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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的一天,一切才宣告结束。那天早晨,在马萨诸塞州埃德加城的北水大街上,一个了不起的投资银行家、游艇俱乐部会长的十分年轻的妻子,手里挥舞着詹姆斯·鲍德温的文章《到山上去呐喊》,用一种凄凉的声音对朋友说:“天哪,我们都要遭难了!”

1947年的我对这一切都还不可能知道。那时,它还只是沉睡中的黑色巨兽,尽管已经开始觉醒,但还未被认为是北方的一个问题。虽然我早已对那些北方佬的抨击忍无可忍,甚至老好人范内尔也曾在我面前善意地挖苦过,但我还是不得不为那群野兽般地残害博比·韦德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感到羞耻。这事儿发生在布郎斯威克附近的松树林中,那儿正是我的恩人阿提斯特受尽磨难、最终惨死的地方。那些佐治亚人让博比·韦德成了南方私刑的最后一个殉难者。而且他所谓的“罪行”和阿提斯特十分相似,几乎可以成为那种陈腐题材的经典之作:他向一个叫卢拉的傻丫头抛媚眼,骚扰她(实际上从未得逞,更谈不上强奸)。就是这种老生常谈。不过,卢拉那张哭丧着的兔子脸在六家大城市的报纸上登出,她的愤怒的父亲——一个路口小店老板的“呼号”,迅速激起了当地暴民的一次行动。

我在一星期前读到了这则中世纪式的农民复仇故事。当时我正在行驶在莱克辛敦大道的慢车上,挤在一个巨胖的女人和一个高个子的波多黎各男人中间。那女人手中拿着圣·克莱恩手提包,那男人穿着公共汽车乘务员的制服,身上发出一股熟透了的桔子香味,直冲我的鼻子。他也呆呆地看着我手上的《镜报》,对着那张魔鬼一样的照片出神。博比·韦德还没死,他的阴茎连同睾丸一起被切下并塞进他的嘴里(这些没有登出来)。等他快要死去但还神志清醒的时候,胸前被火烙出一个弯曲的“L”。“……L……代表什么?私刑?法律与秩序?爱?就在内森对我近乎歇斯底里地嚷嚷着的时候,我记得我摇晃着从车厢里挤出来,走到八十六街。街上夏日的阳光十分明亮,到处飘着熏牛肉的香味,还有地铁栅栏的铁锈味。我本来是去看罗西利亚电影的,但那天下午我却没有进电影院,而是来到河边的格雷西广场,在那儿出神地想着那些骇人听闻的丑行,一直无法从心中抹去博比·韦德血肉模糊的影子。我不停地无休无止地悄声念着《圣经》里的段落,那还是我在孩子时就能背诵的:”上帝会擦掉他们脸上的泪水,再没有死亡、悲伤与哭泣,再也不会有痛苦……“也许是因为太难过,但是——啊,上帝,即使这样,我欲哭无泪。

内森还在不停地叫着,他的声音硬挤进我的耳朵:“瞧瞧,集中营里也没有他们这样的兽行!”

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这很难说清。我讨厌争吵,讨厌狂热与盲目的行为。我无法避开博比·韦德的影子,但不想再谈下去,尽管我与佐治亚的那次暴行没任何关系。我突然对过去的事、那个地方都厌恶起来。我现在有一种渴望,想要冒着被打破鼻子的危险,把杯里剩下的啤酒泼到内森的脸上。我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挺直腰,绷紧肩膀,用一种轻篾的口气说:“作为一个民族的代表?几个世纪以来,这个民族因被指责出卖耶稣而受到迫害。你……是的,该死的!你……你应该明白,就任何行为而谴责一个民族都是毫无道理的!”我那时太气愤了,一些针对犹太人的话脱口而出。对那些最近几个月才刚刚从焚尸炉的痛苦中解脱出来的犹太人来说,这些话显然太过分了,它们刚一溜出我的嘴唇,我马上就后悔了,但我没想要收回它们:“那对任何人都一样,”我说,“甚至对德国人也一样!是上帝这样做的。”

内森的身子往后缩了一下,脸涨得更红了。我想,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决一胜负了。但就在这时,苏菲穿着那身滑稽可笑的服装,猛地一下子扑到我们中间,奇迹般地化解了即将燃烧的紧张气氛。

“不要再说这些了,”她命令道,“都给我住口!这些话题对星期天来说太严肃了。”她的样子有些滑稽,但显得很认真,“不要再提博比·韦德!我们要说点高兴的事儿。我们要去康尼岛,在那儿游泳,吃饭,过上愉快的一天!”她快活地转着圈。我很惊讶,但看到她很快抛掉那可怜的受虐的角色,这样活蹦乱跳地站在内森跟前,十分熟练地用她的美丽和活泼驾御着他,我又觉得轻松了许多。“你对集中营了解多少,内森·兰道?你一点儿也不了解。不许再谈这种地方,不许再对斯汀戈喊叫,不许再对他大喊大叫什么博比·韦德了。够了!斯汀戈与博比·韦德毫不相干。斯汀戈太可爱了。你也很可爱,内森·兰道,真的。我爱你!”

我注意到,那年夏天,他的思想和情绪有一种神秘变化,而这种变化和某种环境有关。苏菲就像会炼丹术的巫婆一样,可以使他立即发生变化,从一个大吼大叫的吃人恶魔变成一个迷人的王子。欧洲妇女常常能这样驾御她们的男人。而对大多数美国女性来说,就似乎有些力所难及了。现在她轻轻地“啄”着他的面颊,用指尖捏住他那双伸出的手,用一种欣赏的期待的眼神盯着他,直到他脸上那狂暴的红色渐渐消退下去。

“真的,亲爱的,我爱你!”她轻轻说着,接着使劲拉他的手腕,用那天最兴高采烈的声音叫着,“到海滩去啦!到海滩去啦!我们要用沙子筑一个城堡。”

于是,雷霆过去了,阳光又洒进色彩斑斓的房间,窗帘被花园飘来的轻风吹得微微作响。我们三人朝门口走去的时候,内森——他看起来像个过时的时髦赌徒——用手搂住我的肩膀,向我真诚坦率地道歉。我也只好原谅他对我的侮辱和偏见,以及其他的冒犯。“斯汀戈老伙计,我是个傻瓜!一个大傻瓜!”他对着我的耳朵吼着,声音大得吓人,“我并不想这样。这是个坏毛病。我说话时一贯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我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南方人都是坏人。嘿,我向你保证,我今后决不把南方的问题强加于你!好吗?苏菲,你来保证。”他用手使劲搓着我的头发,就像揉面团一样,还把他那高贵的鹰勾鼻子像可笑的德国狗那样凑到我的耳旁,使劲向里乱钻。他又回复到我所了解的那种愉快的样子。

我们兴高采烈地朝地铁站走去。苏菲走在中间,用手臂挽着我们俩,内森又开始用那种怪里怪气的南方甜腔说话,不过这次没有挖苦的意味,他没有想要刺激我。他学得简直惟妙惟肖,足以骗倒孟菲斯或莫拜尔的本地人,逗得我差点被笑噎住。他的天才还不止语言模仿;还有更绝的一招,那便是他自己发明的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招。他夸张地学着各种各样的乡下人的腔调,说着我从未听到过的方言。他的表演令人捧腹,我完全忘了他模仿的就是刚才他毫不留情地痛责过的那些人。我敢肯定,苏菲忽略了他行为上的许多细微变化,而完全被他感染,和我一起把欢笑洒在弗兰特布西的大道上。我隐约感觉到,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丑恶、自私、令人惧怕的情感的净化;那情感曾在苏菲的房间里像急风暴雨般肆虐无忌。

我们沿着周日熙熙攘攘的大街走了一个半街区,他编演了一出带有纯粹的南阿巴拉契亚山脉一带的阴沉风格的色情闹剧。在剧中,快乐的尤康成了一个乱伦的老农民,成天和女儿在一起厮混。内森给那个女儿取名叫“粉红色的眼睛”。“有没有让一张兔唇吸吮过你的阴茎?”内森学着那种咯咯的腔调尖声说着,声音很大,把街上两个闲逛的家庭妇女吓了一大跳。她们一脸无法忍受的样子,赶紧从我们身边逃开,而内森还继续着他的恶作剧。“你又让我怀孕了!”他用假嗓子学着女人腔又哭又闹。他的声音十分逼真,几乎可以说是乱真,活生生地再现了那些呆头呆脑的、被婚姻生活拖得不成样子的被冷落的妻子或受气包。就像音乐的神韵令人无法捉摸一样,内森那场欢闹、下流的表演里也隐含着某种东西。后来我才意识到,它源于一种极度的绝望。而当时我发出阵阵狂笑,看到的只是那种天才的形象展现。二十年后,在莱尼·布鲁斯那耀眼的形象中,这一点才得到证实。

因为早已过了中午,我们决定把那顿美妙的海鲜宴会推迟到晚上,只买了些东西打打尖。我们在小摊上买了酸泡菜,犹太人吃的那种长长的做得很漂亮的猪牛肉混合腊肠,还有可口可乐,然后朝地铁站走去。地铁里挤满了渴望海滩的纽约人。他们带着巨大的鼓鼓囊囊的汽车内胎和哭哭泣泣的孩子。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可以容三人并肩坐下的座位,开始共享不算丰盛但很宜人的食物。苏菲专心吃着热狗,内森在吵闹的车厢里开始对我亲近起来。他一副巴结我的模样,好奇地打听着我的一些事,不过没让我产生“包打听”的感觉。我只简单地回答了几句,如为什么到布鲁克林,我做过什么事,靠什么生活。当得知我是一名作家后,他显得很感兴趣,甚至有些高兴。说到靠什么生活时,我差点就要说出种植园的那段往事,以及诸如此类的话:“唔,你瞧,有那么个黑鬼——黑奴——我家的一个奴隶被卖掉了……”但我想,这些话会让内森认为我是在故意找茬儿,他又会开始那滔滔不绝的独角戏,唠叨个没完,让人心烦,于是我只淡淡地笑了笑,含含糊糊地回答他的问题:“我有一笔个人收入。”

“你是作家?”他又问道,急切地点着头,好像还在为此惊讶。他靠在苏菲身上,用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那黑色、阴郁的眼睛直盯着我。我这时才感觉到他的那股热切劲儿。他大声地对我叫道:“你知道吗,我想我们会成为真正的好朋友!”

“对,我们都会成为好朋友的!”苏菲附合着他。火车钻出阴森的隧道来到布鲁克林南边。快接近海边了。这时,一束阳光直射进车厢,苏菲的脸被照得光彩照人。她的脸与我挨得很近,充满幸福的红靥。她又用手臂把我和内森的胳膊连接起来,那种亲近让我有些感动。她嘴角残留的一丝香肠拖到我的手边,我用拇指和食指把它摘了下来。“噢,我们会是最好的朋友!”在火车轰隆隆的嘈杂声中,她用颤抖的声音高叫着,并在我胳膊上捏了一下,当然没有轻佻的意味,而是意味深长的。这是一个表示肯定的信号,是向一个新朋友表示她对他的信任与影响。

他们的和解真令人难以接受,我默默地想着。这真不公平,让内森来做这么一个美妙绝伦的战利品的管理者。不过,有面包屑总比一点没有要好一些。我也笨拙地捏了一下苏菲。这可是一个害单相思的人的动作。我做这一切时,发觉自己是那么猥亵,以至我的阳物都有些胀痛。早些时候,内森曾说他会在康尼岛给我找个姑娘,他认识一个叫莱斯丽的“味道不错”的姑娘。这让我觉得有些安慰。我尽量用淡泊的心情看待自己永远充当的次要角色,并把裤子里胀起的玩意儿悄悄地按下去。这有些无趣,但我努力说服自己:我还是高兴的,这肯定是我记忆中最高兴的一天。就这样,我决定耐心等待幸福时刻的来临,看看这美丽的礼拜天会给我带来什么。

我打起了盹。苏菲近在咫尺,赤裸的潮湿的手臂靠着我,身上发出像麝香一样的阵阵幽香,毫无疑问是那种波兰式的杂香。我胡思乱想着,在睡梦的波涛里飘荡。我开始做起梦来,在梦里回到早些时候我无意间偷听到的那一场景:苏菲和内森躺在杏黄色的床上。我无论如何也赶不走这个场景。还有他们说的话,他们疯狂的爱语像大雨一样倾盆而下!

接着那景象突然一亮,从我的梦中慢慢消逝不见了。我耳边响起了另外的声音,吓得我一下子坐了起来。这是昨天狂乱吵闹中的那些话语。真的是从内森的嘴中听来的吗?不,我想起来了,是后来他们那没完没了的打闹时,从天花板上传下来的,伴着音乐和哭喊声。如果不是因为里面带有一种令人十分恐惧的感觉,人们还以为是佯装出来的气愤。那声音说:“你——还——不——明——白——吗,苏菲!我们——就要死了!——死了!”

我猛地颤抖起来,好像有谁在隆冬时节把北冰洋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就是那种所谓的预兆吧。这种又冷又湿的感觉困住了我。天很快黑了下来。我突然一阵心慌,想要冲出车厢逃离这地方。如果真如当时所想,我在下一站下车,匆忙回到耶塔公寓,取出行李一走了之,就不会有下面的故事了,或是说根本就没有故事可讲了,但我却让自己到了康尼岛,帮助苏菲实现对我们三人的预言:我们要成为最好的朋友。

第四章 教授的女儿

“我小时候住在克拉科夫,”苏菲对我说,“我家在一条宛延的老街上,在一幢古老的房屋里,离大学不远。那房子很古老,我相信其中一部分修建于好几百年前。奇怪的是,你知道吗,那幢房子和耶塔公寓是我住过的仅有的两个地方。我是说真正的房子。因为,我在那儿出生,并度过了整个童年时期,结婚后还住在那儿。直到德国人到来之前,我才不得不到华沙住了一段时间。我很喜欢那房子,非常幽静,四楼上有很多阴凉之处。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街对面也有一幢老房子,烟囱是弯的,白鹳在那上面筑巢。白鹳,不会吧?很好笑吧。好了,不管它了。总之我记得那烟囱上的白鹳,它们就像我在德国读过的格林童话一样。那些书我记得十分清楚,封面上的颜色,上面的鸟和人。在学会看波兰语时,我已能看懂德语。你知道吗,我甚至在学会说波兰语之前就会说德语了,所以以后我第一次进教会学校时,我就能用德语去骗骗别人。

“你知道,克拉科夫是个很古老的城市。我们的房子离市中心广场不远。广场中心是一栋很漂亮的建筑,大约建于中世纪时期,它的波兰名字叫Sukiennice,在英语里应该是纺织大厦之类的意思。那里面是一个大市场,买卖各种各样的布料和纺织品。圣玛丽教堂上有一个钟楼,很高,但并不敲钟报时,而是由真人站在栏杆前,吹号报时。晚上,那声音很美,有一种很悠远、忧伤的感觉,有些像巴赫管弦乐组曲中的号角声。这声音总让我想起神秘的古时候。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总爱躺在黑暗的房间里,听着楼下的马蹄声。波兰那时还没有多少汽车。快要睡着时,我总能听见那些人在钟楼上吹号,那么忧伤、遥远。那时我总是想着时间这个神秘之物。要不,我就躺在那儿想着钟。在我家走廊里有一个很古老的座钟,是祖父母传下来的。有一次我把后盖打开了,钟仍然走着,我朝里看去,看见了里面所有的杠杆、齿轮,还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于是,到了晚上,我就躺在那儿,在钟里尽情发挥着一个孩子的想象:我吊在那大钟里的一个弹簧上,看着那些杠杆摆动,各种各样的齿轮转动,还有那美丽晶莹像我的头一般大小的红宝石。想着想着便睡着了,带着那钟进入了梦乡。

“噢,克拉科夫留给我的回忆太多,太多了。我简直无法一一描述!那是多么好的年代啊!那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黄金岁月,即使波兰这么一个贫穷的还在经受内乱的国家也是如此。内森认为我在夸张我的那段好日子。他总是挖苦波兰。我告诉他我的家庭,以及我们过着多么文明的生活,你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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