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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火车向京城(第2页)

由此而知,这是一块什么样的土地。

说实话,去的时候,他的确是有吃苦准备的,可没想到现实却是太苦了,而且大多数都超出了他的想象之外。

首先说住。

由于同意把下拨的建房款交给村里使用,他们才被村里接收,他们六个人最后就被安置在了两间破窑洞里。

那里条件极差,无床无桌,就连窗户也是漏风的,连老鼠都不爱来。所以住下的第一天,就让大伙“傲然正气”顿失,只有失落、沮丧和茫然。

其次再说干活。

“疙瘩岭”的山地全靠人手工劳作,没牲畜更没机械,他们这些细皮嫩肉的“京城娃子”,得从早上一直干到天看不见亮。

他还记得,刚来的时候,差不多有大半个月他都没洗过脚,不洗脚是因为累的,只要爬上炕,根本不用一分钟就能睡着。而且每天晚上脚是麻的,也是疼的。腰酸背痛腿抽筋,更是常年普遍状态。

让人没想到的,还有狗凶。

乡间的狗厉害,细腰长嘴,不善宣扬,冷不丁从墙后蹿出来,照着你的小腿就是—口,人说“贼咬—口,入骨三分”,让雁北的狗咬一口,不是“三分”,是“稀巴烂”。

这里的狗们并不认得外来的知青,所以对他们全似不共戴天的仇敌,而且这些狗还都是跟狼干过仗的,大都有匈奴狩猎犬的遗传。

所以来到这里第三天,当“六十三”中的刘阳平被咬伤送去县医院之后,所有的知青再一见到村里的狗,远远就会狼狈逃窜,避之不及。

说一千道一万,最让人苦恼的,还是吃喝问题。

在“疙瘩岭”吃水很难,要到沟底下去挑。挑水上坡,那是一种太大的艰难和考验,轮着谁挑水谁都憷头。

挑着两桶水一鼓作气地往上爬,中途没有任何能歇脚的地方,那桶前高后矮,让人很难迈步,只有侧身斜着一步一步往上挪才行。不习惯的人,不是桶磕腿,就是水洒了。一不留神彻底打翻,你就坐在半坡哭吧,哭到天黑了还得下去再挑。

除此之外,水的质量也不好。

那沟里的水碱性很大,又苦又涩,有一股恶心的浑浊味儿。要是身体不好的,喝了一准儿腹泻。他们这些知青很长一段时间都喝不惯,也多亏有人带了不少黄连素,大家才最终抗过了这一关。

至于吃那就更别提了。最大的问题是饿,不是不够吃,是吃不够,永远吃不够。

这里是山区,庄稼地都是梯田,没有水源完全靠天吃饭。当地农民生活本身就特别清苦,一年到头几乎都是小米饭就土豆。

刚开始因为有国家的配粮,他们这些知青还算能吃饱。可从第二年开始,他们就变成了一群眼睛冒着蓝光的狼,无论看到什么,第—个念头总是“能不能吃”。

为了能让肚子舒服一点,他们常常要靠“自力更生”。这通常意味着三种方式。

第—是吃饭时串门,跑到村民家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先待着,到了吃饭时候硬腆着脸不走,有你一碗就得有我一碗,多差也不嫌弃。实际就是蹭人家的饭,用文明点的词汇叫“打秋风”。

第二是串队,附近各村都有知青点,靠山沟、莫家河、天谷峪,方圆百里都是朋友,串队是常事,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知青之间也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不管你打哪儿来的,只要是知青一律管吃管住,住三五天也行,住十天半月也行,完完全全的共产主义供给制。

这种串队是有来有往的,正所谓“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只要家里有的,绝对相倾而出,毫不吝惜。可要是没有,那也就只能大眼瞪小眼,一块堆儿死勒裤腰带了。

第三,可就属于歪门邪道的“创收”了。所谓“创收”,实际上是为了颜面的托词。简单说就是“捎带”,说白了就是“偷”。

这其间内容很丰富,偷鸡摸狗拔蒜苗的种种都有,说起来也有一些是他们过去深恶痛绝的行径,可在饥饿面前,人的脸面、尊严都成了没用的东西,他们的道德底线就在不知不觉中一再降低。

慢慢地,因了他们的出现,村里的鸡不断发生失踪事件,地里的野兔也少见踪影。老乡们都有一种感觉,自从“京城娃子”来了之后,又有了一种过去鬼子进村的感觉。

而无奈,忍耐,苦熬,也成为他们这些知青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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