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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的书房里总会溜进来一些黑黑的小鬼。无论白天、夜里,都发出尖锐的叫声。

我曾经看过那些小鬼好几次。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是蛐蛐。我也不讨厌它们的叫声,只是纳闷,门窗都关得很紧,它们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进来的。

为此,我曾经细细检查屋里的每个缝隙。我的书房正对着院子,一半是地板,一半是“石板地”。地板显然很紧密,毛病全出在“石板地”那边。房子老了,石板地的接缝,常有些水泥脱落的地方,有时候形成小洞。我猜那些蛐蛐一定是从这些小洞里钻进来。

蛐蛐很妙,如我以前说的,它们甚至自以为聪明,会故意挑逗人。我相信,它们一定很怕冷,所以秋天一变凉,就往屋里钻。只是钻就钻好了,它们居然像是司马相如,“闻人击磬,不觉技痒。”进得屋来还忍不住要高歌,甚至唱得忘情,一直到我用手电筒把它们照到,才停止不唱。

去年我曾经抓到一只蛐蛐,放了生。隔不久它又回来了,而且带了老婆和小孩。我觉得它们一家天伦之乐,十分可爱,所以不再去打扰。

没想到有一天,一只蛐蛐居然跑到我老婆的座位下面。吓得她跳到椅子上。我说:“把它捉起来,扔出去。”话才完,就听见“啪”一声,老婆用鞋底送它上了天堂。说:“我不敢活捉,还是打死比较容易。”

隔一天,还听蛐蛐叫,我找来找去找不到,穿鞋出去跑步。脚才伸进鞋子,就知道不妙,把鞋翻过来,掉下一只半死的公蛐蛐。

至于第三只,就不知怎样了。想必“危邦不入,乱邦不居”,而移民海外。

今年,就在上个礼拜,我又抓到一只大蛐蛐,真是“红头金翅”的好品种,两支短短的翅膀,一抖动就唧唧唧地响,连我耳背的老母都听见了。

我也待它不薄。特别找一个专门用来装蛐蛐的小金笼,把它供在其中。这小金笼子据说是十八世纪印度宫廷的东西,想必印度人也有这样的雅好。

笼子是圆形,直径不过两寸,高一寸多,掐丝镶线,作“雷纹”和“云纹”的设计。顶上还镶了一颗红宝石,围以七颗蓝宝石。乍看,还真有点印度宫廷建筑的样子。

我把蛐蛐养在里面,还放了半颗葡葡进去。抓到的当天晚上,它大概为了住华宅而高兴,整夜地高歌。第二天,还唱了一阵。但到第三天,就安静了。我从镂空的金线间望进去,觉得它还在动,便没理睬。未料,第三天打开盒子,它早僵死在里面了。

正要把它扔掉,就听老婆大叫,说有一只黑色的虫在地毯上。过去看,是只母蛐蛐。我一边急着找塑胶袋,一边叮嘱她别再一下子打死。

“这是原来那只的太太,万里寻夫来了。”我说:“蛐蛐是有情有义的。”

“她丈夫不是死了吗?”

“见最后一面总是好的。”

这蛐蛐大概也有心,毫不反抗地让我抓到。

为了使它能够有个安静的场所凭吊亡夫,我特别又找个大一点的瓶子来,先把装着死蛐蛐的金笼打开,放进瓶底,再把母蛐蛐放下去。

它果然绕着金笼子走动,如同哀凄的未亡人,抚着棺材痛哭。还偶尔抬起头,用前脚攀着棺材边,向里面张望,以深情的眼视,注视丈夫的遗容。

接着,它跳了进去,一点点检视、一丝丝抚摸,站着端详,俯身亲吻。

它找到公蛐蛐的大腿,居然紧紧地抱着、抖着、摇摆着,我似乎能听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终于跳出金笼的棺材,去吃我给它的苹果。回头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着,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块肉,上面许多齿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报告了这个惊人的消息。

残酷或反传统的新闻,常是大家爱看的。如同早上在办公室,翻报纸,看到“某妇人一怒之下剪断丈夫的祸根,扔出窗去,正好被过路的野狗当作上天赐予的香肠,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兴奋”地向大家宣读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总是浮动在人性的底层。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与我〉里说“有思想的人,谁不想自杀?”卡缪在《异乡人》里说“每个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过他们新爱的人死掉。”这些不能被世俗承认的言论,却可能冲击着读者的心灵,甚至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

人是一种幸灾乐祸的动物。当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别人做了,而且被发现、被惩罚,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看吧!幸亏我没做,否则下场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该被修理。

看吧!不是只有我想做,许多人已经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于是社会在表面呈现高度的礼教,在底层却浮动着离经叛道。也幸亏这离经叛道的东西存在,于是被小说、电影、戏剧、绘画……一一摊开来,且引起人们的共鸣,千万潜藏的快感。

现在居然从一只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离经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悦”呢?

让我想起前些时看过的一部法国电影“生命不过如此”(Life and Nothing But)这部被纽约时报影评人评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电影,描述一次大战后,遗族们纷纷赶往前线认领自己亲人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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