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又叫过一个传令兵道:“通告全军,严禁出城!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严密防守,不可有丝毫懈怠。”
城外的小山顶上,郑晓路看着白水县城关镇的北门,正在哈哈大笑。谭宏给郑晓路报道:“这几天来,我军趁着夜色,杀死了城门守卫近百名,诱杀了对方出城的部队三百多人。现在敌方的部队已经完全不敢出城,城门的守卫也都已经退进城门里面,墙头上也没哨兵放哨了,士兵基本上都躲进了藏兵洞,不敢再四处走动。”
皂莺坐在郑晓路的身边,一双眼眸闪闪发光,她这几天一直跟在郑晓路的身边,亲眼目睹了麻雀战这种划时代的战法,阎王军没有损失一兵一卒,就给洪承畴的大军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实在是太厉害了。皂莺看郑晓路的眼神从“这人是个无耻淫贼”,变成了“这人是个淫贼,但还有点本事”。
皂莺叹道:“我们虽然占了许多便宜,但是官兵全军收缩在城里,这样可没法救人啊!”
“放心,很快就会出来了!”郑晓路笑道:“两天之内,洪承畴就会出城!”
两天之后,第一个五十人小队返回了郑晓路的临时指挥部,领头的正是张逸尘。
“逸尘兄!”郑晓路笑道:“又要借助你的武艺了。”
“那是应该的,我这人除了武艺,也没什么别的东西拿得出手。”张逸尘淡淡地笑道。
郑晓路将张逸尘领的五十人小队打发去找谭宏,然后和张逸尘两人钻进一块石头后面,一小会儿之后,两人再走了出来,已经换成了普通的贫农打扮,脸上的墨汁也已经擦去,但是又涂上了一层泥灰,显得十分滑稽。
张逸尘空着双手,腰上挎了一把弯弯的镰刀,笑道:“这种刀倒有点像绣春刀,我勉强用得顺手。”
郑晓路则拿着一根叉子,道:“我可用不太顺手这种叉子,哈哈,小马超如果知道我用这种叉子使马家枪法,一定会气死的。”
郑晓路拿出一套村姑穿的花布衣服,递给皂莺,道:“皂莺当家,快换身装束,我们去救你的手下了。”
皂莺常年走江湖卖艺,对于乔装打扮倒也有一套心得,她钻到石头后面,一会儿之后再出来,就变成了一个村姑,莹白的皮肤变成黑黝黝的,脸也变了形,嘴巴歪着,眼睛吊成了三角眼,把郑晓路和张逸尘吓了一跳。
“皂莺当家,你怎么变成了这样?”郑晓路忍不住问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皂莺冷冷地答道:“走江湖卖艺的人,若是连乔装打扮都不会,还混什么吃的。别的人怎么不换装?难道就我们三个去救人?”
“没错!”郑晓路笑道:“就我们三个进镇子去救,进镇子的人越少越好,若是多了,一是混进城困难,二是逃出来不易!我可不想拿命去换命。”
“就三个人真的能成?”皂莺有点不相信地道。
“嘿,王嘉胤能调动一万五千人,他都不敢去救,可见人多未必有用。”郑晓路笑道:“混水摸鱼的事情,两三人足矣,何况有逸尘兄在,一人可当百人!说得自私点吧,我不希望自己的人碰上任何危险,所以不能带他们去。”
皂莺奇道:“那你就不怕你自己碰上危险?还有你身边这位心腹就不怕危险了吗?”
“哦,是这样的!”郑晓路笑道:“如果碰上危险,逸尘兄就带着我飞速逃跑,他若全力逃命,能留得住他的地方还真没几个。至于你和你的部众,我们就管不着了!哈哈!”
晕,你倒是说得挺直接的,也不怕把我气坏了,这人究竟是个什么**来着,这样的话也说得出来,皂莺心中一叹,她自幼貌美如花,周围的男人若不是被她的美貌吸引,便是对她怜惜无比,这辈子英雄救美的事见得多了,像这种明车明马不把她放在眼里的人,还真是第一次碰上。“也罢,由得你吧!”皂莺叹道:“大不了把命留在那里,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第四卷 乱陕西 第二十七章 潜入(1)
“报!”传令兵扰人的报告每天都在折磨着洪承畴的神经,虽然他是一个文武双全的良将,但碰上麻雀战这种连二十一世纪都还无法破解的绝招,也被打得焦头烂额。
“贼军终于出现大股部队了!”传令兵报道:“现在聚集在北门外,最少有四千人!”
“四千?”洪承畴精神一振,这次终于不再是小打小闹了。他赶紧领着一群心腹手下,同时把分守四门的千户、把总们调了大部份过来,一起来到北门边观望。
只见对面的匪军层层叠叠,虽然阵型乱七八糟,但是数量非常之多,真有四千之众。难不成匪军要来攻城了?从这几天的骚扰战看来,匪军的将领是个多智之人,应该不会莽撞攻城才对,洪承畴心里奇怪地想道。
匪军中驰出一骑,正是谭宏,他跑到距离北城门两百步外,大声吼道:“洪承畴,你敢出来决一死战吗?咱们今天不躲也不逃,就在这城门外的平原上与你决个生死。”
神经,我有城不守,出去和你在平原上决什么生死,何况这些天来,出城的军队没有一只是讨到好的,被贼人各种怪招打得十分狼狈,这城是说什么也不能出。洪承畴心想,匪贼就是脑袋不靠谱,以为装个样子就能把我引出城,他叫来一个副将,吩咐了几句,那副将大声回应道:“无胆贼匪,休想引诱我军出城,城外定有埋伏,我们不会上你们的当,有胆子你们就来攻城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