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点头,也不摇头,只说:“你先说我再选择相不相信你。”
钟彦博把他面前的苹果笔记本推到我面前,指着屏幕上的一处建筑说:“我消失的那几年,就是在这里渡过的。”
那是一幢临近海边的建筑,白色的墙,里面树木参翠成荫,建筑上面有几个字,可我看不清楚。
我带着一丝嘲笑对他说:“不错嘛,既靠近海,建筑又漂亮,跟城堡似的,很潇洒,像自在。”
他说:“没错,这就是你表面看到的东西,在你心里面我一直生活得很好,因为我有钱对吗?可是你再看看这几张照片。”
他按了几下键盘,调出几张照片来。
那照片的背景是一间病房,白色的墙壁,浅蓝色的窗帘,浅蓝色的被子,病床上,一个人正在床上看杂志。
那个人头发已经被剃光了,穿一身病号服,神情冷峻而深邃。
我惊讶地看着钟彦博。
他点点头,自嘲地笑笑:“看到了吧,这幢建筑的表面如你所说的既漂亮又潇洒,可是里面却每天上演着生离死别的场景。我就是在这里呆了三年。”
我已经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
……
……
钟彦博:
扶桑一直说我是一个风光的大少爷,除了有钱,我还有一点权,我在娱乐圈呼风唤雨,如鱼得水,所以在她眼里是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知民间疾苦的人。
我第一次见到扶桑,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我记得那是在一个舞会上,本来就不想参加,所以我一直拉着一张脸。但是沈思晴不能理解我的表情,她以为我是一个天生就很冷酷的人。
我走在现场,这里所有人都很善长把自己掩饰起来,他们拿着酒杯,浅谈浅笑,说着所谓贵族该说的话,做着所谓贵族该有的动作。
除了那个女孩。
倒不是我看腻了名媛淑女,所以突然看见一个平常人家的女孩就觉得新鲜。而是那个女孩身上有种气质让我不知不觉地产生了迷恋。
她在点心区旁若无人地吃点心,吃得很快,却是有条不紊,她很漂亮,从侧面看上去很像一个混血儿,而且身材非常好,却天生带着一股冰冷的气场,她似乎很明白自己的立场,因为融不进去,所以干脆躲到一边。
我走近她,她正好转身,手里的奶油蛋糕碰到我的西装,西装马上就染上了一层油腻的奶油。因为自己的大意,她有些慌乱,却并不恐惧我,只说让我把西装脱下来给她洗。于是我告诉她,这件西装不能湿水,她这时才感到害怕,也许是怕自己赔不起吧。
我觉得她很可爱,有了想要逗一逗她的想法。可沈思晴却在这时出现了,很扫兴。
但是沈思晴跟我介绍了她,梁扶桑,扶桑花的扶桑。
这件事过去之后,我便渐渐忘了那个叫扶桑的女孩。直到有一天,我出席一个重要的商会,看到酒店门口站着一个礼仪小姐,觉得她非常眼熟,我这才想起她来。但因为是正式场合,我没有停下来跟她攀谈,而且她看我的眼神也很淡,我以为她已经不记得我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家餐厅用餐,那餐厅我很少去,可那天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就去了那里吃饭,鬼使神差地,又遇到了那个女孩。
我可以把这理解为命中注定吗?扶桑?
那个餐厅很安静,而扶桑神情冷漠地坐在那里,旁边有一个四十几岁的妇女,扶桑叫她张姐,后来,一个长得很猥琐的男人进来了。
我听到那个男人说“满意,六万,宏骏酒店”之类的词语,经过我大脑的一阵组合分析,不难理解这个女孩是要接受潜规则了。
我很难想像这个女孩也会走到这一步,也许是这个圈子本身就是一个大染缸。
为什么人人都说娱乐圈混乱,是因为娱乐圈很浮躁,为什么浮躁,因为收入不均,一个当红的艺人,一年挣几千百甚至上亿都是轻轻松松的事。但一个不红的艺人,她一方面要为生存担心,一方面还要看着当红的明星各种炫富。所以很多有姿色的女孩会愿意拿自己的青春赌一把。
我没心思再吃饭,出了餐厅后回到公司。
可我眼前总是浮现出一张神情淡漠的脸,一双似乎看透了宿命的眼神。
我可以自夸地说一句:我看人很准,尤其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