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时候,今亦睡着了。
整个人缩成一团,眉头微微拧着。
顾清野这才意识到,今天的夜风有点冷。
他不怕热也不怕冷,平时也不会精致到带个外套什么的,现在也没东西给她盖,只得上了车关上窗。
这一路,顾清野想了很多,烟瘾又犯了,但今亦还在睡,他就没抽,到了地下停车场,坐在车里盯着自己的手发呆。
他左手上的纹身,是很早之前就开始做的。
早到,那个时候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但又稍稍懂一点事的小屁孩,有着脆弱的自尊心,试图掩盖自己肮脏的事迹。
后来需要掩盖的事情越来越多,他就干脆把整条手臂都纹满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他身上一般的血液是肮脏的,是不可告人的,是被人唾弃的。
高中的时候,他已经病入膏肓了。
偏偏那时候,他遇到了今亦。
小小的今亦,喜欢读书,写一手好字,文笔格外好,每次他们班的语文老师都会拿着她的作文当堂念,这也是他难得语文课上不犯困的时候。今亦写的东西跟别人不一样,在一个议论文满天飞,整篇作文被举例和论证塞满的时代,今亦写的东西永远很出格。
她偏爱散文,散文这种东西很玄幻,讲究形散神不散,立意很明确,文笔又要足够好。她那些细致的表达顾清野很难想象是怎么写出来的,他就不会注意到那些无聊的玩意。
《百年孤独》里写他们第一次见到冰,他说,它在燃烧。
明明是融化,却说是燃烧,仿佛这东西有生命一样。
但顾清野就很喜欢。
但那时候他太懦弱了。
一边自我堕落,挥霍今亦对他的可怜和喜欢,一边又奢望她能坚持下去,将自己脱离泥沼。
顾清野一直知道自己骨子里是卑劣又可悲的。
每次自我剖析,顾清野都习惯以酒精或是香烟收尾,给卑劣的自己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可惜今天他口袋里的一整包烟还没来得及拆开,就被人摸出来扔到了车后座。
今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看见他裤子口袋冒出一角的烟,没有半分尊重人隐私的意味,‐‐顾清野就看见她一只细白的手腕,没留指甲干干净净的手指,嫌弃的捏住那一角,顺手给扔到了车后座,香烟在后座弹了一下,安安稳稳倒下,没再造作。
顾清野失笑。
&ldo;它哪里惹到你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