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只娶你一人新婚夜那晚所发生的事情,楚宸翊现在想起,都恨不得去找凤锦拼命。竟敢教给林雨薇给他下迷药,全王府的人都知道,他新婚夜被林雨薇迷晕丢了出去,这些都是拜凤锦所赐,他终身难忘。凌墨寒没有忍住,直接笑出声来:“你还真是没用,这点迷药就把你放到了。”
“夜七,把他给我赶出去。”
楚宸翊肺都要气炸了,这夫妻二人狼狈为奸,自己还三番两次的栽倒他们手上。“王爷……”夜七一脸的为难,他怎会是少将军的对手,这件事他也是无能为力。“你就认栽吧,只能说是你没用,怨不得其他人,我还有事先回府了,王爷气大伤身。”
凌墨寒劝慰了两句,直接离开了靖王府。回到凌府的时候,凤锦并未在房间内,将衣服褪下刚刚躺在床上,门就从外面打开,凤锦手中端着药进来。撇见床上男人的身影,淡淡道:“少将军回来了,先把药喝了吧。”
凌墨寒微微一怔,断过药碗一饮而尽,嘴中泛起苦涩味,抢过凤锦手中的蜜饯塞进嘴里。“你知道我出去了?”
“少将军府中一共就这些地方,你出不出去我还能不知道吗?”
凤锦用一种你是白痴的眼神看向凌墨寒。“我还知道你去了靖王府。”
凤锦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凌墨寒耳中确是暴击,她是怎么知道的。“你不必怀疑我是不是跟踪你。”
凤锦先撇清自己的嫌疑,才道明真相:“你怀中的药瓶是我交给林雨薇的,上面沾上了养肤水的味道。”
那可是她独家秘制的,这味道她在熟悉不过。药瓶在凌墨寒手中,肯定是被楚宸翊知道了,特意兴师问罪的。“你给我说说,这药瓶是怎么到楚宸翊手上的。”
凌墨寒将事情始末一一告诉凤锦。“哈哈……”凤锦听后直接捧腹大笑,林雨薇真是好样的,像这样的男人,就不能给他留好脸色,直接丢出去太明确了。“你还笑的出来?”
凌墨寒无语的说道,这件事闹的整个王府沸沸扬扬。新婚之夜,新娘子将夫君迷晕,给丢了出去,而且对象还是靖王楚宸翊,这事传出去恐怕林雨薇是要受些风言风语了。“怎么不能笑,林雨薇还真是好样的,这可是帮无数的女性同胞出气了。”
凤锦真的觉得林雨薇真是可造之材,一个臭男人,不老实听话就要收拾。“你还真是……”凌墨寒摇头叹息,不禁能够预想到自己的未来。“如果换做女的被男的丢出来,那肯定就是有人讥讽这个女人,不受丈夫喜欢,现在反过来了,又成了女的不成体统、蛮横泼辣,我也是看明白了,横竖都是女的错,没有你们男的任何事,这世界还真是不公平,你觉得那少将军?”
凌墨寒神色一怔,顿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凤锦。自古以来,男尊女卑,都是注定好的,从来也没有人讨论过公平一事。“天地章法如此,怎可逆天而行。”
凌墨寒低沉着嗓音说道,他只觉得凤锦的想法未免有些偏激。“天地之间既然创造了男人和女人,那便说明了他们都是平等的存在,谁也不是谁的附庸品。”
凤锦最讨厌的便是古代这些男尊女卑的说法,女性凭什么就要成为男性的附属品。“男人三妻四妾便是风流倜傥,女人若是三夫四夫的便成了不守妇道,叛逆人伦。”
“女人怎能有其他的夫婿!”
凌墨寒想都没有想,下意识的反驳。“怎么不能,凭什么这天地的章法都用来约束女人,既然要求女人要忠于一人,那么男人凭什么不能终于一个女人,不在另娶他人。”
凌墨寒顿时咽口无言,不知该如何反驳。“我的夫君只能有我一位妻子,要完完全全地属于我,若是他纳妾另娶,我绝对会与他和离。”
“我若是只娶你一人,你能否不要与我和离。”
凌墨寒下意识的说出心中的话。凤锦微微一怔,他莫不是发烧了,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凌墨寒见她久久不回话,顿时急了:“我保证以后绝不纳妾,只娶你一人为妻,你能留下来吗,不与我和离?”
“你……”凤锦心中没来由的感动了一下。毕竟这里可是古代,他们刻在骨子里的思想便是三妻四妾。凌墨寒能如此说,确实是挺有诚意的。“你快点说啊,你愿不愿意?”
凌墨寒按捺不住,着急忙慌的问着。“这个……这个你让我考虑考虑,暂且先看你的表现如何吧。”
她才不会急着答应,当初凌墨寒是如何怀疑她的事,还记得真真切切。“那你便是答应了,以后就不许在提和离的事情。”
“我没有……唔……”凤锦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凌墨寒直接堵住了嘴巴。“凌墨寒,你个混蛋,谁让你亲我的!”
“我亲自己家娘子怎么了!”
男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让凤锦翻了个白眼,她怎么遇见这么个无赖,还是比较怀念凌墨寒之前冷冰冰、寡言少语的模样。“凌墨寒,你还没给我说,你和靖王是不是早就认识,而且关系匪浅。”
“娘子真是聪慧,我和靖王是从小的玩伴,而且我也任帝师时,也曾教授个几位皇子,说起来也算是亦师亦友。”
“那你是支持楚宸翊当太子了。”
凤锦话刚刚说完,就被男人一把捂住了嘴:“擅自议论立储之事,可是死罪,娘子,为夫还想多活些时日。”
一把打掉男人的手,凤锦将那晚在皇宫内发生的事一一告诉凌墨寒。“太后娘娘厌恶皇后母子,又不看好其他的皇子,让我去私下医治楚宸翊,显然就是想让楚宸翊当下任皇帝。”
凤锦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楚宸翊确实要比楚言希那条表里不一的毒蛇要顺眼的多。“当年太后娘娘曾表明想让陛下立靖王为太子,但自从靖王摔断了腿,就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