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威利准备收下自己,笨在心里长嘘了口气。他知道自己的年龄看起来太小了。他本来也不肯定威利会不会收下他。现在得到威利的肯定,他终于放下心来了。
而周围的人,自然不知道威利的想法,他们依旧哄笑着,取笑着笨。
“威利,你是准备改行做保姆么?”其中一个人说到。这个人就是取笑笨该回家吃奶的那个人。
“威利,你带着这个年纪这么小的小白脸,会给你们佣兵团带来麻烦的。那些大家族的人最不可理喻。说不定他们还会认为是你拐骗了他们的孩子。”这个人是倒是出于好心给威利提建议的人。
“我已经决定了收下他,毕竟他实力符合条件了。其他的事情我就不管了。他是出来历练的,必定经过家人同意了。怎么也不可能说我拐骗小孩子。”威利回答到。
听到威利这么说,其他人没有再说什么了。笨的眉头却皱了起来。他没有想到威利竟然为了收下他,内心做了这么多选择。逐渐地,他有点敬佩威利了。
过了没有多长时间,十个人就收够了。威利对这些人说到,“现在去我们住的旅馆集合,明天清早我们就随着商队出发。”
听到威利这么说,十人就跟着威利走了。其中自然包括了笨。
在一家廉价的旅馆里,笨看到了佣兵团的其他人。这些人大多都是一级,二级的职业者。在他们中只有威利的武力最高,是一个三级的骑士。威利在这些人中似乎非常有威信。不管他说什么,这些人都会一丝不苟地完成。
枪花佣兵团有四十多人,加上威利从酒馆招来的人,就有五十多人了。只能算一个中型的佣兵团。这次他们的任务是护送一个商队,带着货物去坎特雷。风雅帝国的很多东西,比如丝绸,瓷器,银器在兽人那里非常受欢迎,商队的货物也是以这些东西为主。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佣兵团的人就起身了。他们在北城门口,和他们要护送的商队集结了。商队的头头是一个身材有点发胖的商人菲尼克斯。菲尼克斯四十多岁,眼睛有点小,看起来非常精明,一派商人的作风。
运送货物的马车有三十多辆。其中有一辆马车是给菲尼克斯用来乘坐的,其他的马车都放满了货物。在佣兵团里,只有威利骑着马,其他的佣兵都是走路行进。
人到齐了,威利和菲尼克斯一商量,就出发了。
笨也跟在这些佣兵里,行进着。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苦呢。在烈日下,行进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虽然队伍行进的并不快,也没有那么累人。但是枯燥的行路,真能磨灭人的精神。
很多佣兵开始唱起了歌曲,都是有些乡村小调。于是这些佣兵打趣着,唱着歌行进着。
中午是不休息的,只有到了傍晚才会休息。
到了傍晚,商队行进到了一个小村庄,就停了下来,在这个小村庄的旁边扎营。
篝火被燃烧了起来,佣兵们和商队的伙计们拿出了作饭用的大锅,开始煮起了食物。食物就是用一些面做成面疙瘩,然后放入一些蔬菜,肉,煮成一锅的东西。味道真的非常难吃,但是笨还是努力吃下去了一碗。
威利看着笨如此艰难地吃下食物,更确信了笨是大家族出来的孩子。
等篝火被燃烧了起来,那些村子里的女人也都出现在了商队面前。这些小地方的人,生活非常单调,有商队经过,是他们能够放松的机会。这些女人也想和商队里的佣兵发生一夕之欢,来调配他们单调的生活。
她们的家长,丈夫是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发怒,生气的。因为这些佣兵都是身体强壮之辈,如果一夕之欢,能够拥有一个孩子,还能改善他们的后代基因。他们是非常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