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里面烟熏火燎。
沈桢回屋睡不着,给廖坤发微信,言简意赅地复述了这件事。
廖坤今晚在福林大道一家新开的酒吧应酬,郑野的前女友是幕后老板,他捧个场。
郑野很擅长平衡现任与前任,对现任大方,对前任同样不吝啬,这家酒吧他投资了两百万,理由是前任四个月的青春损失费。
他大方归大方,但有前提,分手是他的错,女人认命了,也没漫天要价,以后郑野手头宽裕了,他能帮一把,都帮。
廖坤回复一条:孩子是陈智云的吗?
沈桢不了解这码子事,反问:陈智云是谁?
——陈崇州的堂叔,亲血缘。
她盯着屏幕好半晌,由于震撼而放大的瞳孔,才渐渐复原。
倪影肚子里的,是陈崇州的弟弟,这辈分,太乱了。
沈桢躺平,回忆那副场面,又发了语音,“要是肯打掉,也许断不了。”
可倪影好不容易拿到豪门阔太的入场券,她哪会亲手葬送。
倒是廖坤没想到,陈崇州的冷若冰霜,如今也舍得用在倪影头上了。
白月光,朱砂痣,是多少男人迈不过的坎儿,是多少新感情的坟墓。
他告诉旁边的郑野,“彻底完了。”
舞池震耳欲聋,郑野没听清,“什么完了?”
廖坤扒他耳朵,大吼,“崇州和倪影!她搬出富江华苑了。”
那女人又荡又矫情,张嘴闭嘴谈钱,每次在酒局上,往那一坐,挨个探究其他人穿什么牌子,势利眼得要死,郑野腻歪透了。
要物质没错,一味只贪物质,自轻自贱从男人口袋捞钱,就讨嫌了。
“值得庆祝。”郑野碰了下杯,“约崇州出来喝酒。”
“白天有一场大手术,都站废了,别折腾他了。”
其实,陈崇州是铁打的,他创下过连续三台手术的纪录,廖坤无非找个借口,给沈桢制造机会。
陈崇州和她也算有感情基础了,只要那尊瘟神不横在中间碍事,早晚拿下。
然而那头,一整晚相安无事。
一个没心情,一个没想好。
早晨沈桢要走,陈崇州拉开门,又是那句,“去哪。”
他洗漱过,短发梳理得规整,泛着乌油油的光泽,黑亮硬。
陈崇州的发质很好,他似乎没什么是不及格的。
沈桢说,“回公司。”
他走到玄关换鞋,“我送你。”
“你今天不去医院?”
“送完你。”
“挺清闲。”
陈崇州瞥她,“我耽误时间,先送你。”
沈桢没说话。
直到车行驶过路口,她没憋住,“我离过婚,是一个有一段不堪婚史的女人。”
离得还不算太利索。
财产没分清,仇没报痛快,并且周海乔那人,更不是善罢甘休的主儿。
像狗皮膏药,黏上谁,非得吸干了血,再扒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