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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李屠户给李宝花置办了丰厚的嫁妆,除了棉布、棉被等新娘子常备嫁妆,还专门找人给她做了副弓箭,这些东西在迎亲前就让方大勇搬回家里放好了,迎亲当天只需要做做样子就行。

两家人相互之间对彼此都很满意,因此后面的请期也进行地十分顺利,日子最终定在腊月初二。方大勇和方立安不约而同地想到,今年家里可算有个女人操持着过年了。

唯一让李屠户担忧的是,方大勇家住在沂源山上,迎亲那天,送亲的队伍只能把花轿送到山脚,后面的路程只能由方大勇自己将新娘子背上去。

因为沂源山在某些方面的特殊性,旁人也不敢上去,所以上山那一段路可能只有一对新婚夫妇外加一个拖油瓶闺女。

不过,也因着这一点,男方的宴席就放在李屠户家摆了,反正方大勇也没几个亲戚朋友,需要请的人少之又少,数来数去可能也就里正和张阿婆两家。

李屠户就不一样了,他在镇上吃得开,大家为了猪肉,少有跟他关系不好的。所以李屠户邀请的人很多,可是再多也没办法,请了这个就不能落了那个,不然别人一句厚此薄彼,这来来往往的关系就不好处理了。

因此,婚礼这天李屠户一个做老丈人的比新郎官还要忙,招呼完这个还要招呼那个,忙得不亦乐乎。

方立安则是暗搓搓地想着,晚上一对新人洞房花烛,她是不是要回避一下?虽然前阵子让傻爹专门给她收拾了一个房间出来,但是山中黑夜寂静无声,这墙角的动静估计不会小,到时候容不得她不听。

所以是早早装睡,还是在新出炉的外祖父家呆上两天,等到新人三日回门再一起跟回去呢?想着想着,方立安的脑海里竟是冒出一句话来——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考虑到两人都是第一次成亲,婚前连小手都没拉过,生涩程度堪比现代社会的小学生,方立安最后还是决定在李屠户家蹭上两晚,给这对新婚夫妇多提供点私密空间,过上两天二人世界,等这两人处熟了,三日回门时再跟他们一起回到山上。

李赵氏这个当娘的八成也是考虑到了这方面问题,所以送亲前在父女俩面前提了一嘴,方立安就趁势答应下来,在新外祖家住下了。

傻爹是真的疼她,当然不会娶了媳妇忘了闺女。养了这么多年的闺女,第一次不跟他回山上住,除了冷不丁的不习惯,也有浓浓的担心。

并不是怕她在丈母娘家受欺负,老丈人和丈母娘都是好人,老两口喜欢妞妞都来不及,万不会欺负她,他更多的是担心妞妞在新的环境里住不习惯,睡不好,吃不香。

方立安似模似样地宽慰了他两句,表示自己确实很想在山下玩两天,过几天再跟爹娘一起回家。

等跟着送亲队伍把新人送到山脚下时,她偷偷摸摸地塞给方大勇一本小册册,只说是李屠户让她转交的,并嘱咐傻爹晚上跟新娘子一起看。

直到方立安跟着李屠户和李赵氏回到猪肉铺,她还忧心忡忡地想着,这两人应该能看懂吧?图画什么的最是简单易懂了……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傻爹的丈母娘早就考虑到了这点,想着方大勇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这种婚前性教育必定是无人指导的,所以为了自家闺女的性福着想,她忍着羞涩给闺女普及了这方面的知识,就怕这对新婚夫妇啥都不懂,洞房花烛夜抱着被子纯聊天纯睡觉。

接下来的两天,方立安倒是得了自由,李屠户和李赵氏刚升级为便宜外祖父、外祖母,对这个半道儿来的外孙女也不好过分约束。但考虑到她毕竟只是个五岁大的小孩子,老两口也不敢由着她瞎跑,只同意她在猪肉铺所在的这条街上随便逛逛。

就这也足够方立安发挥的了,两天里打听到不少小道消息。虽然很多都是小老百姓的市井传言,但对时代背景总归是有了个大体的了解和判断。

当下的朝代国号是“周”,并不是“夏商周”的周,也不是武则天的“周”,虽没打听到国姓,但已经排除了“姬”姓和“武”姓,所以不是历史在半道儿上拐了弯,就是这里本身就是架空历史。结合打听到的其他消息,方立安更倾向于后者。

当前,周朝的都城叫宁京,全福镇是宁京直隶辖区内的一个小镇,这倒是符合方立安的猜测。想当初王家太太的家仆曲大发驾着驴车一路过来,赶紧赶慢地也不过只用了一个白天的时间。

听说镇上的大户人家其实都是一些京城大官在乡下置办的私产,平时便交给一些族人或者管家打理,所以严格说来,住在这里的“老爷太太”大多算不得什么正经主子。

天子脚下,治安良好,方立安长这么大还没听说全福镇及其周边出现过什么强抢民女、欺压百姓之事,老百姓的日子过的还算富裕安稳。

只是这里终归是个乡下地方,比不得城里,老百姓对穿衣吃饭嫁娶之外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因此想要获得更多的信息,还得往一些特殊的地方去,比如镇上的学堂,但方立安一个五岁小女娃是不好往哪儿凑的。

除了这些,方立安还打听到一个比较奇怪的消息。当然,觉得奇怪可能仅仅是对她这个“半土著”而言的,对这里土生土长的老百姓来说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那就是镇上的老百姓人人信奉苍玄门的清辰大师,听说不仅仅是全福镇的百姓如此,全国各地上上下下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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