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雉上来道:“三爷回去吧,莫要受了寒。”
奉三郎回过神儿,皱眉道:“看这天色,应是要下雪了。”
赵雉“嗯”了一声,“瑞雪兆丰年,来年的庄稼地里应有好收成。”
听到这话,奉三郎的心里头一时有些发堵。
他默默地看着这个年轻的儿郎。
这些年征战,岁月丝毫未在他身上留下过痕迹,可是刀口舔血的生涯到底在他的眼底烙下了印记。
他们这群人命贱,生来就是在战场上讨生活的,过不了安逸日子。
奉三郎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论如何,总得活下去。”
赵雉点头,“以后的路还长得很,岂能折损在这里?”
奉三郎:“是这个理。”
待他下去后,赵雉望着远方阴霾的天空,灰蒙蒙的死气沉沉,犹如泰山压顶,叫人喘不过气。
阵阵冷风吹拂而过,城门上的军旗迎风猎猎作响。
他扭头看向那面军旗。
上头的“赵”字是梁萤亲笔写下,一笔一划,铿锵有力。
它代表着他们这群人的精神信仰,代表着所到之处,都将迎来丰衣足食。
这面旗帜,引领着他们不断前行,它不仅要插满东州,以后还会插到京城。
而在目光无法触及之处,甘宗群骑在战马上,冒着严寒朝东州奔赴而来。
他已经六十岁了,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老当益壮,是朝廷里为数不多的老将。
此次领了楚王令,协作金林夺东州,来之前立下军令状,不夺东州誓不回。
猎猎寒风刮到脸上,他的脸上有一条刀疤,看着委实唬人。
身材也比多数人高大,精气神饱满,头盔下银丝吞噬了大半黑发,昭示着他南征北战的荣辱一生。
先前钟林在东州战败的事迹他也曾仔细分析过,这次过来把大本营设在了广郡,也就是魏中丞他们的老家。
金林王太守得知他抵达广郡,亲自过去了一趟。
甘宗群坐在后堂,穿了一身浆洗得发白的衣袍,丝毫没有老将的光鲜体面,国字脸上受过伤,看人时明明没什么表情,却让人觉得又凶又恶,通身的威仪极有震慑力,叫人不敢窥视。
王太守一行人朝他行礼。
甘宗群点头颔首。
王太守讨好道:“甘将军一路辛劳,我等备上薄酒,给将士们接风洗尘,还望甘将军笑纳。”
甘宗群斜睨他,“留着夺了东州再饮。”
王太守见他不领情,唯唯诺诺道:“是,是。”
甘宗群扫过众人,问道:“俞州的火器是何情形,你们可曾见过?”
凌都尉忙道:“鄙人凌某有幸见过。”
甘宗群做了个手势。
凌都尉正色道:“俞州兵攻城用抛石机时,用的不是石头火球之物,而是一只木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