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吧台后面一直不停地调酒的六六这么想。这都是那个被老板温柔牵进来的少年所引起的。
那真的是一个美人,六六觉得在千醉做了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把纯真与媚惑、无邪与妖娆、清雅与风情结合得这么完美的少年。
而这个少年,是老板的弟弟!真的很难相信!也真是让人嫉妒!
第一三四章:番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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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到来,又因为他在正门无意间造成的影响,以至千醉不到九点就迎来了客峰高|潮,所以,墨千煜不得不跟吴江说,他要下去帮忙了。
吴江不想走,觉得自己好不容易见到自己同学的美人叔叔,嗯,其实只想叫美人或是美人的真名,因为美人看上去比他和千煜大不了多少的样子,但又确实是千煜的叔叔,所以只好在美人的后面加个“叔叔”作后缀。
吴江很想要多与美人叔叔相处一会儿才行,可是在学校无论跟什么女同学说话都风趣幽默的他,在美人叔叔面前,居然结巴了,简直丢死他学校大情人的脸了。
吴江发觉,在千煜对他说要下去帮忙,希望送他到后门口让他自己回家时,他看到美人叔叔的眼睛闪闪发光。
然后听到美人叔叔对千煜的父亲说:“子信,我看到下面好多的客人,我也下去帮忙吧。”
吴江有种被打败的感觉,他深深觉得,这个美人叔叔,还是去掉“叔叔”二字得好,压根就是一个被宠得没有长大的人!就他都能看出楼下看上来几乎看穿玻璃幕墙的火热视线是冲着美人而来,而美人却那么迟钝,还想下去帮忙,不是让下面的人更疯狂吗?
“你下去只会添乱!”何慕什举着手上讨来的珊瑚礼物看着,一边很不客气地说。
“怎么会?我站在吧台后面倒酒就行了。我对我的样子可是很自信的,到时一定可以卖好多的酒,我也可以收很多小费。”温旭的眼睛变成了“¥”,说。
“就算我没有查过子信的家世,但你作为他的弟弟,刚才又送了我们这么珍贵的礼物,怎么看都不像为了一点点小费而出卖色相的人。”何慕什继续不客气地说。
温旭愠怒,觉得这个叫何慕什么家伙一点都不拿人的手短,太不上道了。
“你这家伙,什么出卖色相?我只是想自己试试赚钱的乐趣啊!”温旭郁闷地吼。
“叔……叔叔,那那……你家……很……很有钱?”吴江真想抽自己巴掌,只要一看到美人叔叔那张精致美丽的脸,就结巴了,愿以后千煜不会拿这事笑话他。
墨子信代替温旭说:“他家要是没有钱,这个世界上都没有有钱人了。”
“爸爸,叔叔是你的弟弟,为什么你要说‘他家’呀?”墨千煜奇怪地问。
“那可能是因为你的爸爸脱离了原有的家族啊。”何慕什顿了几秒,又抬起眼锐利地看着墨子信,说。
“子信,我一直怀疑你是华国墨家的人,只是二十几年都不见你跟墨家有任何的来往。但是今天,看你介绍你弟弟叫墨子玉,我才灵光一闪。二十三年前,墨家分家主墨萧烈莫明自杀,其子墨子信失踪,但这些还不是当年最轰动的。因为最轰动的是墨家本家主墨子陵先生和其父墨正琨墨大人在瑞国与墨子玉先生的婚礼。而那时,墨子玉原名温旭,已是四个男人的妻子!”
墨子信听到何慕什这么肯定的语气说出来,也没有反驳,只是有一缕思绪飘回了二十三年前。
当时,他从墨家离开,到处流浪,但去到任何地方,都会默默地关注着小玉的事情,就在他流浪半年后,他从铺天盖地的报纸电视上得知小玉和自己的父兄不顾人伦,毅然在瑞国国王和王后的见证下,结为夫妻!引起世界一片哗然……他还接到子陵给他的电话,说小玉为墨正琨生了一个儿子。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墨子信还能想起那一刻的心情,揪痛中带着又酸又苦的涩味,却也还是没能理清所有的感情,因为太复杂了。
“哇啊,这么多年过去,居然还有人记得我们的事啊。”温旭微微的讶异中带着令人无语的得意洋洋说道。
何慕什由曾经最佩服墨子玉的敢做敢当,到现在看到真人的“失望”,这种幻想破灭,从高处跌到低处的心情常人是不可能体会的。
何慕什么狂抽着眉毛,说:“当初你们的事情那么轰动,只要是没有死,又都‘吓到’的人都会记得吧!?我现在只是好奇,偶尔从电视里看到你和瑞国国王访问某些国家,或是出席某场合,你的样子都有些变化,但是此刻近看你,你完全没有变!为什么你不会老!?还是跟二十几年前一样,简直能迷惑所有的人!”
“你这样说话真失礼,就算我不会老,我的年龄可是摆在那里了。而且,你以为我不想变老啊,只是我中了诅咒,所以将永远保持着这个样子。”温旭撇嘴不满地说。
“你这是说风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