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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第1页)

谁敢小看这样的狠人?

人多力量大,没多一会儿,几十具尸体就从屋里抬了出来,因为楼里没有取暖,楼道里的窗玻璃又全都在爆炸中崩得粉碎,鬼子的尸体都冻得**,收拾起来其实没大伙想的那么恶心。

不过鬼子的尸体全都冻在地上,大伙费了不少力气,才把这些破皮烂肉从地上铲起来。

尸体一具具抬出来,欧阳盛站在单元门前冲着愁眉苦脸的收尸民兵大喊:“都给我扔树林里去,晚上组野狼加餐”

大伙想笑又让难闻的气味儿熏得不敢张嘴,憋得甭提有多辛苦。

何骏心底暗笑,没看出来,这个欧阳盛还挺腹黑的

鬼子的尸体好收拾,可是粘在墙上的血迹和皮肉就没那么简单了,欧阳盛也没把楼道彻底清理干净的打算,他打算把尸体全抬出来就算完工,反正墙上有点东西也没啥影响。

小区还没穿越,说不定还会在这个时空停个三五天,十四号楼暂时还不能放弃。

欧阳盛本打算让驻守十四号楼的人员换一个单元居住,可是何骏觉得金窝争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压根儿就不想换地方。

连带着混混二人组也不想动弹,其他人唯何骏马首是瞻,欧阳盛干脆不管了,爱住哪儿住哪儿。

接下来,只要等着小区再次穿越就好。

小区里的一切恢复正常,坐在马拉爬犁上离开的三个人,沉默地望着小区高耸的住宅楼渐行渐远,都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儿。

强雷和二当家坐在一辆车上,他硬着心肠把头转回来:“二当家。我手下出了一个叛徒,不知道能不能请二当家帮忙抓回来,或者直接打死也行。”

“喔?还有这事儿?”二当家面露惊诧,可心里到底惊不惊诧就不好说了。

强雷笑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敢问强先生。那人是何时逃的?”二当家颇感兴趣地问。

这地方住的都不是一般人,看强雷的态度就知道,跑出去那个也不是简单人物,否则没必要这么急着追杀。

“就在今早,往北逃了。”强雷说。

二当家眼睛一亮:“这么大的雪。他肯定逃不远。”二当家突然站起来,拔出腰间的盒子炮向天一挥:“崽子们,强先生把式反水手下叛变,跟老子插杀了他去。”

土匪们轰然怪叫,打头的车把式马上赶着马车变幻方向,转道朝西走。

车队离开的时候,是朝着小区东北方向走,这个时候刚离开小区不到二百米,变道西方之后,正好在小区北侧走一个横穿。

没多一会儿。打头的土匪就大声喊道:“二当家,这儿有一溜鞋印子,八成是强先生那个反水的把式留下的。”

强雷两眼放光:“我看看”说着他利索地从爬犁上跳下来,几步抢到脚印那儿仔细看雪窝底上留下的鞋印纹路。

只看了一眼,强雷就肯定地说:“没错,这个脚印就是那人留的。”鞋印中间那个粗大的勾实在是太有名了,这样的纹路明显是来自现代的雪鞋。

亏得这个牌子能把品牌标志都做到鞋底上。

“那还等什么?追”二当家一声令下,车队马上沿着脚印追下去。

马匹在积雪中的速度也快不到哪儿去,可四条细长的马腿,总归比人的两条短腿快得多。尽管叛徒已经跑了两个多小时,但强雷压根儿就不担心追不上。

叛徒的脚印先是向北,离开小区大概五百多米之后又折向西,差不多又走了五六百米再转向南。

看样子。他是想绕开小区往南走。

森林里的积雪厚达四十多公分,徒步行进两个小时,能走出六公里就算顶天了,考虑到叛徒连早餐都没来得及吃,说不定连三公里都没走出去。

强雷十分乐观地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追到那个可耻的叛徒。

然而没多一会儿车队就追出四公里左右。脚印依然向南延伸,强雷有点糊涂了,难不成是求生的意志激发了叛徒的潜力?

他要是有这份本事又何必逃走?

打头的爬犁忽然停了下来,车上的土匪回头喊道:“二当家,跟丢了。”

“怎么跟丢了?”二当家火往上撞,“你是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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