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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品:苏东坡传

作者:林语堂

内容简介:

苏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一个百姓的朋友、一个大文豪、大书法家、创新的画家、造酒试验家、一个工程师、一个憎恨清教徒主义的人、一位瑜伽修行者佛教徒、巨儒政治家、一个皇帝的秘书、酒仙、厚道的法官、一位在政治上专唱反调的人。一个月夜徘徊者、一个诗人、一个小丑。但是这还不足以道出苏东坡的全部……苏东坡比中国其他的诗人更具有多面性天才的丰富感、变化感和幽默感,智能优异,心灵却像天真的小孩——这种混合等于耶稣所谓蛇的智慧加上鸽子的温文。

知道一个人,或不知道一个人,与他是否为同代人,没有关系。主要的倒是对他是否有同情的了解。归根结底,我们只能知道自己真正了解的人,我们只能完全了解我们真正喜欢的人。我认为我完全知道苏东坡,因为我了解他。我了解他,是因为我喜欢他。

作者简介: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会性 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正文

译者序

过去童子时读古文,所读传记文字,都是短篇,如《史记》的《刺客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最长的也不过《项羽本纪》。唐代传奇如《虬髯客传》、《长恨歌传》则是小说,去真正史实太远。唐宋以至清代古文的传记文仍是短的散文。中国传记文章之长至排印成册者,似乎是开始于现代,但为数不多,其最为人所熟知者,我想是林语堂英文著作的汉译本,即《武则天正传》(Lady Wu)及《苏东坡传》(Thy Gay Genius)。这类文学创作之出现,与过去之历史演义小说不能说毫无关系,但所受的直接影响,还是来自西方的传记文学,在英文著作中如James Boswell的Life of Samuel Johnson,Giles Lytton Strachev的Queen Victoria,Life of Abraham Lincoln,The Life of Henry George等皆是。以中国历史之长、史料之富,写名人传记的背景和基础,可算极为有利。像林语堂先生这两本名人传记,写的实在好,但可惜我们所拥有的这类书实嫌太少。是否我们的学者作家能接着再写出些本来?真令人延伫望之。

写传记不比写小说,可任凭想像为驰骋,必须不背乎真实,但又不可缺少想像力的活动。写小说可说是天马行空,写传记则如驱骅骝、驾战车,纵然须绝尘驰骤,但不可使套断缰绝、车翻人杳,只剩下想像之马,奔驰于其大无垠的太空之中。所以写传记要对资料有翔实的考证,对是非善恶有透彻的看法,对资料的剪裁去取,写景叙事,气氛对白的安排上,全能表现艺术的手法。于是,姚姬传所主张的考据、义理、词章,乃一不可缺。也就是说,传记作家,要有学者有系统的治学方法,好从事搜集所需要的资料;要有哲学家的高超智慧的人生观,以便立论时取得一个不同乎凡俗的观点;要有文学家的艺术技巧与想像力,好赋与作品艺术美与真实感,使作品超乎干枯的历史之上,而富有充沛的生命与活力。

在《武则天正传》的原序里,林语堂先生曾说明《武则天正传》的写法。我想其基本道理对这本传记也颇适用。他说:

〖我不是把本书当做小说写的……书中的人物、事件、对白,没有不是全根据唐书写的。不过解释说明之处,则以传记最客观的暗示含蓄为方法。事实虽然是历史上的,而传记作者则必须叙述上有所选择,有所强调,同时凭藉头脑的想像力而重新创造,重新说明那活生生的往事。〗

以上所说考据、义理、词章三要点,林语堂先生做到了,也是写传记文学的人必须做到的。

林语堂先生的传记著作,和他的其它文学和学术著作一样,都是用英文写的。若移植回国,自然有赖于中文翻译。他的Lady Wu,我曾在十六年前在台湾南部译成《武则天正传》,在高雄新生报上连续刊载,当时该报副刊由尹雪曼先生主编。现已由德华出版社出版。翻译此书时查证中文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官名、官衙名、引用诗文等,费时费事,难之又难,饱尝其苦。因为有此经验,对《苏东坡传》的汉译,自然十分慎重,对其引用之原文及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之困难者,多暂时搁置,容后查出补入。1977年夏,见宋碧云小姐译的《苏东坡传》出版,非常兴奋。文中对中文的查证,宋小姐做得非常成功,其仔细可知,其辛勤可佩,其译文纯熟精练可喜。比卅年代一般译品文字,实有过之。拙稿既接近完成,不愿抛弃,乃续译完毕。原书中须加查考及引用部分中之尚未解决者,在感激的心情之下,便斗胆借用了,否则,拙译必致再拖延甚久,也许竟无脱稿之日,所以在拙译付印之前,愿向宋碧云小姐及远景出版社敬致万分感激之忱。

按世界文学与学术名著译成外文者,多不止一个译本。我国之论语、道德经;希腊之依里亚德、奥德赛;希伯来文之旧约与希腊文之新约;英国之莎士比亚戏剧全集(在我国即有朱生豪与梁实秋两译本);最近黄文范及宣诚两先生之汉译本《西线无战事》,即在台先后出版;所以《苏东坡传》这部名著有两个译本,也是值得的。只愧我这件粗针大麻线的活计比不上宋小姐的细工巧绣那么精致。

本书虽属翻译,但力避卅年代弱小民族自卑心理下之欧化文体。诸如“当……时候”,“假若……的话”,“散步着”,“有着”,“被成功地实验了”,“房子被建筑好了”,“快速地跳”,“公然地反对”,“哪些花朵们”,“诸位青年们”,“各位同学们”,“他(她)们”,“它们”,“红黄蓝白和黑”等句法文词,全避而不用。人说话时,先写某某道,不先写对白,然后再补注某某说。一个人说话,不先说半句,中间腰斩,补入谁说道,下面喘口气再补半句。这种洋说法也完全避免。没有别的,就是不愿向洋人毫无条件一面倒。还有尽量不用“地”当副词符号,而以一个“的”字代之,自然“底”字更不愿用。

本书翻译时多承周素樱小姐代为整理稿件,褥暑长夏,代为到图书馆、书店去查阅疑难之处,助我良多,并此致谢。

本书翻译,时作时辍,综计前后,行将两年。译稿杀青,停笔静坐。偶望窗外,树叶萧疏,已见秋意。回忆童年,读书燕市,长巷深宅,树老花繁,四季皆美,秋天为最。今日寄迹海隅,又喜秋光如故,人健如仙。名著译毕,顿感松快,得失工拙,不计也。于此附记一片喜悦心境。

张振玉于台北复旦桥燕庐

原序

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存心给他写本传记的念头,已经存在心中有年。1936年我全家赴美时,身边除去若干精选的排印细密的中文基本参考书之外,还带了些有关苏东坡的以及苏东坡著的珍本古籍,至于在行李中占很多地方一事,就全置诸脑后了。那时我希望写一本有关苏东坡的书,或是翻译些他的诗文,而且,即便此事我不能如愿,我旅居海外之时,也愿身边有他相伴。像苏东坡这样富有创造力,这样守正不阿,这样放任不羁,这样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有他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就令人觉得有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现在我能专心致力写他这本传记,自然是一大乐事,此外还需要什么别的理由吗?

元气淋漓富有生机的人总是不容易理解的。像苏东坡这样的人物,是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对这种人的人品个性做解释,一般而论,总是徒劳无功的。在一个多才多艺,生活上多彩多姿的人身上,挑选出他若干使人敬爱的特点,倒是轻而易举。我们未尝不可说,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瘾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可是这些也许还不足以勾绘出苏东坡的全貌。我若说一提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也许这话最能概括苏东坡的一切了。苏东坡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正如耶稣所说具有蟒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在苏东坡这些方面,其他诗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这些品质之荟萃于一身,是天地问的凤毛麟角,不可数数见的。而苏东坡正是此等人!他保持天真淳朴,终身不渝。政治上的勾心斗角与利害谋算,与他的人品是格格不入的;他的诗词文章,或一时即兴之作,或是有所不满时有感而发,都是自然流露,顺乎天性,刚猛激烈,正如他所说的“春鸟秋虫之声”;也未尝不可比做他的诗句:“猿吟鹤唤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他一直卷在政治漩涡之中,但是他却光风霁月,高高超越于苟苟营营的政治勾当之上。他不忮不求,随时随地吟诗作赋,批评臧否,纯然表达心之所感,至于会招致何等后果,与自己有何利害,则一概置之度外了。因是之故,一直到今天,读者仍以阅读他的作品为乐,因为像他这一等人,总是关心世事,始终抗言直论,不稍隐讳的。他的作品之中,流露出他的本性,亦庄亦谐,生动而有力,虽胥视情况之所宜而异其趣,然而莫不真笃而诚恳,完全发乎内心。他之写作,除去自得其乐外,别无理由,而今日吾人读其诗文,别无理由,只因为他写得那么美,那么遒健朴茂,那么字字自真纯的心肺间流出。

一千年来,为什么中国历代都有那么多人热爱这位大诗人,我极力想分析出这种缘故,现在该说到第二项理由,其实这项理由,和第一项理由也无大差别,只是说法不同而已。那就是,苏东坡自有其迷人的魔力。就如魔力之在女人,美丽芬芳之在花朵,是易于感觉而难于说明的。苏东坡主要的魔力,是熠煜闪灼的天才所具有的魔力,这等天才常常会引起妻子或极其厚爱他的人为他忧心焦虑,令人不知应当因其大无畏的精神而敬爱他,抑或为了使他免于旁人的加害而劝阻他、保护他。他身上显然有一股道德的力量,非人力所能扼制,这股力量,由他呱呱落地开始,即强而有力在他身上运行,直到死亡封闭上他的嘴,打断了他的谈笑才停止。他挥动如椽之笔,如同儿戏一般。他能狂妄怪癖,也能庄重严肃,能轻松玩笑,也能郑重庄严,从他的笔端,我们能听到人类情感之弦的振动,有喜悦、有愉快、有梦幻的觉醒,有顺从的忍受。他享受宴饮、享受美酒,总是热诚而友善。他自称生性急躁,遇有不惬心意之事,便觉得“如蝇在食,吐之方快”。一次,他厌恶某诗人之诗,就直说那“正是东京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所发者也”。

他开起玩笑来,不分敌友。有一次,在朝廷盛典中,在众大臣之前,他向一位道学家开玩笑,用一个文词将他刺痛,他后来不得不承担此事的后果。可是,别人所不能了解的是,苏东坡会因事发怒,但是他却不会恨人。他恨邪恶之事,对身为邪恶之人,他并不记挂心中。只是不喜爱此等人而已。因为恨别人,是自己无能的表现,所以,苏东坡并非才不如人,因而也从不恨人。总之,我们所得的印象是,他的一生是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他的这种魔力就是我这鲁拙之笔所要尽力描写的,他这种魔力也就是使无数中国的读书人对他所倾倒,所爱慕的。

本书所记载的是一个诗人、画家与老百姓之挚友的事迹。他感受敏锐,思想透彻,写作优美,作为勇敢,绝不为本身利益而动摇,也不因俗见而改变。他并不精于自谋。但却富有民胞物与的精神。他对人亲切热情、慷慨厚道,虽不积存一文钱,但自己却觉得富比王侯。他虽生性倔强、絮聒多言,但是富有捷才,不过也有时口不择言,过于心直日快;他多才多艺、好奇深思,虽深沉而不免于轻浮,处世接物,不拘泥于俗套,动笔为文则自然典雅;为父兄、为丈夫,以儒学为准绳,而骨子里则是一纯然道家,但愤世嫉俗,是非过于分明。以文才学术论,他远超过其他文人学士之上,他自然无须心怀忌妒,自己既然伟大非他人可及,自然对人温和友善,对自己亦无损害,他是纯然一副淳朴自然相,故无需乎尊贵的虚饰;在为官职所羁绊时,他自称局促如辕下之驹。处此乱世,他犹如政坛风暴中之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虽然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而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苏东坡竟屡遭贬降,曾受逮捕,忍辱苟活。

有一次,苏东坡对他弟弟子由说了几句话,话说得最好,描写他自己也恰当不过:

〖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

所以,苏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不无缘故。

苏东坡一生的经历,根本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在玄学上,他是个佛教徒,他知道生命是某种东西刹那之间的表现,是永恒的精神在刹那之间存在躯壳之中的形式,但是他却不肯接受人生是重担、是苦难的说法——他认为那不尽然。至于他自己本人,是享受人生的每一刻时光。在玄学方面,他是印度教的思想,但是在气质上,他却是道地的中国人的气质。从佛教的否定人生,儒家的正视人生,道家的简化人生,这位诗人在心灵识见中产生了他的混合的人生观。人生最长也不过三万六千日,但是那已然够长了;即使他追寻长生不死的仙丹露药终成泡影,人生的每一刹那,只要连绵不断,也就美好可喜了。他的肉体虽然会死,他的精神在下一辈子,则可成为天空的星、地上的河,可以闪亮照明、可以滋润营养,因而维持众生万物。这一生,他只是永恒在刹那显现间的一个微粒,他究竟是哪一个微粒,又何关乎重要?所以生命毕竟是不朽的、美好的,所以他尽情享受人生。这就是这位旷古奇才乐天派的奥秘的一面。

本书正文并未附有脚注,但曾细心引用来源可征之资料,并尽量用原来之语句,不过此等资料之运用,表面看来并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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