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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梁小舟的保姆就是我,因为我的工作地点就在家中那个9 平米的书房里,买菜做饭洗衣服都比较方便,梁小舟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给了我一个保姆的职称。

“也保不齐他是去当保姆了,”我见靓仔不说话又补充了一句。

靓仔在一旁憋红了脸,吭哧了半天:“张元你可别怪我,那个女的是我表妹。”

我对靓仔竖起了大拇指:“行啊,哥们儿,你真行。”这些年来我一如大学里面,跟靓仔等人称兄道弟。

“你听我说兄弟……”靓仔也偶尔会像现在这样叫我兄弟。大学的那几年,我们就像乌托邦那样同吃同睡。

“行,靓仔,你对得起我!”我咚的一声把装扎啤的空杯子放到桌上,“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表弟呀!”我感到心酸。

“你放心张元,梁小舟那边我一定好好再劝劝他,我表妹那边我也要教训她……”靓仔见我感叹得那么凄凉,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正在我沉默的时候,我的背后传来更深刻的一声叹息,“唉!”我转头一看,是唐辉,他跟死了娘似的忧愁地看着我,继续说道:“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最是读书人呐!”

时至今日,我是那么强烈地怀念我的大学生活,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我们单纯得让人心疼。

刚刚经过了吃人的高考,每个跟我一同走进大学的家伙都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仿佛刚刚经过了饥荒。在进入大学之前,我们这些天南海北的同龄人并不相识,相同的高考志愿让我们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比如我们的宿舍,六个人,来自不同的地域。

我是第二个到415 宿舍报到的,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个上海的女孩入住,并且选择了一个冬暖夏凉的好床位,我进去的时候,她正悠闲地啃着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看着我忙来忙去。

在我们宿舍的人都到齐,并且相互介绍,熟悉了之后,那个啃苹果的家伙成了我们宿舍的老二,不知道是谁的提议,我们按照年龄和生日的大小互相称呼起了老大老二直到老六。说句实话,我打从心眼里厌恶这种称呼,不但媚俗,听起来简直让人反胃,但那时,似乎所有的宿舍都是这么干的,我只能为自己掉进这帮俗人堆里终日自怨自艾。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有跟我们宿舍里的任何家伙有过任何联系。这些年我心里一直惦记着毕业离校那天我们的十年之约,十年之后也就是2006年的7 月14日,我们将在我们大学时代住了四年的公寓楼门口见面。这些年,我一直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并且努力压制着我对她们的那些想念。

不管你是不是有兴趣,我要告诉你一些当年在我们宿舍里发生过的一些事情,这些已经略微发黄的往事就像胡同口那个摊煎饼的老头随口说出的那样——看起来很美。

我们的老大是个东北妞,农村来的,她是一个腰和肩膀一样粗的姑娘,梳着长辫子却总是乱糟糟的,她勤劳善良,品学兼优,大学四年她一直以老大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照顾宿舍的其他成员。我粗略的估计,四年里,她给老二洗过不下上千件衣服,包括内衣。

刚住进宿舍的第一个星期,我曾经跟上海老二打了一架,打架的原因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她当时很激动,用许多上海方言来问候我的家人,主要是我母亲。面对她的情绪激昂,我优雅地保持着冷静,当我认为无需再忍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打开窗户把她的包括枕头在内的一切床上用品扔到了楼下。她愣了几秒钟之后,抄起墙边的笤帚扑向我。当我也抄起地上的脸盆准备迎战之后,老大挺身而出,结果我跟老二都冷静了,因为老大的脸被笤帚苗划成了一幅地图,脑门上还粘着一块苹果皮。由于这次事件,四年里老二一直对我爱理不理的,甚至在我已经当上了生活部的部长之后她跟我也只是点点头,从不多说一句话,当然,我是连头也不主动和她点的,直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

老三就是我本人。

老四是从浙江来的,她说话不多,在宿舍的时间里除了看书就是吃东西,她爱磕瓜子,有洁僻,但对公共卫生从不关心。

老五是我的死党,四年里我们相亲相爱,一路扶持着拿到了大学的毕业证书。她的学习成绩不好,但深得各科老师喜欢,每到考试前夕她都会频繁往来于各个办公室,老师宿舍甚至是系主任的家里,她总能从老师那儿套到比别人更多的考试提纲。她的家就在离学校不远的河北省境内一个小县城里,我曾经不止一次去过她的家,她有两个姐姐都已经结了婚。我第一次和她到家里去的时候是秋天,推开铁门,我看见她们家院子中间一棵巨大的柿子树上结满了硕大的柿子,已经有些发黄的柿子在纯净的桔红色夕阳的照耀下显得十分性感。我良久地站在门口看着那些逆光的叶子边缘发亮的茸毛和金黄的柿子在一起所产生的奇异的色彩,正要感叹几句,忽然从楼上冲下来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妇女,一边跑向我们一边弯腰拣起了地上的一个铁锹,老五反应神速,拉起在一边发愣的我夺门而去。

后来我知道那是老五的妈妈,因为她在县城里当小官的父亲有了新欢而变得精神恍惚,每隔一段时间精神病就要发作一次,这次刚好被我们俩赶上。

据老五说,那次的病发作了很长时间,在我们返回学校之后的第三天由于家里没有人照看她,妈妈一个人在厨房里玩菜刀切掉了自己的两个手指头。

宿舍里最小的女孩是武汉人,她娇小并且皮肤白皙,不爱多说话,似乎也不爱学习,但考试的成绩总是出奇的好,每次大考过后她都会用奖学金买来一大堆的零食在宿舍里聚餐。

有一次放假归来,梁小舟到宿舍来找我,我不在,老六接待了他,等到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将老六从家乡带来的特产吃了个精光,正要下榻在老六的铺上睡午觉,被我痛打了一顿。

就是这样的六个人,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四年的光阴,总的来说,我们相亲相爱,尽管我跟老二有过种种的矛盾,当我们一起走出宿舍的时候,不管谁受了欺负,我们都会六个人手拉手去讨回公道。

我们六个最出名的经历是在大一那年因为老二的新床单被一个大三女生给换走而堵到人家宿舍门口,逼着她承认自己不光彩的行为,并且将老二的床单换了回来,那个家伙的旧床单则被我们留在了宿舍里当抹布。

大学毕业分别的那个夏天,我们六个爬上公寓楼的楼顶,喝着啤酒,一遍一遍地唱《骊歌》。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那歌曲的忧伤旋律: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亲爱的朋友请不要难过,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绽放最绚烂的笑容,给明天更美的梦,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从今以后要各奔西东……不管未来有多遥远,成长的路上有你有我,不管相逢在什么时候,我们是永远的朋友……

整整一个夜晚,我们都呆在楼顶上,望着海的方向,夜风起的时候,我们依偎在一起,六个人的身体一齐在风里抖动,老二紧紧地抱着我,把她身上仅有的一件外衣的一大半都披在我的身上,我在她怀里居然睡着了。天亮的时刻,迎着风里带来的海的气息,我们抱头痛哭,老二把眼泪和鼻涕一起都抹在了我的肩膀上。之后,我们回到宿舍里,带上行李,各奔西东。

我绝对得承认一个事实,在刚刚进入大学进行军训的那些日子里,我对我们的教官产生了一点点的暧昧感情,我说不清楚那是不是爱情。

因为我们的大学是在一个海滨城市里,并且是一个许多国家的高级领导人每年夏天都会来修养的重要海滨城市里。这里的军队有很多,受命训练我们的教官都是从一个部队的通信连里调出来的军校毕业生,似乎都是排长一级的。我得说明一下,我对解放军是有感情的,说不上哪来的感情,就是觉得亲。我从小就觉得解放军长得都好看,精神,这种追随了我许多年的情愫在军训刚开始不久差点演变成一次对军民关系有严重破坏性的违纪事件。

我们的教官叫刘野,我最早喜欢上他只是因为他跟别的教官不一样。说起来,那时我们新生聚到一起的话题最多的就是讨论哪个班的教官好看,刘野在教官里面不算最好看的,个子不高,但五官长得十分精致,我说的精致是相对于男人而言,圆脸,鼻子很挺拔,眼睛贼亮,他的嘴长得和我很像,十分完美。他穿着军装站在那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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