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个傻子一样,还晃动额头蹭她的手指。
明笙只好收回来,拇指下意识抚了两下被他蹭过的指节,说:&ldo;你让我穿我老板的衣服,是嫌我入职时间太长?&rdo;
江淮易满不在乎道:&ldo;我姐衣服多得自己都数不清,拿她条裙子而已,你就算穿着走在她面前她也认不出。放心吧!&rdo;然后他就上身一个鱼跃,扑进沙发睡了过去。
真是活得久了,什么人都能见到……
明笙凭着良心,喂了他几口水帮他漱口,又喂了他几瓣橙子。据说果糖能促进酒精代谢,不管三七二十一试试再说。果然,江少爷被伺候得很满足,乖乖地睡着。
她走进次卧。
一进门就知道,这一定是顾千月的房间。
开放式的衣柜仿佛是时装杂志室内布景,悬挂的裙子全是同一个设计师系列,纯色元素,白绿相间。她挑了一条最没辨识度的白裙子,冲了个热水澡,再换上。
出来的时候,江淮易已经睡熟了。
她帮他摘下耳钉,拿走手机,在沙发上安置好,不太忍心他睡在这个乱糟糟的屋子里,于是顺手帮他扔掉随处可见的酒瓶、纸巾和瓜果屑。料理好他刚才吐的一片狼藉,才终于坐下。
已近午夜。
少年般的眉眼在熟睡过后愈发显得清秀乖顺。他的五官实在没有哪里能挑剔,嘴角在梦里翘起的样子能打动每一颗少女芳心。
明笙靠在电视柜上,远远打量他。
信里说,他和那个人长得很像。长到六七岁,所有人都说他和他父亲小时候一模一样。
江绍年很宠这个儿子,几乎年年都会为他举办盛大的生日会。也是因为太宠,某一年儿子生了场大病,他急匆匆从国外赶回来,改签了一趟红眼航班而失事。
尸骨无存。
这是社会新闻里的内容。见到真人的时候会觉得很缥缈,无法想象当事人的长相,和性情。
但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今时今日,今朝有酒,他醉得很开心。
☆、第13章
城市的灯火由内而外,渐次减少。
明笙开着车窗,戴着银镯子的手搁在车窗上,夜风将金属浸得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