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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小鸡大起来,吃的东西也多了。小秋放了假之后,每天早晚都带着小夏去挖菜,回来剁碎了,混合谷糠麦麸喂鸡。六十多只鸡吃起来食量惊人,小秋和小夏每天早上挖两大筐子野菜,晚上还要去挖两大筐,日日不得歇息。吴戈和秦戎来了后,就被小秋抓了壮丁,常常让他们拿铁叉子去河湾里捞水草,用长柄柳条笊篱捞浮萍……水草浮萍的营养丰富,捞回来吃不完,小秋就摊晾晒干,储存起来,留到冬天就是喂鸡的青饲料。

其实,小秋有青花大碗的复制功能,倒是不愁没有麦麸喂鸡,但也不敢无节制地拿出来用,挖菜、捞水草,去麦地里捡麦穗儿,这些活儿小秋带着小夏一点儿没少干。她不是不怕累,却更怕被人察觉到异常,招来祸事。

由于李秀英怀疑,小秋爷爷奶奶家没养鸡,倒是三婶胡卫红去娘家找母鸡抱了十五只小鸡,拿回来养,虽说不如小秋家的鸡长得快长得好,却也活了十一只,算是不错的成活率了。

这一日,小秋和小夏一早去挖了野菜回来,正好遇到出门挑水的胡卫红。

这半年,胡卫红与小秋家来往多了些,让宋秀莲帮她给做了几回缝纫活儿,她每次回娘家,带回来的糖块点心,也常常给小秋小夏送一点过来。

胡卫红看见小姐俩,立刻停下脚步,满脸喜色道:“这是去挖菜了?跟你们说件喜事,你们三叔被领导看重了,调进办公室里去了,听说干好了就给他转正……”

小秋心里却是咯噔一声,上一世,王利社确实转正了,却是因为勾搭上了革委主任魏向河的闺女魏丽丽。被胡卫红发现后,王利民索性提出离婚,后来又娶了魏丽丽,转了正式工作,还搬到镇上去住了。

此时此地,小秋看着一脸喜色的胡卫红,心里滋味陈杂,却不得不撑起一片笑来:“那就恭喜三婶了。”

这么一会儿,走在前头的吴戈已经催促起来:“臭丫头快点儿,赶紧回来做饭,我要吃你做的葱油饼儿!”

胡卫红撇撇嘴,压低声音对小秋道:“这两个小子还得在你家住多久?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们住得久了,你家的粮食还够吃吗?还点名吃葱油饼,家家户户那点儿细粮,还得留着过年过节呢,哪能经得起他们吃啊……”

胡卫红这番话是大实话,小秋却不想跟她多说。她们家尽管平常吃的都是二合面馒头,但真的不是白面不够,不过是小秋不想太招人眼,蒸馒头时总会加一点粗粮遮人眼罢了。再说,吴戈和秦戎也算是她这一世交得两个朋友,别看说话大咧咧的,可真没少帮她干活,更别说吴海港送两个小子过来时,还带了一袋面粉一袋大米的。

小秋笑笑没接胡卫红的话茬,打个招呼,提了篮子匆匆回家了。

这件事就像块小石子儿,投进水里,只激起几圈浅浅的涟漪,随即就没了动静。

小秋也只是一时感慨,却也知道,哪怕她是重生的,很多事也不是她能改变的。加上天天又要干活又要学习,忙得很,很快就把这件事丢到脑后去了。

第九十四章

几个孩子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忙忙碌碌的,暑假一眨眼功夫就过去了大半,随着天气转凉,快乐的暑假生活,也即将结束。

这时候学校里开学还早,村镇小学中学八月临近八月下旬就开学。县城学校也等不到九月份,大多也在八月底开学。

这一天吴戈秦戎并小秋小夏去地里挖了两大篮子菜回来,进门洗手准备吃饭呢,却有一对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父女捱上门来,那脸色黑黄的汉子佝偻着身体,依着篱笆门朝着院子里举着一只碗:“大娘婶子行行好,有剩下的粘粥干粮,给一口吧……俺们家乡发了大水,孩子一天多没吃饭了……”

说实话,小秋在上一世是见过上门讨饭的,后来生活条件好了,讨饭的也就渐渐销声匿迹了。再到后来,乞丐突然就成了各大城市繁华地带的常见‘景致’,各种身体残疾、家世悲惨……却不过,没人再要饭,要的都是钞票了。

时隔多年,小秋再次见到这种讨饭人,一时还是觉得有些不真实。

吴戈和秦戎毕竟在农村住的时间短,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上门讨饭的人,再看眼前这一大一小都瘦骨嶙峋、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样子……视觉冲击力太强,竟一时都愣住,反应不过来了。

还是宋秀莲心善,叹口气,招呼小秋:“秋啊,去接过他那碗来,给他们盛一碗,再拿个卷子给他们。”

这些人真是讨饭的,正如他们自己说的,给口剩饭吃就很满意了,意外得了慢慢一碗大米粥,并一整个二合面卷子,卷子里小秋还给夹了两片咸菜……那父女俩真是喜出望外,那汉子连连拱手弯腰道谢,又拉着闺女磕了个头,这才接过粥和卷子去,也不走远,就一回身在小秋家篱笆外坐了,吃起东西来。

小秋隔着篱笆看那孩子连着咬了两大口卷子,用力往下吞,却卡住吞不下去,她连忙去拿了只碗过来,倒了半碗水端过去:“你饿了狠了,先别急着吃干粮,晾一晾米粥喝几口,再吃干粮才好。”

那孩子的头发脏兮兮的,还沾着些草屑,打着绺儿,胡乱披着,遮着大半张脸。

小秋递过水去的时候,那孩子猛地抬起眼看过来,竟有一双极黑极亮的大眼睛——一刹那,小秋想起了某一张著名宣传照上的那双‘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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