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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第1页)

改捐员外郎,在户部广东司行走。其时至少在嘉庆三年以后。(见碑传集一百八赵怀玉撰杨君芳灿墓志铭。)若更精密言之,则至少在嘉庆六年文述与芳灿在京师相识以后也。(见下引芳灿送云伯序。)文述咏端生之诗作成时代颇晚,又得一旁证矣。

关于文述题绘声阁集诗四首,其第二首最关重要,置后辨释。其余三首依次论证之。

第一首诗

第一首诗中最关重要者,在文述初次得见陈长生年月,并文述见长生是否多次等问题。此等问题可取两事即(一)文述初次随阮元入京及第二次会试入京之年月,与(二)长生于此两时间适在北京,有遇见文述之可能,参合推定之于下。

杨芳灿芙蓉山馆文抄二送陈云伯之官皖江序略云:

嘉庆辛酉(六年)余与云伯相见于都下。于兹五阅寒暑矣。同人惜别,赠言盈箧。余与陈编修用光查孝廉揆俱为序引,时丙寅(嘉庆十一年)新正谷日也。

又颐道堂文抄一颐道堂诗自序略云:

嘉庆丙辰(元年)仪徵阮伯元先生视学浙江。越二年戊午(嘉庆三年)从先生入都。明年(嘉庆四年己未)又从至浙。越二年(嘉庆六年辛酉)又以计偕入都,居京师者五年。

又颐道堂诗选一五略云:

余自辛酉(嘉庆六年)至乙丑(嘉庆十年)京师旧作多琴河李晨兰女士加墨。(寅恪案,今所见碧城仙馆诗抄十卷,后附有李元垲跋,所题年月为嘉庆[十年]乙丑秋七月。可与上引杨芳灿文参证。)重莅琴河,女士下世已十五年矣。感赋。

(诗略)

寅恪案,文述第一次至京为嘉庆三年,出京为嘉庆四年。第二次至京为嘉庆六年,出京为嘉庆十一年正月。第二次即文述所谓“居京师者五年”是也。第一次在京之时间,虽远不及第二次之长久,然鄙意文述之获见长生实在第一次。所以如此推论者,文述为人喜爱攀援贵势,尤喜与闺阁名媛往还。长生为兆仑孙女,本与文述有同族之亲,况以袁随园女弟子之声名,叶琴柯编修夫人之资格,苟长生此时适在京师,而文述不急往一修拜谒之礼者,则转于事理为不合矣。至于长生适在北京与否之问题,可以依据叶绍楏历官及居京之年月推定之也。

耆献类徵一九六疆臣类四八载绍楏传略云:

叶绍楏浙江归安人。乾隆五十年由举人于四库馆议叙,授内阁中书。五十三年丁母忧。五十五年服阕,补原官。五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六十年散馆授编修。嘉庆三年二月大考二等,五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四年二月改河南道监察御史,四月命巡视南城。五年转掌江西监察御史。六年五月充云南乡试正考官,八月命提督云南学政。九年差竣回京。十年命巡视天津漕务。十一年六月升工科给事中。

寅恪案,叶绍楏与陈长生从何时起同在京师,乃一复杂之问题,详见下文第二首诗中考辨织素图绘成之时间一节,今暂置不论。惟可断言者,嘉庆三年文述初次随阮元入京,四年又随元出京。文述往谒长生,当即在三年初次入京之时,而赋此四诗当更在谒见之后,谒见与赋诗并非同时。颇疑文述止一度晤见长生,其题绘声阁集四律,实非以之为拜谒之贽,不过晤见之后,追写前事,呈交长生夫妇阅览者。观诗中“记取城南坊畔宅,春明初拜画帘迟”之语,可以推见也。又若文述得见长生不止一次者,则以碧城仙馆主人性好招摇标榜之习惯推之,必有更多诗什,赋咏其事,而不仅此四律而已也。或者文述当日所为,长生夫妇已有所闻知,遂厌恶畏避,不敢多所接待耶?

诗中所谓“碧城醒我游仙梦”者,碧城仙馆文述自号也。其诗集即取以为名。“绣偈吟君礼佛词”者,长生曾作礼佛词六首,刊入随园女弟子诗集(卷四)中,早已流行,文述盖见之久矣,决非长生以己所著诗集示之也。

第三首诗

第三首诗盛夸长生夫家女子能诗者多。文述此所取材,究从叶氏织云楼诗合刻,抑从袁简斋随园诗话补遗三“吾乡多闺秀,而莫盛于叶方绍伯佩荪家”至“陈夫人之妹淡宜(此语有误,辨见论第二首诗节。)亦工诗”等六条(随园诗话补遗所以多谬误者,盖由简斋身殁之后,补遗方始刊行也。简斋殁于嘉庆二年。参碑传集一百九孙星衍撰袁枚传。)转录而来,虽难确定,今以沈湘佩名媛诗话四“织云楼合刻为归安叶氏姑妇姐妹作”条考之,(前南京国学图书馆总目所载,织云楼诗合刻仅有周映清梅笑集一卷,误作[笑梅集],及李含章蘩香诗草一卷,皆云[嘉庆刻]。又孙殿起丛书目录拾遗总目六有织云楼诗合刻,其中亦止此两集。但云[乾隆间刊]。岂此数集合刻先后陆续刊行耶?抑书目记录有误耶?寅恪未见合刻全书,故不得已而依沈书也。)知叶令昭即萍渚(文述诗作渚萍。)所作在附刻中,则可推定文述实已及见织云楼诗合刻,或更参以随园诗话补遗,盖文述此四首诗本为谒见长生之后追记前事而作,前论第一首诗已及之矣。既是追记之作,此又可断言者也。至于“碧浪萍香一水涯。韦郎门第最清华”者,可参戴璐藤阴杂记三所载湖洲碧浪湖建万魁塔条。此条即涉及叶绍楏。文述西泠闺咏一三湖上咏周映清李含章叶令仪陈长生周星薇诗“碧浪湖波侵晚霞”(文述此诗序中述叶氏织云楼诗合刻,仅及此五人,而不及令昭。西泠闺咏自序题道光丁亥,即道光七年,时代颇晚。据此可知文述叙叶氏闺秀诗集,去取实不依据一种材料也。)及同书一五绘声阁咏家秋谷诗“画舫莲庄碧浪遥”之句亦皆指此而言也。又据光绪重修归安县志五舆地略五水门碧浪湖条及同书八舆地略八古迹门白萍洲条,则碧浪湖白萍洲之地为叶氏家园所在,文述所咏固甚切实,而叶令昭之字萍渚及戴佩荃之字萍南,皆与此语有关,非仅用古典矣。

第四首诗

第四首第七句“仙郎纵有凌云笔”,固通常赞美绍楏之泛语,然据上引耆献类徵一九六叶绍楏传,知绍楏以翰林院编修于嘉庆三年二月大考二等,五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六年五月充云南乡试正考官,八月命提督云南学政。九年差竣回京。在此时间绍楏实为文学侍从司文典学之臣,故诗语颇为允切,可推见此四诗当是嘉庆三年至十年间之作。“江上微波秋瑟瑟”之句,即后来文述于西泠闺咏一五绘声阁咏家秋谷诗所谓“微波吟煞夕阳桥”者也。

总之,此等诗皆足征文述未尝与长生有何密切往来,详悉谈话之事,要不过以族弟之资格,一往谒见而已。故文述所记长生姐端生事,当必从他处探访得知,非出自长生口述,其记端生事及梁德绳续再生缘事,或过于简略,或有错误,实无足异也。

第二首诗

第二首乃四首诗中最有价值,又最难确定者。兹先论其不甚重要及易解释之句。“纱幔传经慈母训”者,据端生长生之祖陈兆仑所著紫竹山房文集一五显妣沈太宜人行述略云:

孙玉敦,聘汪氏,原任刑部河南司郎中云南大理府知府加二级起严公女。

又同集附兆仑侄玉绳所编年谱乾隆十五年庚午条下云:

次子之妻兄秀水汪孟鋗弟仲鋗亦中式。

寅恪案,汪起严不知何名,道光十五年修云南通志稿一一九秩官志载:

汪上堉,秀水人,贡生,乾降十五年任云南府知府。

疑是此人。盖上堉颇有先后任云南省首府云南府及大理府知府之可能也。端生长生之文学,与其母有关,自不待论。即再生缘中孟丽君苏映雪刘燕玉皇甫少华等主要人物,皆曾活动于云南省之首府,当亦因作者之外祖曾任云南省首府知府,其母或侍父宦游,得将其地概况告之端生姐妹,否则再生缘中所述他处地理,错误甚多,而云南不尔者,岂复由于“慈母训”所致耶?“鸳牒香销冷玉钩”句下文述自注云:

仲姐庆生早卒。(前文已引,今重录之,以便省览。)

寅恪案,紫竹山房文集一八先府君(暨)先妣沈太夫人合葬墓志略云:

孙玉万娶吴氏,妾林氏。玉敦娶汪氏,妾施氏。曾孙女三,端,庆,长。

及同书同卷先祖府君(暨)祖妣秦太夫人合葬墓志云:

元孙女三,端,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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