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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他近旁燃了篝火,上面吊个铁罐,烹煮得香气扑人。

他走过来,从他俩手里接过钱,说:趁我数钱,你们吃午饭吧。他指那罐子。

能不能知道午饭是什么?

是皮袄。吃了冷天就省了皮袄钱。

味道很好,模样很坏。出纳说。

这肉嚼上去很……有趣。掮客说。

尽管吃,别客气。他笑着,丰厚的嘴唇龇出大而洁白的牙。

你们中国佬除了苍蝇不吃,什么都吃。

谁说的?苍蝇也吃。

你们什么乌七八糟的都吃,一条猪可以从头吃到尾,一只狗可以从前门吃到后门。恐怕只有一个地方不吃。他俩挤眉弄眼。只有那个地方……

那是你们白鬼的诬蔑。是谣言。

敢说不是真的?两人吃得忘形,一脸油,帽子推在后脑勺上。你们连血也吃,大肠小肠统统吃!两人带出控诉声调。

他慢慢将飞镖一把一把插回腰带。哈,那些个下等玩意儿。听着,我们什么都可以不吃,扔掉,有一样东西万万不可不吃。

两人牙疼似的顿时停了咀嚼,去看碗内。

这都吃不懂?屌啊。

两人还是不动,一嘴紫红色的肉。

一般来说,四条腿的畜生比两条腿的畜生好吃些。他又龇出大方牙齿笑了。

两人冲锋到侧边的礁石丛里,大吼大叫地呕吐。

他看他们怪可怜,吐得浑身抽搐,脖子胀得比头粗,要把整个人袜子一样翻成里朝外。两人朝他走回时,满脖子的汗毛孔凸得如同才拔掉毛的鹅皮。

他等着。

两人从贴身口袋拿出原属于他的那一成赃。

第二、第三次赢后,出纳交出钱就声明退伙,说他的贪婪已得到了史无前例的满足。

第四次,掮客感觉他已招来了公众注目和一个戴大檐礼帽的男人影子。他想收手又舍不得。

扶桑 3(12)

他说:肯定私家侦探放了一条眼线跟踪我。

何止一条,起码三条。中国佬说,慢慢嚼着烟草。

他们要逮住我,一挨打我肯定招供!

别难为情,人嘛。谁指望人忠实得像狗?换了我,我不挨打就招。省了你自己也省人家的力气。

谢谢你的体谅。

正因为人没有那样愚蠢的忠实,人有相互咬的天性才不会堕落成狗,你说是不是?

掮客不久被警察发现死在一个街拐角上。

私家侦察和警察破了这个谜。那个以驯马扬名又以喂养赛马为名的中国佬从头到尾策划了这桩合谋。他在所有马的食料里掺拌了安神草药,除了一匹马,那匹马注定赢。安神草药具有松懈肌肉的效用,因此所有的马肌体中出现了不为察觉的涣散和怠倦,以致不能在竞技中跑出原有速度。唯有那匹被免于服药的马肌体正常,神志清醒,自然而然是要领先的。

侦探们一连几个月在追寻那个叫阿魁的中国养马人。

而阿魁在时隔三年后,案子全冷却之后才又回到唐人区。谁叫他阿魁他都不答理。他又有了个债无主冤无头的清白名字:阿丁。三年中警察局长被贿赂一任,革一任,已换了三任,早不记得,或不计较那个赛马舞弊大案。

于是唐人区就有了个逍遥的阿丁,穿最名贵的绸缎,戴英国人的帽子,手里提一个装首饰的皮匣子。匣子里是他的日常首饰,供他不断替换。兴致高的时候,他一天会换三次不同的怀表。他的首饰匣子也是他的钱包,一旦在赌馆背了运,他偶尔也用它们押出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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