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底下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和心爱的人所心爱的人在一起恩恩爱爱缠缠绵绵更痛苦的事吗?!
帝君一定会痛哭流涕,泪流成河!
啊!美好的未来,就在眼前向他招手!
司命:“…”
他就眼瞧着,云奚自我说服完毕,然后说服着说服着就呱唧呱唧地笑起来了。
笑声一顿,一阵雷鸣声从云奚腹中传出。
叽里咕噜,乒乒乓乓。
云奚:“…我饿了。”
于是乎,在如何找到白月光,如何坑帝君,如何勾搭他们并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之前,更现实的问题就摆在眼前。
——今天晚上吃什么。
眼看着周边一众荒山野岭,再远眺了一番远处只能瞧到一缕人烟的小山村,云奚决定就地取材,抓些野兽吃。
当他是块石头的时候,就本能地知道怎样滚落在一众石头中,避免被风雨侵蚀。
当他是首富公子的时候,也本能知道怎样只一眼就挑出最贵的物件,并且吃喝玩乐。
以此类推,他现在是只狐狸,抓点兔子啊山鸡啊什么什么的,完全也不是问题。
然后云奚伸爪撸了撸自己胸口的绒毛毛,抖抖脚,就要出发了。
…再然后事实证明,本能这种东西太过玄乎,是真没啥用。
云奚摊成一团气喘吁吁的狐饼,天地良心,它从来没想到兔子能跑那么快。
嗖地一下,就没了。
当然,司命也没想到,五六天了,云奚愣是连根兔子毛都没吃着。
再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云奚踮着爪爪摸进了小山村。
顺便摸进了一个农户家的鸡窝。
作为狐狸,就是要偷鸡的,这是很正常的事。
云奚一边给自己鼓气,一边自我安慰,等他以后发达了,偷的一只鸡,还你们家起码五只!
哦不,十只!
可没能偷到,在见识到兔子腿脚的迅猛之后,云奚又见识到了母鸡尖嘴的凶残。
他被叨了。
要不是跑得快,尾巴毛都要叨没了。
云奚随便往哪个角落里一窝,感觉饿的都快晕厥了,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司命当初说,他生命力顽强,饿个十几天都饿不死。
好家伙,他难道就要这样饿个十年,一直饿到白月光来遇到他?
难不成还必须吃白月光给他烤的鸡不成吗?
不,云奚是拒绝的。
紧接着,云奚就抢了路边小孩的糖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