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键盘拿起来,触手还是金属的冰凉,重量也没有变,但是连接线没了。
这是什么意思?
他试着将手指放在触感熟悉的键帽上,眼前的世界忽然荡起一层涟漪。
随着无形水波的荡漾,他眼前的世界出现了一层虚影。
蓝色的界面,以半透明的形式在自己眼前展开,与现实世界重叠。
林浔试着按了几下键盘。
字母在程序界面上出现。
原来如此。
这把键盘的作用……是用来在他体内的编译器上写入命令?
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他以后不必进入系统空间,即使是在现实世界中,也可以编译自身程序!
而这仅仅是一把初级法器。
那掉落率千分之一,被系统特意出声提醒的稀有法器,又会有什么作用?
林浔来到电脑桌前,在桌上的格子里拿出自己的那枚移动硬盘。
硬盘是黑色的,但此时已经和它原来普普通通的模样大相径庭——变成了璀璨的,五彩斑斓的黑。
那么,又要怎样用它?
林浔想了想,没有头绪,决定还是回归质。
移动硬盘是个存储工具,比u盘的容量大,读取速度也更快,但质没什么区别,还是要插在电脑上。
他打开电脑,将硬盘接入,打开文件夹。
还是熟悉的界面,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还和以前一样普普通通。
林浔将顺着文件目录往下看。
突然,他目光凝住了。
多东西了。
在列表的底部,静静躺着一个被命名为“l”的文件夹。
林浔从小就和电脑打交道,深知文件放置混乱的后果。所以,哪些文件放在哪些文件夹里,文件夹怎样分门别类清晰命名,都是固定的。他绝不会给文件夹起“l”这种不知所云,过半年就会忘掉取名初衷的名字。
他鼠标在这个l文件夹上审慎地停留了三秒,然后打开。
三个c文件。
一个helloorld,两个循环。
林浔感到自己的呼吸微微急促。
这是他体内系统的三个程序……
那么,这个名叫“l”的文件夹,连通着的,就是自己体内的文件夹。
他另外打开自己存放c语言程序的文件夹,拷贝了一个过去。
果然,这个程序文件也出现在了自己的体内世界里。
林浔精为之一振。
也就是说,外界的程序,可以直接拷贝进入体内世界,然后随意运行,不用自己再亲手打一遍进去?
他立刻把自己整个c语言文件夹都拷贝了进去——里面存放着自己从小到大写过的所有成形c语言程序,虽然不知道能不能用上,但是有胜于无。拥有一个丰富的、可以随时调用的程序库,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三分钟后,拷贝过程成,他将取下硬盘,离开自己房间,敲响了王安全的房门。
——然后,林浔的大半个晚上,都在调试、核对、重新命名原有程序中度过,凌晨两点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