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灵着泡泡袖抹胸短款绸制婚纱,长叠起的头纱落在人腰间。
是酷飒又骄矜的大小姐装扮,此刻正翘着二郎腿,戴着遮阳墨镜坐在一辆复古紫色跑车车前杠上等待白鹊洲。
大小姐神情慵懒,黑色长靴都是酷气不羁的。
所以当着白鹊洲一身宽松休闲的黑西装出来时,原本还觉得自己气场极高的男人,自动在大小姐面前卸下几分傲气。
他站到则灵身前,伸出手臂供她扶着下车。
“这就是展现你们日常的一组拍摄,随意就好。”琳娜的先生最善于抓怕瞬间,他认为一瞬间的情绪最抓人。
比如颔首的宠溺一笑,再比如偷瞥被发现的转移视线。都是转瞬即逝的情感,也是人最真实的情感。
则灵踩着黑色长靴,再次往车身上一倚。
白鹊洲无奈摇头笑,他家这位大小姐就是从小被管教的太过严格,所以人后骄纵又娇气。
吃饭是要哄的,睡觉是要搂着拍背的。
特别她骨子里又带着点懒洋洋,除了对跳舞卖力外,其余都是能瘫着就瘫着。
就如此刻拍婚纱照,她也往车前杠一倚。
似是在说,小白子,来伺候本公主吧。
白鹊洲也不去拉她摆任何姿势,只是顺势往她身侧一站,手臂擦过人腰肢,撑在她身前。
微风一过,白鹊洲勾着唇角帮大小姐整理碎发。
“娇气死了,灵娇娇。”白鹊洲附人耳畔,暧昧说道。
则灵立刻伸手去捏他耳朵。
今日的白鹊洲还带了耳钉,再加上脸上架着得那副墨镜,处处都透着纨绔子弟那股劲。
则灵都不禁陷入沉思,曾经在她的记忆里,白鹊洲分明是一个斯文的满带书香气的少年。
分别数年后,一身痞气,如果不是了解他为人,只怕第一印象都会给他扣一个花花公子的帽子。
“娇气,你不还是把我娶回家了?”
白鹊洲居高看她,墨镜之下的一双桃花眸,潋滟水色。
“本少爷是个死脑筋的人,就非要在一个坑里反复跌倒。”所以再次相逢的那个春节,白鹊洲追她出包厢,匆忙逃离的人不知是不是自觉理亏,居然脚一崴地摔下楼梯。
当则灵头缠纱布,泪眼婆娑看着他问,能不能留下来照顾她时。
白鹊洲心中第一个滑过的念头是,这个女人肯定有想玩自己,再将两人的经历发到网上。
可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留下。
反正这些年他心里也没再容下任何人,所有人都挪谕他是个花花公子,但只有他心里知道,他在等一个坏女孩。
那个将他文气撕碎,换上花花公子外衣隔绝各类□□的女人。
白鹊洲揽着人腰肢,指骨都在发力,恨不得将人整个揉进自己怀里,“大小姐,以后我会更加宠你,惯你。无条件的服从于大小姐,让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哪个男人能容得下你的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