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一位朋友卡内基先生也使我受益非浅。他强而有力的企业领导才能无人能及,他英明果敢神奇的能力,博得大家的尊敬。他对每一个人都很仁慈,默默行善。
由于他的地位,我是不应该谈到他的,但是应该指出,如果没有他的热情帮助,我进大学是不可能的。
就这样,朋友们创造我的一生。他们费尽心思、绞尽脑汁,把我的缺陷转变成美好的特权,使我能够在已造成的缺陷阴影中,安详而快乐地前进。
第二十五节 大学生活
以上我所描述的都是大学一年级的生活,现在让我来说说大学二年级以后的情形吧。
《少女时代》这一部分,是我在德克利夫学院一年级时的作文所集成的。当时在上柯兰老师的作文课时,我每星期都写一篇。最初并没有想把它们整理出版的计划,直到有一天,《淑女书报》的主编忽然来访,他说:“本社的社长希望能在我们杂志上刊登你的传记,并且是以连载方式登出,请多多提供帮助。”
明白对方的来意后,我就以功课太忙为由加以婉拒,可是他却坚持说:“你不是已经在作文课上写了很多吗?”
听到他这话,我吃了一惊:“啊!怎么你连这些事也知道?”
“啊,谁叫我是吃这行饭的呢?”记者笑着说,带有几分得意。紧接着,他又告诉我,只要把学校里的作文稍加修改,就可变成杂志所需的稿子了,非常容易。
于是,我只好答应把《少女时代》的原稿以3000美元的价格在《淑女书报》上连载,并在合约上签了字。说实在的,当时我深受3000美元所诱,而忘记了那份稿子其实只完成了一半,更没有考虑到补写后半部可能会带来的种种困扰。当时,我确实是有些得意忘形、沾沾自g。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开始时,一切都还顺利,可是越往后就越觉得棘手了。
因为自己不知道要写什么才好,更何况我又不是专业作家,不懂得如何把现有的材料加以适当的加工,变成杂志社所需的文字,甚至对截稿日期的重要性也全无概念,完完全全是个外行人。
当我收到杂志社拍来的电报,如“下一章请立刻寄来”或“第6页与第7页的关系交代不清,请立刻回电予以说明”等等时,竟不知所措。
幸好,同班同学蕾诺亚介绍我认识了一个人,她告诉我说:“他是房东的同班同学,不仅头脑清楚,而且很慷慨,富有骑士精神,待人也和蔼可亲。如果有事相求,他一定不会拒绝的。”
就这样我结识了梅西先生。梅西先生是哈勃特大学的教授,当时在德克利夫学院兼课,但我并不知道。在听完蕾诺亚的介绍之后,我对梅西先生有了初步完美的印象,从日后的交往中,我深切地体会到,正如蕾诺亚所说,梅西先生不但聪明。
智慧,而且为人热心。他了解我的困难后,立刻把我带来的资料浏览了一遍,然后十分利落地帮我整理出来。从此之后,我终于能够如期交稿了。
梅西先生是一位才思敏锐、感情丰富杰出的文学家。对我而言,当时的他既是好朋友又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兄长,更是遇事时不可缺少的商量对象。如果现在所写的这部分水准不及当年,我丝毫不觉得奇怪,因为这次没有梅西先生可以帮我的忙了。
前面曾经提过,在德克利夫求学过程中,最感困扰的莫过于没有盲文书可读,另一个问题则是时间不敷分配。课外作业都是莎莉文老师以手语方式逐字逐句告诉我的,因此往往必须学习到半夜,而此时此刻别人早已进入梦乡了。洛奇老师与维杜老师也会在我的教科书上为我点字,但有些老师一直到上课都还没有教我如何学习,所以常常跟不上进度。
现在,红十字会已经为盲人出版了数千册盲文书籍(编者按:指1928年),可以阅读好多好多书呢!而当时,我所有的盲文书加起来不超过叨本,每一本对我而言都是一件无价之宝。我低着头,用自己的双手来“读”这些书,来搜集自己的论文材料,准备大小考试。每当自己在阅读盲文书籍时常常会想:“现在我不用别人帮忙也可独自用功了。”觉得十分快慰。
在学业方面,无论是文学还是历史,我都可以毫不费力地阅读和理解。这也许与我少女时代的生活体验有关,我早在进大学之前就接触过许多优美、富有想像力、知识性强的文章。因此,对这些课程都有很浓厚的兴趣,成绩表现十分良好。现在回想起来,真为自己的幸运而庆幸不已。
我推一感到遗憾的是,没能与大学时代的教授们做更多的交流。多数教授的讲课对我来说都像留声机一样,机械性地听讲而已。院长布里吉斯教授的家就在我的隔壁,可是我从来没有主动拜访过他。在我的毕业证书上签字的艾里华特博士,也一直无缘见面。只有指导我写作课的柯布兰教授以及教《伊利莎白时代文学》的尼尔逊博士,还有教德文的帕德雷特教授等人偶尔请我去喝茶,他们在校外遇见我时也十分亲切。
由于我的生理状况异于他人,因此无法与班上的同学融洽地玩在一起,不过大家还是通过各种方式与我沟通和交流。班上的同学经常一块儿到外面餐馆去吃三明治、喝可可奶,他们常常围在我身旁,说些有趣的事来逗我笑,同学们还推选我做副班长。
如果不是因为功课方面必须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觉得很吃力的话,我相信自己的大学生活一定可以像其他同学们一样丰富多彩。
有一天,朋友们邀我出去:“海伦,要不要到布鲁克林闹市区的朋友家去玩?”
但最后却来到了波士顿一间满是“泰瑞尔”狗的宠物店。那些狗都很热情地欢迎我,其中有一只名叫汤玛斯伯爵的狗对我尤其亲热。这条小狗长得并不特别好看,但很会撒娇,站在我身边一副驯服、乖巧的模样。我伸手去摸它时,它高兴得猛摇尾巴,低声欢叫着。
“啊!汤玛斯伯爵,你很喜欢海伦吗?海伦,你也喜欢这只小狗吧?”朋友们异口同声地问我,我也很干脆地回答:“是的,我很喜欢它!”
“那么,我们就把这只狗送给你,作为大家送给你的礼物。”朋友们说。
汤玛斯似乎听懂了大家正在谈论它,直在我身边绕圈子。
等汤玛斯伯爵稍微安静下来了,我才说:“我不喜欢这种什么伯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