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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会惨案(第2页)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因为我不想再一次回忆那天的情景,这让我很痛苦。光是回忆一遍都让他有种死去的感觉。

她朝他竖起手:景恩,够了,我知道得够多了,你不用再回忆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让我了解你的过去。

他握住她的手,坚持说:不,你必须听我讲完这个故事,这对于我来说很重要。

她抬起通红的眼,一边流泪一边朝他点头:好,好,我听着,你说吧。

关于音乐会的场景,我记得最清楚就是满眼的红色,到处是血,可以用血流成河来形容。艾德趴在我身上,全身不停冒血,最后凝成了一块一块像砖头一样的东西,那一幕,成了我之后多年都摆脱不了的梦魇。

那一天,我失去了艾德,也失去了安妮,他们。。。。。。他们那么好,善良、正直、勇敢,助人为乐,没人不喜欢他们,因为我,他们在拉斯维加斯永远闭上了眼。

我把小提琴砸了个粉碎,从那以后,再也没碰过小提琴。我时常会想,如果不是我非要去听那场音乐会,不是非要去见小提琴手杰夫,他们也许就不会遭遇如此恐怖的事情了,不会离开我,不会离开这个家。

杜蓓琪捂住口鼻,呜咽着说:不,这不关你的事,是那个变态枪手,还有美国的枪支制度造成的,不是你的错。

亲人们都这么说,可是,我却无法原谅自己。我的枪伤恢复得不错,很快出院,回家的第二天,家里人发现我失踪了,他们很着急,到处找,最后在墓地里找到了我,发现我睡在艾德的墓碑前。

可是,当他们询问我时,我根本不记得为什么会来到墓地,又为什么会睡在艾德的墓碑前了。家人这才意识到我出现了精神疾病,送我去看了心理医生,诊断我患上了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我开始发病,情况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和在普通人一样,坏的时候跟白痴差不多。每次入睡,脑中会不断重复枪击案那天的场景,每一幕都是鲜红的颜色。晚上,我明明睡在卧室,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在客厅、厨房,或者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而我对自己怎么来到这些地方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本来我马上就要进入大学了,但我当时的情况根本无法读书,爸妈给我办了休学,我一直待在家里,按照心理医生说的方法治疗、服药,情况却持续恶化。有一天,妈妈看到我在厨房拿了一把刀,准备刺进自己的胸口,她吓坏了,跑来打掉我的刀,抱着我大哭。

母亲是一个果断、坚强的人,很少见到她落泪。那一年,她失去了两个子女,还要面临失去我的痛苦,已经不堪重负了,常常吃着饭,眼泪就流了出来。我变得异常敏感,觉得自己很没用,害死了艾德和安妮,还要继续害母亲。

那个时候,我感觉世界是灰色的,像布满了阴霾的天空,没有光,去到任何地方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每天都像在下大雪,很冷很黑。我不知道这样的状况要持续多久,觉得人生就这样了,在我十七岁时就结束了。

直到有一天,我又发疯,趁所有人不注意,跑去了大街上。我看到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穿着金边的紫色旗袍,腰际还绣着一朵金色的牡丹,拿着一把乐器在街边演奏。

听到金色牡丹几个字,杜蓓琪半眯着眼,感觉有些异样,脑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快得让她抓不着。

陈景恩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注意到她的异常,继续讲着故事。

她好小一只,头发有些发黄,拉着一首很优美的乐曲。我不知道她拿的是什么乐器,也不知道她奏的是什么曲子,只觉得很好听,我一下就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又犯病跑出来了。但是这一次,我没有以前那么慌张,平静地走上前,坐在了她身旁。

她拉完曲子,看着我,问我是不是迷路了,我说比那更可怕,我失去了对生活的信仰。她告诉我:Thatwhichdoesnotkillusmakesusstronger,她说,她觉得我很棒,没有人比我更了不起了。她是来这里演出的,马上就要离开了,希望我能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我看到了她的胸牌,上面印着中文:狄沐筠,第二排还写了英文名:MujunDi。

她的眼睛好美,像水晶一样明亮清透;她的嗓音很甜,像小山雀在鸣叫,一瞬间,我看到了阳光,很温暖很明亮,照进了我内心的黑暗之地,驱散了骇人的阴霾。后来,我知道了她拿的乐器叫二胡,从此,我的治疗师掌握了一个诀窍,用二胡唤醒我。每当我陷入噩梦时,他们会让我看二胡,或者听二胡的音乐,我很快就能从噩梦中醒来。所以,我身边有不少关于二胡的东西,手帕也是,会有二胡的花纹。

我的病情很快好转,半年后,我返回了学校,继续学业;两年后,我不再需要依靠药物治疗,医生宣布我痊愈了。返校后,我开始疯狂地学习,因为浪费了太多的时间,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珍贵。我的想法也越来越正面,不再自暴自弃,不再怨天尤人,反而觉得要珍惜自己,因为那是艾德用生命守护的东西。

在大学四年级时,我因为做空某支能源股而轰动全国,从此,我站在了人群之巅,获得了无数鲜花、无数掌声、无数荣耀,而这一切,都是沐筠带给我的。

杜蓓琪睁着肿得像核桃一样的眼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绞着手指,感觉泪水都快流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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