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晕厥边缘,尚存的一丝理智,让诺曼硬是挺住了。
对方只给了6个小时的时间,他若是昏迷了,以自己的身体状态,极可能错过这个时间。
所以他不能昏迷!
是。
他的确是宁死不肯为奴,所以反正都不会答应,昏迷不昏迷的影响不大。
可他不是一个人。
哈利·奥斯本,他的儿子,一个从小没有享受父爱的可怜小家伙。
爱丽丝已经言明了。
就算诺曼不同意,他死后,对方也会找哈利再签订契约。
这中间少说有两三年的间隔。
可对方话里的意思,他们等得起。
这说明什么?
对方恐怕看上的,不是奥斯本的某些技术,而是看上了整个奥斯本集团!
对方的背后,必然是一个组织。
一个能量不逊色奥斯本集团的组织!
奥斯本集团对这个神秘组织而言,可能只是一个资产的积累,或许是势在必得,但得到的时间,并不需要就是现在。
就像是恋爱,双方谁更在乎一些,谁就更加的卑微。
现在。
对方可以放弃奥斯本、放弃诺曼,等下哈利接受奥斯本集团。
可才27岁的诺曼,能放弃自己的未来?
未来的哈利,又能否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了所谓的骨气?
权衡许多。
诺曼秃废的瘫坐在办公椅上。
他明白了。
从一开始,他的机会就只是抓住维克多。
否则。
他将没有任何拒绝的资格。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选择,只有。。。。。。
想明白了前因后果,诺曼反而一扫此前的秃废,站起身来整了整衣领,勉力挺起佝偻着的腰板,才是把手伸向办公桌上的座机。
···
还在昨天的咖啡馆,还是那一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