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老兵们就一直在忙活修路这件事。
这些人本就正值壮年,当了这么多年兵,做这些事儿自是简单的很。
原崎岖的山路很快就被铲平了一大截,等每日在往夜郎城里,往巴郡送书的时候,其中的好处顿时显现出来了,腿脚快的一刻多时间就能下山。
在造路的这段时间里,村里相亲们也帮了不少忙,一有闲暇时间,村里青壮都会来帮忙,妇孺们也会来送些茶水食物。
欢声笑语当真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不过陈慕并不对这些乡亲怀有太多的感谢,这一切,更多的或许还是他们想来自己手下做工,故意献殷勤。
人永远不可能无缘无故帮助你。
经过前世社会的狂轰滥炸,陈慕很清楚一个道理,花香蜜蜂自然来,只要自己足够强大,一切都会对你展露笑颜。
不觉间,离童试已然不到一个月时间了,这段时间,陈慕几乎都宅在家里边苦读四书五经,研究龙夏策论。
本就属过目不忘的人,只要见儒家那些文学记下,过个童生秀才还是不在话下。
这日正午,经过一上午的研习,陈慕于门前抻了个懒腰,便出了家门,不得不说,读书当真是累啊。
这才走一段路,陈慕就发现夏侯正背着一背篓柴火,朝老王头家里去。
村里待嫁闺中的女子挺多的,自从这十几个汉子在村里混开了之后,这才发现,他娘的是来到天堂了。
山路基本上竣工了,闲来没事这群家伙就喜欢到自己心仪女子家去,当然绝不是乱搞。
陈慕不反对,毕竟人都是动物,找女人交配是本能,但也为此立了个规矩,不许欺负村里人,倘若别家女子不愿意,硬来的,立刻滚出村子。
不过如今这些老兵在自己手上做事儿,在村里这些人眼里,父母双亡,工作稳定,人也干净,还有一把子劲儿,可是受欢迎的很。
这不,夏侯正为他未来老丈人背柴呢。
“哟,这不夏侯吗,几天不见,这么拉了?”
听陈慕这么一调侃,夏侯这脸瞬间就红了,当真不敢想,一个战场上杀人如麻的百骑长,竟做如此羞涩态。
只怕……连女孩子手都没碰过。
“慕……慕哥?你不在家里读书吗?”
陈慕笑了笑:“读完了,准备进城里看看铺子,你干嘛呢?”
夏侯挠了挠头,尴尬一笑:“这不……翠红家里柴烧完了吗?我给砍一背篓。”
陈慕不由白了他一眼:“好小子,我家里也没柴了,待晚上做饭没柴唯你是问。”
“慕哥你这说的……等等,你要去城里?把我也带上。”
说罢,夏侯背起柴火就朝着老王头家里跑去。
“你去城里干嘛?”
瞧这货急匆匆的,陈慕不由问道。
“我一直看嫂子戴的银簪子挺好看,我寻思……给翠红也买一个。”
“那个差不多得一两银子,你小子身上拢共才十两,舍得?”
夏侯憨态一笑:“我喜欢她,舍得。”
得,这货陷入爱情漩涡里边了。
“不过哥还是得劝你一句,你花一百文买个几斤猪肉,绝对比你花一两银子买个银簪子效果好的多。”
“为啥?”
陈慕就好似传道一般,在夏侯耳边说着:“你想啊,若你买一背篓猪肉,家里俩老人肯定开心啊,翠红开不开心不重要,丈母娘老丈人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一听这话,夏侯猛的一拍大腿:“对啊!要是王叔不同意,那咱还不是白扯?一百文可是比一两银子效果好多了。”
陈慕白了他一眼:“送你一句真言,讨好未来媳妇儿的姐妹爹娘,永远比讨好媳妇儿本人效果来的更好,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