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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美少年冯小唐

我永远记得那个春风薄醉的春天的黄昏,我遇到了冯小唐。

更确切点说,我遇到了爱情。

虽然那时我对爱情几乎一无所知,但后来我非常确定地认为,我的确遇到了一种叫*情的物质,它们如那些杨花一样,扑扑拉拉地飞到我的脸上,我感觉到痒,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从心里膨胀起来。

我更坚信了一点,以前一切的混沌都可以在刹那之间变得清晰透明起来,而我,再也不是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女孩子了,不再给一帮崇拜我的打打杀杀的男孩儿和女孩子们当孩子王,从此,金盆洗手,立地成佛。

那个黄昏之后,我忽然变得沉默寡言,并且,出现了一种女孩子特有的美,持续的羞涩和不安。

在看到冯小唐的第一眼,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他。我也相信,这世上有一种爱情就叫一见钟情,而有的人,天生好色,而有的人,就是那绝世佳人;虽然冯小唐是男的,可我仍然把“绝世”这个词给他。

我也相信了希腊神话中有美少年如纳西瑟斯一样的俊美,让所有女人全发了傻,一点没错,当我看到我们这个供销宿舍楼大院又搬来了一家,而这家的儿子叫冯小唐时,我就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而此前,我看过的男生基本作废,他们流着鼻涕,一脸似是而非的青涩相,完全是不负责任的那种长相和态度,在我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起,所有对十六七岁男生的概念全部被颠覆。

再过多少年,我也忘不了见到冯小唐的第一眼,他手持一支银色的长笛,在三月的法国梧桐下吹长笛,而我一头臭汗,刚和尹瑟瑟跑了三千米回来,为了减肥,这个胖姑娘每天下午六点跑三千米,已经坚持了半个月之久,当我一走进我们这座俄罗斯式老建筑的供销大楼的宿舍院门时,我看到了法国梧桐树下正吹长笛的他。他雪白雪白的衬衫,头发黑的如漆,白衣和黑发在微风中飘逸着,那支银色的长笛,太阳的余晖里,跳闪着星光,纤长的手指和薄薄的嘴唇,在起与伏,张与弛间,流淌着那曲过多少岁月也不能忘怀的泰坦尼克主题曲《我心依旧》。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相信了神话中的美少年。

我穿了一身蓝不拉几的运动衣,是我爸穿剩下的,又肥又大,晃晃荡荡——我那时的审美趋向就已经基本决定……所以后来看到《男人装》这本杂志我几乎一见钟情,那许多女子穿着十分酷的男人装,包着她们十分*的身体,让人充满了想象,她们的眼神凛洌而冷酷,好象*女神一样。

十七岁的我就那样——我留着几乎接近于板寸的头,以一种不男不女的样子闯入了冯小唐的世界,后来冯小唐告诉我,他那时绝对以为我是男的,他还想和我套近乎,然后让我带着他去踢足球。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见到冯小唐的当天就梦到了他,在梦里,我和这个长相俊美的男子情意缠绵,我感觉到脸热心跳,感觉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从我体内不断地流出来,疼,并且刺激。

天亮之后,我发现我的“亲戚大姨妈”来了,非常汹涌,我的小被子几乎全染红了,血染的风采了。我妈为此不停地骂了有不下五十句,这个供销大楼的售货员总是嘴皮子特别地顺溜,我背地里叫她李美凤,这名字要多俗就有多俗,虽然我爸的名字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总之,能好。

都是冯小唐闹的。

我那天就决定了,要和冯小唐在一起,无论多难,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在一起。

是谁让我做了这个固执的决定?不过一面之缘!但我认定了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就像胖女尹瑟瑟喜欢体育老师马拉多纳,虽然体育老师一点也不好看,特别像马拉多纳,天知道马拉多纳有多不好看,重要的是才一米六八,我看体育老师顶多一米六七,这还往多了说。

但我决定了,不管冯小唐喜欢不喜欢我,我一定要喜欢他。

就这么定了。

我下定决心要和他死活在一起。

而且要永远。

这个永远是多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能是多久就是多久,一辈子才好。

十七岁的一辈子,往往就是想和这个人粘着,一分钟也不离开,生生世世,那时我真是这么想的,虽然有点幼稚,虽然才见了他一面。

后来我看《圣经》,那上面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看到这句话,我泪流满面。

初恋

我不得不说说初恋。

初恋这件事情基本上是这样的,它为以后的恋爱做了最疼痛的铺垫,没有它,肯定没有后来更荡气回肠的恋爱,它就像那张包糖的糖纸,看着好看,看着动人,但吃的最后肯定不是它,而是里面包着的糖。

但如果想吃到糖,一定要剥开这层花花绿绿的糖纸。

初恋的时候,形式肯定大于内容。

所有的人,在一开始的想象一定是和初恋的人刻骨铭心的恋爱,然后粘粘乎乎地到老,其实那是最美好的想象,就像我和冯小唐,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初恋,现在,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但谁能忘记谁?他肯定做恶梦做美梦都有我。

如果一辈子只这一个恋人,那相当完美,但也相当沮丧,想想吧,一辈子只和一个人死活在一起,烦也烦死了,多美的恋爱也会乏味也会成为垃圾,像我和冯小唐这么优秀的人,绝对不会一辈子只经历一次爱情,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我们都很幸福地承认,初恋时能找到对方这么智商高的人,真是比中了大奖还难。

所以我们谁也没有抱怨过谁,并且偶尔会打打长途问问彼此情况,我问他又睡了多少女人,虽然知道他报给我的数有水分,但我也相信,我知道他不是太随便的人,这是个什么时候都会向往美妙爱情的男子,就像他十八岁站在梧桐树下吹银笛,那麽悠扬,那麽曼妙,人和曲子一样坏不到哪里去。

他偶尔也问我又祸害了多少男人,我也吹牛似地说,记不得了,多了去了。

怎么说呢,我可以忧伤又肯定地说,除了冯小唐,我还没有对谁真的动过这样的心,其实我明白,我可能再也爱不上别人,激情还是有的,但是不是爱情,我不敢保证。爱,是要用心的,有一位大师说,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忘记是哪位高智商的大师说的了,我想,他一定让一个姑娘坑得够呛,所以说了这样的名言,或者再说具体点,他只和这个姑娘*时像个男人,在其他姑娘那里,基本上只能谈艺术。

在初恋结束时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所谓永远,就是你们用心相爱的那一阵。那一阵以为的永远就是永远,你可千万别指望一辈子,都得烦了腻了,都得恨不得跳了井抹了脖子。

初恋,在它应该结束的时候就应该立刻结束,像刀客出手,兵甲不血,片不留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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