具有趋同性。

他也让楚瀛在那堆照片里评价过最喜欢的。但他们的喜好偏离严重,楚瀛另辟蹊径选了一套他觉得相当不起眼的片子。

那是某天在床上闲来无事,楚瀛亲自掌镜帮他拍的,色彩调成了单一的黑白,重点拍了他的脚踝、手腕、背脊、后颈等,他细细的骨头像嶙峋的鱼刺,皮肤呈僵死的灰白,又因为反光而透着润泽的饱满感。

用丁厌的话来形容是:很怪。这套照片里他一点也不美,甚至那看不出是他。

楚瀛却将它打印成实体还制作了一本相册,并在手机里保存了原图,偏偏不告知他喜爱的理由。

丁厌认为这是极端自恋的体现,楚瀛喜欢那套照片,无非是因为那是他自己拍的。

但自从他发展出摄影的爱好,对方送了他不同型号的胶片机、单反、微单,林林总总加起来可是好大一笔钱。丁厌能有什么异议呢,他还要缠着楚瀛帮他拍更多照片呢。

最近令他犯愁的是另一件事。他偶然翻到了楚瀛的护照,这个人是七月底的生日,不远了。

这是一项重大难题和挑战,丁厌自诩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可他是真送不起符合楚瀛消费习惯的礼物啊……

思来想去,他登陆了论坛。

大半年前他在星球发的那条帖子积攒了上百条回复,是铁证如山的黑历史。丁厌曾去版务处理帖里提交过删帖申请,但管理员私聊他问他那帖子里的内容是捏造还是事实,他被问懵了,说当然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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