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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页)

“犹太人!”我打断他,“什么意思?”

“噢,我的意思是说,我敢肯定犹太文学将在以后的日子里对美国文学产生重要作用。”

“噢,是吗?”我有些戒备地说,“你怎么知道?这就是你说我有勇气写南方的事的原因吗?”

“我不是说犹太文学是惟一的流派,而是说它会成为一个重要的流派。”他轻松坦然地说,“我也不是说你不能给你们的传统写法增添一点有意义的东西。仅仅从历史和种族的角度来看,犹太流派在战后会形成独有的文化风景。仅此而已。有一本小说已经有了这样的地位。它的影响不大,只是一本篇幅短小的小书,但它非常美丽,完全是一部年轻的天才作家的杰作。”

“什么书?”我问。我想我的声音有些不对劲儿,于是又加上一句,“作者是谁?”

“书名叫《摇来晃去的人》,”他回答说,“作者是索尔·贝娄。”

“哦,去他的。”我慢吞吞地说,呷了一口咖啡。

“你看过这本书吗?”他问道。

“当然。”我说,露出一付满不在乎的神情。

“觉得怎么样?”

我忍住一个假装出来的哈欠,说:“我觉得它太浅薄了。”实际上,我非常了解这本书,从不怀疑它值得一读,但从未发表过作品的苦恼使我对它心存妒忌。“它是一本很城市化的书,”我又加上一句,“非常独特。你知道,市井味太浓。”但我得承认,内森的话扰乱了我的心。看着他舒服地靠在对面的椅背上,我想,假如这个聪明的犹太人的儿子是对的,我为之奋斗的古老高贵的文学传统正在走向衰亡,那我岂不是会被那老朽的车轮轰隆隆地压个粉碎?内森对很多事物似乎都很有见地,他在这件事上的预言可能也是对的。我眼前突然出现一种奇怪的景象——我仿佛看见自己脸色苍白地在文学跑道上跑着艰难的第十圈,跟在列维和贝娄等一大群人快速跑动搅起的滚滚灰尘中大声咳嗽着。

内森正冲我微笑。那笑容十分和蔼,毫无挖苦之意。但突然间,与他的出现相伴而生的那种感觉再次袭来,他身上又隐隐透露出那种诱人而可怕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凶兆。但这种微妙的感觉转瞬即逝,像一阵风似的在我的房间里来而复去。我立即定下神来,摆脱掉那种可怕的感觉,也冲着他笑了一笑。他穿着一件棕榈滩牌的茶色外套,鞣皮的,剪裁非常精致,看上去价格不菲。这使他看上去像个远道而来的老朋友,与我几天前第一次碰见他时的那种野蛮样子相去甚远。那天他头发散乱,衣冠不整,正在过道里冲着苏菲大发雷霆。突然间,那些大喊大叫的吵闹,那句疯狂的咒骂——把你的大腿在那些江湖骗子医生眼前伸开吧——有如快被忘掉的电影中的那些恶棍们的对话一样,变得有些不真实起来(他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找到答案)。他脸上仍然挂着那种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我明白这人身上的谜要比我以往见到的更加费解,更令人头痛。

“哦,至少你并没有告诉我小说也快衰落了。”我终于开口说道。这时,从楼上传来一阵音乐声,柔柔的,如同从天上泻下一般,浸进我的房间,正好让我们转移话题。

“那是苏菲在放音乐。”内森说,“我让她在不上班的早上多睡一会儿,但她说不行。自从战争后,她就再也无法在早上睡懒觉了。”

“现在放的是什么?”那音乐十分耳熟,可又想不起来。是巴赫的什么作品吧?我似乎在孩提时的第一堂音乐课听过,可现在早已忘记了。

“是巴赫的147号清唱曲中的一段,英文标题叫《耶稣,人间的快乐》。”

“你那台留声机真令人羡慕,”我说,“还有那些唱片。可它们太昂贵了,一套贝多芬交响乐曲就要花掉我原来一周的工资。”我一下子意识到,在最初那些日子里,是对音乐的共同爱好才使我们之间的友情得以维系。内森只对爵士乐感兴趣;而我呢,总的来说喜欢古典音乐,也就是舒伯特以前的音乐,只有勃拉姆斯是个例外。那时,我和苏菲、内森一样,生活在一个特殊的音乐时代(那时摇滚乐还未出现,乡村音乐也尚未复兴),音乐对我们来说远不只是一顿饭或一瓶酒,它简直就是麻醉剂。(忘了提到一点,在麦克格雷时,我的大部分空闲时间都是在唱片商店闲逛度过的)。那时音乐对我太重要了,如果音乐带给我的美妙和谐被长期剥夺的话,我可能会毫不迟疑地犯下许多危险的罪行。“你那些唱片真让我垂涎欲滴。”我说。

“你知道,老弟,你任何时候都可以去听。”我注意到他这几天开始叫我“老弟”,这让我暗自高兴。我想,我逐渐喜欢上他了。我是一个独生子,没有哥哥,可内森让我看到了某种兄长般的东西。而且,他的优雅和热情也掩盖了那些不可思议的举动,使我一下子把他的那些怪僻抛在脑后。“好了,”他接着说,“你只管把我的窝和苏菲的窝当作是两个……”

“你的什么?”我问。

“窝。”

“窝是什么?”

“窝就是房间。”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我很喜欢那个字。

“好了。苏菲和我上班后,你随时都可以来听唱片。莫里斯·芬克有钥匙。我去告诉他随时让你进去。”

“噢,真不知该说什么好,内森。”我脱口叫道,“不过,天哪——谢谢你。”我被他的慷慨所感动——不,已经有些不知所措了。那时,唱片还不是人人都能消费的便宜货,人们对自己的唱片还不可能那么大方。那些唱片十分珍贵,在我的生活中还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音乐。内森的慷慨无疑让我有了一种近乎骄奢淫逸的感觉,令我欢欣、雀跃。我曾有过的对丰满的女性肉体的梦想也未能像唱片这样刺激我的食欲。“我一定会爱惜的。”我迫不及待地说。

“我相信你。”他说,“你当然得十分小心。他妈的,这些塑胶唱片非常易碎。我敢断言,几年后肯定会出现防裂唱片。”

“那就太好了。”我说。

“还不止这些。它们不仅防裂,还得是压缩的——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在唱片的一面听完整部交响乐或者一部完整的巴赫大合唱。我相信会有这么一天的。”他说着,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在几分钟的时间里,他从犹太文学复兴讲到唱片的革命性变革。“音乐的黄金时代就要到来了,斯汀戈。”

“天哪,我只想谢谢你。”我说,还在感动不已。

“不用客气,老弟。”他回答说,目光顺着音乐传来的方向望去。“别谢我,要谢苏菲。她教我珍惜音乐,就好像它们是她创作出来的,而此前我并不珍惜它们。她也教我爱惜衣物,以及很多别的东西……”他停了下来,眼睛发亮,目光深远,“一切一切,生活!上帝,她真不可思议,是吧?”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崇敬之情,只有谈到崇高的艺术作品时,他偶尔会用这样的口吻。不过我赞同他的看法。我小声地说:“她确实是这样的。”内森一点儿也未察觉到我那种充满嫉妒的可怜情感。

如前所述,内森鼓励我多陪陪苏菲,于是在他上班之后,我毫无内疚感地站在过道里呼唤苏菲。那是个星期四,是她的休息日。当她的声音从楼梯上传下来时,我问她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到公园去吃午餐。她高兴地大叫:“太好了,斯汀戈!”然后便不见了。坦率地说,我的脑袋里此时满是女人的乳胸、小腹、臀部,尤其是上周在沙滩上见到的那个美女的肉体——内森愉快地端给我的那“一道不错的菜”。

尽管我淫心大乱,我还是回到书桌前,想再写上一两个钟头。周围差不多一直有动静,但不太明显。公寓里其他人来来回回地走动着。莫里斯·芬克一边打扫前厅,一边嘟嘟囔囔地骂着恶毒的脏话。耶塔从她三楼的房间里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下来,做每日一次的例行巡视。长得像头巨鲸似的莫伊西·穆斯卡特布里特前往他的犹太神学早课,脚步笨重,声震楼宇,可口里居然吹着“驴小夜曲”的欢快旋律,而且两者居然那样和谐,真是不可思议。过了一阵,我停下笔来,站在朝向公园的窗前,看见阿斯特丽德·温斯特恩——两个护士中的一个,刚从金斯县医院值夜班回来。她刚把房间门在我的房间对面“砰”地一声关上,另一个护士利莲·格罗斯曼又忙着从房间出来赶到同一家医院去上班。很难说她们两个谁长得更“朴实”一些:那个大骨骼的阿斯特丽德,哭丧着的扁平脸上总是一付似哭非哭的表情;而利莲就像一个挨饿的小麻雀,瘦得皮包骨头,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肯定不会让她看护的那些病人产生舒服之感。她们的“朴实”真令人心痛!我想,这令人灰心丧气的房屋毫无色情希望,但倒霉的运气也不会总躲在这房檐下吧。毕竟,我已经有了莱斯丽!我开始冒汗,呼吸也在加快,似乎有什么东西像急剧膨胀的气球一样,胀得我的胸膛隐隐作痛。

这样,我就要谈到性的问题了。这是我以前提到过的,我认为在布鲁克林的新生活中将会出现的非常生动的一个方面。就它本身的情节而言,与苏菲、内森没什么直接关系,因此我本打算把它放在一边,让它在另外的时间、另外的故事里起一些作用。不过,它和洋溢在那个夏天的脆弱气氛融合在一起,如果不让它进入这个故事,就像人的身体被割掉某一部位一样——当然不是重要部位,而是如同断掉一指那样的感觉。除此之外,即使我暂且保留不写,这次经历中蕴含着的某种急切和难以捉摸的意味,以及那绝望的性行为,也将成为那个性迷惑的年月里可能发生的一切有意义的事件的注解。

不管怎样,那天早上,当我中断写作站在那儿,身体有些肿胀。我觉得,以如此的热忱与激情拥抱艺术,我理应获得最高奖赏,正如其他名副其实的作家一样。我也准备收下这份赠礼,作为对艰苦工作的必要回报——像食物和水一样不可缺少——它可以让我那疲乏的智慧得以恢复,让生活充满甜蜜。当然,我的意思是指,到纽约这么多个月来,我终于第一次安全地走出了疑惑,我就要得到一次满足。这一次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在数小时之后,正如春风化绿、落日黄昏一样,我就要刺入那个美丽无比的、性解放的二十二岁犹太姑娘莱斯丽·拉普德斯的身体里了(请押韵“啊,快喂喂我”)。

正如我简单介绍的那样,那个星期天在康尼岛时,莱斯丽·拉普德斯实际上已向我保证,我可以得到她美妙的身体。我们约好在下个星期四晚上见面。我一心盼着我们的第二次相见,可能是因为太激动了,在等待的这几天里,我感到有些不适、恶心,甚至还有点低烧。我如此陶醉的主要原因是,我想这次我一定会成功。我肯定行!这回不会有什么障碍;和一个皮肤发烫、腹部性感的犹太姑娘性交的狂喜,女孩那深不可测的眼睛,被太阳晒成黄褐色的腿,等等,这一切都预示着即将到来的不是一个幻想,它是真真切切的!在我短暂而炙热的性生活中,我还从未体验过征服的感觉(不过那时的年轻人几乎都没有),为星期四的到来而等待的这种感觉真美。或许人们会夸耀调情、追逐的激动喜悦,以及很难实现的诱奸后的兴高采烈,它们的确也都拥有各自不同的独特奖赏。不过,十拿九稳的期待更令人愉快。我知道一切都会准备好等在那儿。所以,在沉醉于创作的那几个钟头里,我一直想着莱斯丽和即将到来的幽会,想象自己吮吸着那犹太姑娘的丰满乳房,那些东西对托马斯·沃尔夫来说是那么地亲切。这情景就像一只南瓜灯一样,在我发昏的脑中闪亮。

还有,我早对这次的期待有一种“正确”的感觉。我认为,无论多么贫寒的艺术家,只要他是真诚的,至少都应该享有它。另外,在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中,如果我出牌正确,不犯下什么大错,让自己继续保持查理一世时代保皇党的那种冷峻态度的话——这使得莱斯丽在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对我产生了疯狂的激情——那么,上帝赐予我的礼物肯定会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甚至排上我每天的活动日程。我将会不分早晚地每天在床上与莱斯丽嬉戏,并使得我的创作质量大大提高,而将那些有关性的高尚化的苍白教条撇在一旁。行了,我本来就怀疑我们的关系里是否有爱,因为从一开始,我被莱斯丽吸引的大部分原因就是她的美貌,完全没有我对苏菲的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理想情感。我将这些深埋在心底。在我的一生中,莱斯丽第一次让我用平静、探索的方式品尝了人体交融的滋味。直到现在,那些狂欢的场面还停留在我的脑际,就像在翻阅一本性知识的百科全书。通过莱斯丽,我终于可以满足酝酿已久的那种原始饥渴了。在我等待星期四的幽会的那段时间里,莱斯丽那清晰可见的形象总是出现在眼前,我们共涉爱河的情形始终在我的脑海里萦绕。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欲。

我想,对这十年作一个简单的反思,可能对解释莱斯丽对我的最初的摧残性的影响有一定帮助。五十年代的人所写的那些有关性的回忆,大部分充满伤痛。而四十年代则糟糕得多,正是性神厄洛斯最为可怕,我们的先辈竭力想保持的清教徒主义向色情主义过渡的时期。性已走出私室,但如何处理却成为人们普遍头疼的问题。莱斯丽“想尝尝阴茎的滋味”,便是那一时期的集中体现——那活跃的姑娘说出了她同龄的整个一代人的心声,崇尚自由,但同时又无情地坚守着贞操,在获得成功后偷偷溜回房间哭泣。(噢,那未受伤的处女膜!噢,那些残留在丝绸内衣上的指痕!)——那不是谁的错,只怪那个年代。回想起来,那时的人们必须把那种不和谐看作是一个可怕的势不两立的任务去完成。社会第一次极为有限地允许甚至鼓励情欲,但仍然严禁肉体的满足。也是第一次,汽车有了宽敞的加上软垫的后座。这给两性之间的关系创造了一种史无前例的不安与困惑。对那些怀有野心的尤其是既年轻又贫困的剑客们来说,那确实是一个残酷的年代。

当然,那时的人们也很容易弄到一个“职业女郎”,我的大多数同龄人都有过那么一次——通常也只有一次。而莱斯丽的最妙之处,便是她那毫不含糊的承诺和保证。这样的话,她可以将我从曾经经历过的那次感情崩溃中挽救出来。在那次所谓的性交中,尽管我完成了一切,却全然丧失了从十四岁起就“开始练习”的那种激情。我变得十分冷静,冷静得连自己都觉得可怕。简而言之,我怀疑自己不正常,是一个真正的半处女。但问题是我并不是真正的反常,也与讨厌的神经官能压抑没什么关系,否则我也许已经去寻求医生的帮助了。不,情欲的障碍还只是件小事,是我的恐惧与当时那令人窒息的时代精神毁了一切;在20世纪中期的美国,这种时代精神使得性成为一种负罪的噩梦般的藻海。当时我还只是个初入社会的十七岁学生,在北卡罗来纳的一家每晚两美元的廉价旅馆里与一个烟叶地里的老妓女胡搞一通,最后却弄得一团糟。这不仅仅是因为她那愠怒的嘲笑(我就像一只老掉牙的乌龟一样跨在她那衰老的腰上),也不是因为我喝了太多的啤酒而变得迟钝起来(我喝酒是为了镇静并减轻焦虑),而是因为我害怕染病而戴上了两个避孕套——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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