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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2页)

婴儿有余指(多为六指,即拇指上多长出一指),或缺唇豁嘴,俗以为不吉。哈尼族以为在日蚀或月蚀之日婚娶会生六指儿和缺唇婴。旧时,若有人生下六指(趾)婴,则视为大不吉,全寨必“竜(lónɡ)”多日。婴儿被处死,婴儿的父母被逐出寨门,房屋烧毁,财物分尽。许多人曾因此被摧残得家破人亡。如今,此俗已被革除。

(12)畸形忌

畸形儿系指初生婴儿形体非同一般,如连体婴、双头婴、多臂婴等等,民间谓之怪异,俗信以为大不祥,多弃之。又以为能光示国运、世运。《风俗通义》云:“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四臂共胸,俱前向,以为不祥,因弃去。朝廷瞀乱,上下无别,二头之象也。”民间还忌初生婴儿骨胳不健全,以为不能成活。据说:“儿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语而死;尻骨不成者,能倨而死;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睡骨不成者,能行而死;膑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13)阴部白赤忌

初生婴儿,忌阴部白赤。据说,男孩刚生下时阴囊下白赤者死,卵缝通达黑者寿。

(14)一胎多子忌

双胞胎、多胞胎,因各族习俗不同,抑扬不一。汉族等许多民族不忌双胞胎,俗以双胞胎为喜事,大吉大利。但古时汉族也有忌一胎生三子的。据《风俗通义》云:“生三子不举。俗说生子至于三,子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举之也。”现在,人们对一胎生多子已不再有什么忌讳,多是顾虑、担心如何能够更好地抚养他们健康地成长。过去,也有一些民族很忌讳一胎生多子的。例如,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就特别忌讳妇女生双胞胎,以为是怪异事,大不吉,须要“竜(lónɡ)”。由全寨的首领和主持宗教迷信活动的儒玛下令处死婴儿,驱逐婴儿的父母,烧毁房屋,分掉财产。若当事人富有,可请儒玛做九天“大礼”,大量杀牲献祭,才可回寨居住,但一年内仍不得与他人交往,并从此不能参与全寨性的宗教活动,家贫者,无力做“大礼”,只好迁居他寨,或栖身山野。此俗现已革除。

(15)肚脐忌

婴儿出生时,忌肚脐带盘住脖子。民间俗称“犯锁”、“双挂珠”等。是大不吉利的事情。俗以为此儿难活,或者即使活了,将来也要被扼杀或有上吊的厄运。东北一带有“破锁”的习俗。遇上“犯锁”的婴儿降生,要由产家的人将一把锁头锁在脐带上,然后将钥匙交给助产士,由她把锁打开,就可以破灾免祸了。等婴儿安全生下后,产家还要向街坊邻居讨要七家的大钱(古铜币),用七家不同颜色的彩线将大钱一一串起,挂在婴儿项上,叫做“长命锁”,直到六七岁时,才能摘下不带。台湾遇到“双挂珠”的情况也深以为忌,婴儿长大后,要多次请巫师禳灾,以期消除灾厄。

婴儿的脐带,忌小,忌脐中有血。否则,不吉。断脐时,忌讳用刀剪。如非用不可时,应在怀中暖一会儿。否则,恐婴儿中“脐风”。断脐时,一般是先沐浴,后断脐,忌讳先断脐后沐浴,以免脐带内进水。断脐后,忌讳包裹得太紧太厚,忌尿浸湿,忌风寒邪气。

脐带间,据信藏有婴儿的本命元神,所以,肚脐带忌乱丢弃。否则不吉(参见本书“产地禁忌”一节)。旧时北京一带还有忌脐带五日落的。俗以为五日落脐的婴儿,必忤逆不孝(参见《中华全国风俗志》)。

(16)性别忌

汉族俗重生男,忌生女。生男民间称“大喜”,生女则称“小喜”,或称“如意”。又男曰弄璋,女曰弄瓦。俗谚云:“生个男子满堂红,添个女孩年年穷”。“生个闺女,灶王爷噘嘴三天”。旧时,有溺女婴的现象。其他一些民族也有此俗。塔吉克族生男孩,鸣枪三响或大喊三声,祝其长大英武有为;生女孩则在其头旁放一把扫帚,愿其长大后善理家务。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体现。由于俗重生男,讳生女。所以产妇生下婴儿,忌问是男是女。一是怕生了男孩时,一经说破,万一婴儿不成活,就应了“乐极生悲”的俗话,会给家人带来痛苦;二是怕生了女孩时,一经道出,被产妇听见,会令她心沉气闷,有伤身体和精神。如今,实行计划生育,一对夫妇一般只生一个孩子,俗间仍还是以为生男比生女好。在“从妻居”的时代和一些“从妻居”的民族中,也有“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的,如古代沿海一带民族和如今台湾高山族中就有此俗存在。

以上所谈婴儿始生禁忌,远没有概全民间对婴儿初生时的讳忌。民间各处还有许多很细微的禁忌事项。有些禁忌虽属极个别的现象,并不见得能够称之为一方一地的风土民情,但其中对婴儿初生时的视察之重视以及由此而呈现出的占卜心理却也是值得注意的,如民间盛传的包公,就曾因其生时面黑且丑而被丢弃了。若不是其嫂将他捡抱回来,抚养成人,那“包青天”抑恶扬善,为民除奸的千古佳话,便也就无从谈起了。可见民间对婴儿初生时的状态是很看重的,有时一些并不见得怎样严重的怪异现象,也极易引起父母的讳忌,并且会因此而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为的是将来不致于受到他(她)的克害。如今,人们对生育的问题有了较为科学的理解,这类禁忌习俗,才渐渐失去了那种“疯魔的威力”。

第四部分

第47节 育养忌

婴儿初生,如果一切顺利,安定下来,接着便是婴儿的乳养和照顾了。在最初时期里,婴儿的发育和养护方面,也存在许多禁忌。因为这个时期里,婴儿的生命仍是很脆弱的,需要精心地照料,才能发育成长得好。这方面的禁忌,有如下一些:

(1)乳儿忌

浙江及沿海一带,民间有婴儿周天(24小时)讨“开喉奶”,亦即“乞奶”的习俗。有些地区有婴儿降生的第二三天,只让其喝点甘草水或蜜水,不给奶吃。要到“三朝”以后,才开始喂奶。喂奶之前要先“乞好缘奶”,即向邻居家讨要奶水喂婴儿。生男孩者要向生女孩家讨要;生女孩者要向生男孩者讨要。并且,乞奶忌同姓。其意在于祝愿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得到好姻缘。被乞奶的一方要是产后四个月的人家。否则,会有“喜冲喜”之虞,民间甚忌之。

在哺乳婴儿方面,忌乳母在热、寒、怒、醉、房事时乳婴,以防婴儿受损。如果请别人乳己婴,应选身体健康,有福气的人家。忌用有狐臭、疥癣、癫痫等病的人作乳母,以免婴儿受感染患病。婴儿忌喂得太饱,防积食。据说乳儿太饱,会中脐风。

(2)襁褓忌

襁褓是指包裹婴儿的布和被褥。一般忌新喜旧,主要是恐新布会损伤婴儿。又有人说最好是用高寿老人的旧裙袄做襁褓,可保婴儿长寿。襁褓又忌太厚,俗谓易使婴儿生疮,或说易令婴儿体弱畏寒。襁褓被婴儿的便溺弄脏,忌洗完后搭在高处晾晒,又忌夜晚不收回室内。否则,俗以为会遭鬼祟,伤害婴儿。

(3)穿衣忌

婴儿降生三朝时,民间一般要给婴儿洗一次澡,俗称“洗三”。洗完澡后,可给小儿穿件小褂子,但忌讳穿裤子。其中,迷信的说法,是婴儿不到一百天不许穿裤子。不穿裤子腿脚灵便,如将夭亡可速转生。否则,将被绊住腿脚,到了阴间将一去而不复返,实际上,因为婴儿不受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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