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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慷慨何曾报主恩(改作)

原作及改作酬报深恩的对象,虽皆为光绪,但报恩的原因大不相同。这一点于林旭的原意,颇有出入。就诗论诗,是点金成铁;就事论事,是抹煞作者的心迹。仅就前者而言,梁启超已经愧对故友了。

按:林旭的原意是“国士待我,国士报之”,报恩是因为光绪以国士相待,并非由于光绪是皇帝的缘故。作诗讲究贴切,切人切时切地切事,不独移用不到他人身上,即为其人,亦移用不到他时他地他事。此即是宋诗精髓。

照梁启超一改,则是一般化了,凡为臣子,无不可用。化特殊为一般,恰就是梁启超改诗的用意,以君臣大义立论,则人人当奋起勤王,黄彰健:《戊戌政变记》记林旭此诗头两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报主恩。”其言“报主恩”,与梁撰《谭嗣同传》“酬圣主”语气相同。恐系梁有意窜改。

我完全同意这个说法,所谓“酬圣主”之语见梁启超所撰《谭嗣同传》:(八月)初六日,变遂发。时余方访君寓,对坐榻上,有所擘划,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旋闻垂帘之谕,君从容语余曰:“昔欲救皇上,既无可救,今欲救先生,亦无可救,吾已无事可办,惟待死期耳!虽然,天下事知其不可为之。足下试入日本使馆谒伊藤氏,请致电上海领事而救先生焉。”余是夕宿于日本使馆,君竟日不出门以待捕者,捕者既不至,则于其明日入日本使馆,与余相见,劝东游,且携所著书及诗文词稿本数册,家书一箧托焉。曰:“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卜,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遂相与一抱而别。初七、八、九三日,君复与侠士谋救皇上,事卒不成。初十日,遂被捕。被逮之前一日,日本志士数辈,苦劝东游。君不听,再三强之,君曰:“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卒不去,故及于难。

第三章狱中壁诗(1 )

以下即记谭嗣同狱中壁诗。六君子在狱中情形,只有间接传闻,如唐恒的八十韵长诗所记,今参以汪精卫所言,足证唐恒所记为实录。汪虽亦为间接传闻,但身在狱中,所得较唐更真切,故益可信。

汪精卫银锭桥刺摄政王载沣事败,以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与立宪派暗中有往还,汪得不死,系刑部狱。凡入刑部狱者,均为钦命要犯,软称“诏狱”,俗名“天牢”。清朝的刑部,系就前明锦衣卫改建,其下有镇抚司,原掌本卫刑名。永乐时增置北镇抚司,凡特殊事件,得由北镇抚司任意处理,为明朝暗无天日的特务组织之滥觞。

记狱南北两监,北监即北镇抚司旧地,有参天老槐,乃杨椒山手植。狱屋阴森凄黯,墙上每多黑紫晕迹,乃忠臣烈士的碧血。狱卒谈往事,虽前明佚史,历历可证。汪在狱中,与一老狱卒刘一鸣相善,会作一文记其人,题目甚隽雅,名为“故人故事”。刘一鸣尝看守戊戌六君子,所以汪精卫所言与梁启超所作为宣传用的传记,颇有异词,黄秋岳的《花随人圣摭忆》,谓之为“字字实录”。今据黄秋岳所记,条录如下:谭在狱中,意气自若,终日绕行室中,拾取地上煤屑,就粉墙作书。问何为?笑曰:“作诗耳!”可惜刘不文,不然可为之笔录,必不止“望门投止思张俭”一绝而已也。

林旭,秀美如处子,在狱中时时作微笑。

康广仁,则以头撞壁,痛哭失声曰:“天哪!哥子的事,要兄弟来承当。”林闻哭,尤笑不可仰。既而传呼,提犯人出监,康知将受刑,哭更甚。

刘光第曾在刑部,习故事,慰之曰:“此乃提审,非就刑。毋哭!”既而自西角门牵出,刘知故事,缚赴市曹处斩者,始出西角门,乃大愕!既而骂曰:“未提审,未定罪,即杀头耶?何昏愦乃尔!”

同死者尚有杨深秀、杨锐,无所闻。

谭嗣同题壁之诗,取煤屑书于粉壁上,自是不久即湮没,墨迹不存,无可印证,所以梁启超得以大改特改。观其“终日绕行室中”,苦吟不已,则知谭以自分必死,欲于此极有限的余生中,表明心迹,一句一字皆自肺腑中出,留待后世论定其真面。是故梁启超改他的诗,即是抹煞他的苦心,谭嗣同地下应有余憾。

至于康广仁,据梁启超为他所作的传说:被逮之日,与同居二人程式、钱惟骥同在狱中,言笑自若,高歌声出金石。程钱等固不知密诏及救护之事,然闻令出西后,乃曰:“我等必死矣!”君厉声曰:“死亦何伤?汝年已二十余矣,我年已三十余矣,不犹愈于抱病岁月而死者乎?特恐我等未必死耳!死则中国之强在此矣,死又何伤哉?”程曰:“君所言甚是,第外国变法皆前者死,后者继,今我国新党甚寡弱;恐我辈一死,后无继者也。”君曰:“八股已废,人才将辈出矣,何患无继哉?”

神气雍容,临节终不少变。

据此,则康广仁则是慷慨成仁,从容就义,兼而有之。汪精卫所闻,却又是如此茸窝囊,直如两人。平心而论,汪精卫述谭、林的态度,既已可以证明真实不误,则转述康广仁的神态语言,亦自可信。我们找不出汪精卫对广仁有何嫌隙,即绝不能武断汪精卫在厚诬康广仁。

当然,康广仁死得冤枉。据康有为自编年谱,完全归咎于文悌,其言如此:政变之狱,一以文悌之折为案据。先是四月大阅,吾与幼博出西直门视之,还游极乐寺,入西直门,经文悌之宅,吾顺为幼博访之,后文悌直入室,来视吾疾,幼博陪之,舆论变科举数言,文悌劾吾,竟牵及幼博名,自是京师无不知幼博者,谣谤之兴,乃至谓幼博出入内廷,曾有乾清宫门遇之者,辗转传述,或信为真,故旧党泄愤,遂及大戮。而杨漪川亦以文悌劾之,有不可告人一语,遂致京朝谣言满听,吾及漪川之祸,皆出于此。

文悌在《清史稿》中,与吴可读、安维峻并列一传,许之为名御史,此人字仲恭、姓瓜尔佳氏,虽为笔帖式出身,颇有文采。康有为本来是想跟他结纳的,《清史稿》卷四百四十六文悌传,载其于王照一案,礼部六堂尽罢后,上折云:康有为向不相识,忽踵门求谒,送以所著书籍……明似推崇孔子,实则自申其改制之义。乃知康有为之学术,正如汉书严助所谓以春秋为苏秦纵横者耳!

以下叙他与康有为相晤,劝他改过。不意又私聚数百人立保国会,接着又说:曾令其将忠君爱国合为一事,勿徒欲保中国而置我大清于度外,康有为亦似悔之。又曾手书御史名单一纸,欲臣倡首鼓动众人,伏阙痛哭,力请变法,当告以言官结党,为国朝大禁,此事万不可为。以康有为一人在京城,任意妄为,遍结言官,把持国事,已足骇人听闻。而朱伯鲁、杨深秀,身为台谏,公然联名庇党,诬参朝廷大臣,此风何可长也?伏思国家变法,原为整顿国事,非欲败坏国事,譬如屋宇年久失修,自应招工依法改造,若任三五喜事之徒曳之倾倒,而曰非此不能从速,恐梁栋毁折,且将伤人,康有为之变法,何以异是?此所以不敢已于言也!“

于此可知,康有为本想结纳文悌,而文悌反过来告了康有为一状。这一状没有告准,斥回原衙门行走。这是对言官合法的最严厉处置。文悌由户部郎中改御史,回原衙门即仍回户部候缺。

及至政变既作,文悌走李莲英的路子,得以外放河内知府。此人人品,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恶之者丑诋万端;但亦有人说他颇能持正,郭则《庚子诗鉴》云:戊戌新政,朝臣多腹诽,其抗章谏阻者,惟仲恭侍御文悌,以是斥罢,寻又起出守豫省,故事郡守以下见长吏皆屈膝为礼,仲恭独持不可,曰:“令典未之载也!”庚子之乱,感愤时事,榜所居曰此处停灵,人目为怪,步啸梧司马和仲恭庚子感事四律有云:“相勖此身同效死,悲风先过北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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