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挺久没见了,此时热络地敬着酒。
寻康前段时间刚从牢里出来,罪名是杀人未遂。
判了五年。
在里面剃的寸头现在还没长长。
酒过三巡,人还没到齐。有人问起他脑门上那道疤:“康哥该不会在监狱里都和人打架吧,脑门上怎么这么大一个疤。”
立马有人笑着反驳他:“你他妈还是兄弟吗,这疤不是老早就有了。好像还是上高中那会?”
最后那句话是在向寻康求证。
后者没说话,只是低笑一声。
竹帘被掀开,一前一后进来两个人。
走在前面的周橙静看见多年未见的老同学显得十分热情,进来就开始挨个打招呼。
而她身后,是被周橙静以“来都来了”这经久不衰的四个字哄骗进来的林琅。
寻康看见“罪魁祸首”了,久远的记忆翻涌上来。
读书那会人都挺幼稚,他喜欢过林琅一段时间。觉得这个人不光长的好看,还挺“酷”
有种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空灵感。
那双深瞳好像看谁都缺点意思。
他也不会追人,更加拉不下脸直接告白。所以就在背地里做些小动作。
扯扯她的头发,拖走她的椅子故意让她摔倒,或者撕掉她的作业然后当着她的面扔进河里。
她每次都是默不作声,自己一个人收拾残局。
直到有一天,他在回家路上被几个壮汉拖进巷子里殴打。
整整持续了一周。
腿骨折了,打了石膏,脸也肿了。
他骨头硬,嘴巴更硬,家里人问是谁打的他也不说,也不肯住院,坚持去学校,坚持不要人接。
后来带头揍他的那个人估计实在看不下去了,最后一次揍他的时候好意提醒了一句:“你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一睚眦必报的。”
听那个人说,找他们过来的是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子,话不多,只是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拿给他们。
然后语气平静的扔下六个字:“打死了,我负责。”
第二天去学校,林琅从他面前走过,纤细瘦弱的身体被笼在宽大的校服里,马尾晃啊晃。和从前没两样。
安静孤僻。
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周橙静是个自来熟,很快就融入进去了。林琅喝了杯水,借口去洗手间,实则想去外面透口气。
去洗手间得经过一条走廊,在后面的院子里。
廊道细长,墙上挂了各种的画。
有些是唐卡,有些是油画。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色彩带给人的巨大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