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这样,她也让这些还未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拥有大部分同龄人没有的绝佳机遇,何况这份邀请的兑现时间完全不受限制。
实习机会还不是最好的礼物,最好的礼物是这份邀请函等于一份身份认证,他们是沈氏集团掌权人的同窗,被她认可的熟人。只凭这点,在这个讲究人脉和交际圈的国家,他们未来做许多事都会顺遂不少。
让他们最感动的还不是这个,每张邀请函上面的全部内容,都是沈清徽遒劲的钢笔字。
“屠灵同学……”
“黄周宇同学……”
“彦遒同学……”
落款是她的签名:沈清徽,上面盖着代表沈家家主的印章。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手写字代表的心意总会显得无比贵重。
这是沈清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这一晚,不喜饮酒的沈清徽举了无数次杯,大家哭了,大家笑了,散场时除了沈懿小朋友,大孩子们差不多都是半醉半醒的状态。
沈清徽叫来沈家名下的司机,叮嘱她们一定要把班里的女生,各位老师们平安地送回家。
车上,醉眼朦胧的沈清徽,把沈懿牢牢抱在怀里。
她亲吻沈懿的眼睫,语气轻轻地:“阿懿,今晚我好开心。”
“大家都是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人。”她含含糊糊地呢喃:“我很喜欢他们。”
沈懿眼里都是柔软的温柔:“他们也很喜欢你。”
沈清徽小幅度摇头:“不要他们喜欢,他们和我抢阿懿,他们都是坏蛋。”
瞧瞧,喝醉的人完全没有道理可言。
沈懿熟稔地哄人,她摸摸沈清徽靠在怀里的脑袋:“可我只喜欢你呀。”
从小到大,她总是能轻易得到沈清徽身边的人喜欢,可她对这些人的善意,更多是出自“爱屋及乌”的心理。
她不需要那么多人的喜欢,她只要沈清徽一个人的喜欢。
沈清徽眯眼,她咬一下沈懿的耳朵,一字一顿:“阿懿只许喜欢我。”
沈懿慢慢红了耳朵,她说:“我只喜欢你。”
直到红颜化为枯骨,宇宙变作尘埃,她也会喜欢她。
一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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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徽毕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