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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改变了我的名字“卡林”的读音。原先,我们按牙买加人的英国式读音,把它念作“卡林”。美国第一批战斗英雄中有个人叫科林·P·凯利,是一位飞行员,在珍珠港事件后两天,他用自己的飞机撞击日本一艘战列舰而英勇牺牲,被追授卓越军功十字勋章。他的事迹为所有的男孩子津津乐道。美国式的读音是把“卡林”念作“科林”,人人都这么念,从此后小朋友也把我叫作“科林”。我住在凯利大街,于是就成了“凯利大街的科林”,可是在家里,人们一直叫我“卡林”。我有一次问父亲,为什么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是不是为了纪念某一位光彩的祖先?爸爸说不是的,而是在我出世那一天,他偶尔从一张发货票上见到这个名字,于是就给我用上了。我过去一直不喜欢它。

我上学时上过钢琴课,可是这门课跟我无缘,不久就停学了。后来我学吹笛子。姐姐觉得笛音太尖,我又放弃了它。显然,我当不了运动员,也当不了音乐家。然而,我的童年仍是心满意足的,是在温馨的家庭中和亲人们层层关怀照顾中长大的。家庭的圆心是我父母。第二层是我的姨妈们及其亲人。我父亲的兄弟姐妹中只有一人在美国,就是贝丽尔姑妈,她对我又构成一层关怀圈。层层的亲人从亲缘关系上说是有近有远,但都保持了亲密的交往。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们彼此关心,互相帮助,互相支持。

这些亲人们各有特色,我有时感觉他们像是一群性格演员同演一台戏,我自己则半是参加者,半是观众。记得我们常常在新年元旦到昆斯区,聚集在多特姨妈家吃烤山羊。晚餐后,大家喝许多“艾泊顿”牌兰姆酒,跳乔蒂斯舞,唱西印度群岛即兴歌。

说到牙买加的兰姆酒,“艾泊顿”牌最有名。它有不同颜色、度数和窖藏年数。在我们家如果上别的酒,是怠慢;如果上波多黎各的“巴卡迪”牌之类的兰姆酒,则被认为是侮辱。“艾泊顿”牌兰姆酒,以90度(这里说的度数是酒精含量的一倍,即90度表明酒精含量为45%,下句的150度表明酒精含量为75%。——译者注)的金黄色酒最著名。喝150度的白色酒表示一种派头,男子汉喝150度的标准纯酒。嘴里的酒味会持续一个星期,一旦喝醉了,也差不多要一个星期才能缓过来。牙买加人喝兰姆酒,跟东方人喝茶和阿拉伯人喝咖啡一样,是敬客和风度的象征;上酒时通常还上冰块、干姜水或可乐饮料。后来,安德鲁斯姐妹唱的歌《兰姆酒加可口可乐》成了流行歌曲,牙买加人就觉得可乐饮料过分美国化了,不再爱用它。在给女士们敬酒时,她们通常咕哝说“只一小口”,我母亲尤其是这样。我每次给她敬一盅兰姆酒,她总埋怨我给她倒的酒太厉害,酒杯太大,说罢就一口饮尽。

小时候,我在家庭聚会上听熟了西印度群岛即兴歌,但是不懂得那些抒情歌词的意思。长大后,我开始破译它们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双关含义。我最喜欢的即兴歌手是特立尼达的斯林格尔·弗兰西斯科,他的绰号叫“大麻雀”,是演唱这些俏皮话的能手。甚至在我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之后,我还在办公室内放即兴歌录音带。我的助手们听不懂,不明白《大竹子》、《浇我花园》之类歌曲是什么隐喻。但如今在五角大楼E翼的办公室内很难听到西印度群岛即兴乐曲了。

在我们的家庭聚会中,话题每次都会转到“回老家”。我的长辈亲人们尽管已长期住在美国,但他们说“回老家”仍是指回牙买加。“喂,奥斯蒙德,你今年回老家了吗?”“没有,没钱哪。明年一定回去。”“嘿,劳丽斯,你回去了吗?”“没有,可是我准备了一桶东西,要捎回去。”谈到这个话题,人人都沉浸于思乡怀旧之中,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我的教父谢利姨父。他是多特姨妈的丈夫,在宾夕法尼亚铁路上当餐车服务员。他也是牙买加人,可是在别人眼里,他变得“美国化”了。由于在铁路上跑了许多年,跟土生土长的黑人常年在一起,原先的西印度群岛口音也大变了。轮到他表态时,他就说:“回老家?你们这些大傻瓜坐在这里嚼舌头谈回老家。你们忘了我们是为什么出来的?咱20年没回老家,今后也永远不回去。”这时,亲人们就笑得前仰后合,拿谢利姨父的异教邪说开心。

我们喜欢看多特姨妈和谢利姨父怄气。他俩一争论,就准像英国滑稽木偶剧《潘趣和朱迪》一样叫人好笑。多特姨妈喜欢差使丈夫,叫他干这个,干那个。“谢利,过来跟大伙儿说说话,别整天闷在一边看电视,像什么样子!”谢利姨夫憋不住气了,就会最后爆发:“娘的!少管闲事!”我后来明白了,老两口像这样斗嘴40多年,完全出于他们之间深厚的爱。

放暑假时,我有时到他们家玩几天。我特别欣赏谢利姨父在轮休日做的早餐:牛排、鸡蛋和冰淇淋。这两位老人如今都去世了,可是每次我跟他们的儿子弗农、罗杰和桑尼3个表兄弟凑到一起时,总是回忆起老两口多年前顶嘴的情景,笑个没完。有时候,我一个人也会突如其来地回想起这些往事,独自发笑。

我们这个家族是一个母权社会。我爱我的姨父们,他们充当调料、笑料,偶尔也发发狠,但是大多数怕老婆。在家里说了算的是妇女;教训孩子、敦促孩子上进的也是妇女。但我父亲卢瑟·鲍威尔是个例外。他也许因个子矮小,也许因其貌不扬,也许还因有点滑稽,总之在家里是他说了算。

1950年,我姐姐玛丽琳要离家到纽约州北部的布法罗市州立师范学院去上学。父亲亲自安排了隆重的送行活动。我们全家到中央火车站为她送行,送她上“帝国号”特别快车。父亲迈着八字步走进车站,大衣两边摇摆着,眼含热泪强露着笑容,纯粹出于慈父心肠。他给在场的搬运工、剪票人和列车员一一分发小费,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说:“请多多关照我的小女儿,请保证她一路平安无事。”我看见他给别人塞钱,感到不自在,可是他一贯如此。每逢节日,他总给邮递员、加油工人和清洁工人送小费。他年轻时住在哈莱姆区,每个星期六都穿得整整齐齐,衣冠楚楚,口袋里插着支票簿。他从第一站——擦皮鞋摊开始,一站又一站,每站送小费,莫宁赛德大道上的许多人都得到过他的馈赠。

每逢橄榄球比赛季节,尽管我球艺不高,他也要让他的儿子戴上全街区最好的运动帽。我的第一辆自行车,他坚持买名牌货,买了一辆哥伦比亚赛车牌的26白胎车。我要买西装,他就说:“儿子,把这张信用卡带上,到梅亚公司好好挑一挑。”可是这一切都是来自一名货运部领班、其每周工资从来没有超过60美元的人。有一年圣诞节,我妈妈反对爸爸邀请太多的客人。她说,他每年那么干,使她十分劳累。爸爸没吭气,出门邀请了50来位客人,然后回来对妈妈说,要是她应付不了,他就雇一名厨师。

我父亲乐善好施,我行我素,成了我们那一带的教父式人物。人们有困难时请他出主意,闹家庭纠纷时请他调解,失业时请他帮忙找工作。他常常从盖因斯公司带回一些衣服、次品和等外品,以及下脚料子,把它们按批发价处理给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或者是白送给无钱者。在繁华市区,他不是经常都能充当善人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在凯利大街才这么竭力助人。当盖因斯公司易主时,他曾经试图买一份股票,却遭到拒绝。他为这家公司干了23年,公司竟这样对待他,他认为太不公道。他是不是当真想争取当一名股东,我不知道。但那以后,他离开了这家公司,到另一家服装批发商舒尔公司工作,职位与原先相似。他在那里一直工作到公司关门为止,这时他年岁已高,没法再谋一份差事了。

卢瑟·鲍威尔从来不曾让自己的种族或职位影响他的自尊心。像他这样的西印度群岛人,是两手空空来到美国的。他们每天清晨乘地铁上班,整日拼命地干活,晚上8点钟才回到家里,挣钱养家,教育子女。既然他们做到了这些,谁还敢说他们矮人一头呢?这就是爸爸的态度。

当然,人们也总会梦想有朝一日遇上幸福女神,不必流那么多汗就赚到钱。我记得我父亲常常在清早给我姑妈打电话,挺自信地说:“贝丽尔,今天咋样?4—3—1?嗯。只赌头号还是赌一对?OK。就赌50分钱。”然后,彩票兜揽人就来收取押宝钱。他们知道有朝一日也许会中个头彩。

1950年,我进了莫里斯中学。原先上小学是出家门往左拐,如今相反,是出家门往右拐,要过几个街口。姐姐上的是莫尔顿重点中学。在父母敦促下,我本来想上斯托伊弗桑特中学,也是一所有名望的学校,可是升学导师在我的成绩报告单上批了“我们不同意”。莫里斯中学则是普通中学,来者不拒。

这时,我依然是胸无大志,没有奋斗目标。我喜欢的事是跟小伙子们逛马路,“散散步”。从凯利大街溜达到163街,绕到南林阴大道,再到西切斯特路,然后回家。星期六上午,我们照例上蒂法尼剧院,看看连续剧,再加一场两片连映的牛仔电影。

星期天上圣玛格丽特教堂,那里有我家的专用坐椅。爸爸是资深的教堂俗人执事,妈妈是祭坛管理组组长。玛丽琳在儿童唱诗班弹钢琴。我是一名教士助手。我家的人年年都参加衣物和食品义卖及舞会,在舞会上可以尽情地跳舞,唱即兴歌,喝一点点酒,甚至跟教士们共饮一杯。

在我们家附近还有天主教堂、犹太教堂和店面教堂。星期五夜间,我在犹太教堂开灯和关灯,好让安息日做祷告的教徒遵守保持寂静的规定;做这点工作,我可以挣到一枚25分的硬币。对于教堂,我当时有明确的想法,就是它们跟我父母出生之地牙买加的英国圣公会教堂一样,都有尖顶、祭坛、教士法衣,人人挤在里面焚香跪拜、画十字。我认为教堂越高,离上帝也越近。圣诞节里,我们的威顿牧师把圣玛格丽特教堂装饰成一个神奇的地方,点着蜡烛、彩灯树、挂着彩带和花环,摆上冬青树。节日期间的香火把玛丽琳呛得要死。我却兴高采烈,喜欢这一切。

我现今还记得教堂举行坚信礼的情景。那些洗得干干净净的可爱的孩子们排着队,让牧师摸一个又一个脑袋。牧师念道:“主啊,以你的神圣恩典保佑你的这个孩子吧;让他永远属于你;让圣灵与他相通,日益增进,直到他升入你的永恒天国。”我这个小助手这时就晃一下香炉,精神抖擞地喊一声“阿门”,深信我正看到圣灵像一道闪电一样进入了这个孩子的头内。圣玛格丽特教堂意味着想象、盛典、激情和诗意。时代在变,教堂的祈祷文也随着时代变化。有些主教认为,正如同1928年版的公用祷告书取代了早先的版本一样,这1928年的版本也需要更新。我想我不能不同意他们的高见。然而,在这一变化中,我感到若有所失。多年之后,我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祷告后出来埋葬我的母亲,这时,老的祈祷文已被新的祈祷文代替。上帝似乎贴近了尘世,男女性别不分了。他不再完全是我年轻时所敬畏的那个威严、神圣的父亲式的形象了。这让我有点伤感。教堂抚育我长大的那种魅力似乎看不见了。

我是一个教徒,但不是圣徒。由于我父母都是圣玛格丽特教堂的台柱子,50年代初一个夏季,威顿牧师挑选了我去参加教会在皮克斯基尔附近举办的夏令营。一到那里,我就遇到了几个顽皮的伙伴。一天夜里,这几个新交的朋友和我悄悄溜出去买了啤酒。为了把啤酒凉一凉,我们把它藏在厕所马桶水箱里。可是这个秘密很快被人发现了。当班的教士把大家召集到会议厅,既不威胁也不责难,而是问有谁准备承担责任。谁愿意像一个男子汉那样站出来认错?我们干了坏事,当时只要不吭气,也许就蒙混过去了。但是教士的话打动了我。我站起来说:“神父,是我干的。”我坦白以后,又有两个初露头角的小坏蛋站起来做了忏悔。

我们被打发乘次日火车回纽约。关于我们的罪过的传言比我们走得更快。我拖着沉重的双腿走上西切斯特大道,向右拐进凯利大街,仿佛是一个重罪犯要登上绞刑架。一到952号,就看见妈妈,她那一向慈祥的面孔满脸怒容。她数落了一番之后,爸爸又开始了。我心想这顿臭骂准会永无完结,这时威顿牧师来电话了。是的,这些孩子做了坏事,但是他又说:“你们的科林主动承担了责任,他的榜样带动了别的孩子承认错误。”我父母一听,怒气顿消。我一下子从少年罪犯变成了英雄。童年经历的这件事,使我懂得了诚实可嘉,从此永志不忘。

平时跟我一起玩的小伙伴们看到我被赶出了教堂夏令营,还知道有一次我父亲抓到我在山姆·费奥里诺修鞋店里玩扑克牌,而且是跟下了班的警察一起玩,我在他们眼里的身价一下子抬高了。以往,这帮小伙子总认为我尽管还算不上是女孩子气,但却是一个“乖”孩子,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我14岁那年,有一天我母亲派我去邮局寄信。我走到西切斯特大道和福克斯大道交叉口的西克塞尔商店——一家婴儿用品和玩具店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向我钩钩指头。他用很重的犹太人意第绪口音的英语问我:想不想挣几块钱?他把我领到店后门库房一辆卡车旁,让我帮忙卸圣诞节用品。这个老人叫杰伊·西克塞尔,是商店的老板。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检查我干得怎样,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差不多把东西卸完了。“嗯,是个干活的料,”他说,“你明天还愿意来吗?”这一天开始了我少年时代跟西克塞尔商店的多年联系。

这家商店的许多顾客是犹太人。经过一段时间,我也学会一点意第绪语。有时,店主的关系户来谈生意,西克塞尔就招呼我说:“科林,带我的弟兄们上楼,请他们看看楼上的好货。”我领他们上二层楼,他们很放心地用意第绪语交谈:喜欢哪个型号啦,打算付多少钱啦,等等。我站在一旁,他们以为我什么都听不懂。于是,我客气地告退,下楼向西克塞尔报告情况。他掌握了我提供的情报,心中有底,一上楼就把买卖谈成了。

我在这商店打了几年工以后,西克塞尔有一天把我叫到一边说:“科林,你明白,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你还是要上学。别对我这个店指望太多。”显然,他以为我卖力工作是为了入伙,其实我根本没有想过。我把他的这番话当作是对我的恭维。

有人问我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种族意识,什么时候第一次理解到自己属于少数民族。在早年岁月中,我不曾有过这种感觉,因为在“香蕉凯利”街上谈不上少数民族。那里有犹太人、意大利人、波兰人、希腊人、波多黎各人以及黑人,即当时说的NEGRO①。我童年的朋友,如维克多·拉米雷兹、沃尔特·施瓦茨、曼尼·加西亚、墨尔文·克雷因等人,都各属不同的民族。克雷因家是我们楼里有电视机的第一家。每星期二晚上,我们都挤到他家的起居室看米尔顿·伯尔② 的节目;星期四则是看《艾莫斯和安迪》③。我们认为后一个节目很精彩,是最好的电视节目。那是一个跟现在不同的时代,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被视为是跟艾莫斯和安迪不一样的人。

凯利大街流行过一些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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