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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妈妈耐心地点点头,委婉地问道:“克里斯,你去拿份报纸,看看上面有多少份工作是招聘演员的?”

但我还是不死心,我继续念叨着自己的身体条件不错,声音也好听,举手投足都是做演员的好坯子。

然后我就张口向妈妈要5块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她眼睛盯着报纸,头都没抬,她没有让我下课后多做点零活,却冷冷地用她标志性的口吻说:“你怎么不先表演一下自己挣到5块钱的样子出来呢?”

怎么才能扮出挣到5块钱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

我终于收回了心思,专心致志地又回到小号的演奏上来。而祖鲁绝对是个演艺天才。他可以一边昂首阔步,高歌《胜券在握》,俨然一幅领导者的姿态,同时他又不失时机地对白人女子的美腿动手动脚。当人家转身察看时,他却一本正经,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高歌前进。

加文和我非常纳闷,“要是他对黑人女子这么做,会怎么样呢?”,一路上,我们看到祖鲁如此这般,屡试不爽,加文发话了:“那她一定会转身抽他耳光。”

我小声应答:“没错,而且还会找他的妈妈告状。”

詹姆士·格罗皮牧师所在的圣博尼费斯天主教堂和崔普雷特附近的人头攒动形成鲜明对比,外面是示威游行,反对黑人、犹太人、天主教等的居住和集会的种族隔离,牧师对我们盛情款待,多纳圈、三明治以及各式自制食品,应有尽有。参加这种活动能满足多种需求,当然受人欢迎。同时,还极大地提高了我的知名度,特别是在女孩子们面前,显得特别有身份。

平素里,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弗莱迪对我自尊心的打击,同时周围人似乎对肤色浅的黑人更有好感。多少年来,我对史摩基·罗宾逊成为多少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而耿耿于怀。身材修长、肤色浅咖、曲发碧眼、声音动听,对于我这样的人高马大、肤色黝黑的卷发男生来说,他简直就是我的“终结者”。时至今日,若是他走进屋来,我都会想和他痛痛快快地单打独斗一场,就是当时有自己心仪的姑娘不屑地说我是个丑八怪也在所不惜。

还好,会唱歌的不仅仅是史摩基一个,他确实在表演和创作上极具天赋,但这样的黑人还有很多,当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大声宣称“我是黑人,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时候,这对于我这样的黑小子而言简直是天籁之音。

不过,好景不长,不一会周围情景就乱糟糟令人发昏,忽然,一些非裔女子让我们眼前一亮,她们身着宽松上装,还缀满了珠子。我立刻兴致勃勃,当时我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是美国最早的一批黑人嬉皮。她们这身打扮在密尔沃基一带并不多见,但我还是如法炮制,从善意救世军慈善机构弄了点上好的珠子回来,又搞了点二手的衣服,最棒的扎染牛仔裤,以及黑人爆炸头,再加上点那种“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酷酷表情。这样的造型可以让史摩基·罗宾逊都自愧不如。

美国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是我的偶像,当我和加文跑到圣博尼费斯教堂外面继续游行的时候,我们约法三章,决定让人们购物时认准黑褐标,这是詹姆斯力推的一个标志,旨在帮助美国老城区脱离贫困。这种标志就相当于一种返券,我们的计划似乎进行得不错,可是当我们来到白人区的A&P超市,在交款台前排队等待结账,我问收款员:“这里有黑褐标吗,没有的话,我们就不买了。这地方没法买东西的。”13岁的我,俨然是一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一眨眼的工夫,警察就蹦了出来,站在超市经理的身后,经理冷冷地盯着我们,“你们俩把东西都给我放回去,这事儿就算了,否则的话,都给我进局子。”他转身走开,我们两个乖乖地把东西放回货架,超市的工作人员笑得前仰后合。

不过,我们回教堂参加美国有色人种民权促进会集会游行的路上,还是感觉得意洋洋,结果听到促进会密尔沃基分会被炸的消息,顿时我们觉得自己闯得祸有点大了。

1967年7月30日,就在底特律、纽华克、哈莱姆、华盛顿特区等地刚刚出现黑人抗暴之后,密尔沃基也出事了,据称在一家黑人酒吧中有人打架,结果警察暴力执法。我虽然也精神上支持这种事,但是很遗憾的是像沙伊店这样的地方也被洗劫一空。不过,我自己也冲到第三大道的打折中心,在这里被清空之前,希望也能捞点什么。可惜等我去的时候,已经没什么我能穿的东西,只得随便抓了几件这辈子都用不上的衣服了事。幸运的是,我后来没被抓进监狱,要知道有近两千人锒铛入狱,其中还有我的表哥泰瑞,他刚好在店里买鞋,就在准备去结账的时候,被抓了起来。这次暴乱确实性质严重,都惊动了国家警卫队,连续三天实施了宵禁,暴乱当夜,有100多人受伤,更有3人死于非命。

在那期间,越南也不太平,很多美国的穷人,年纪轻轻,无论肤色如何,都被送上战场,而且数量与日俱增。走的时候,年轻力壮,而回来的时候,或者只剩一堆尸骸,或者成为瘾君子,或者精神出现问题。拳王阿里早在没改名之前,还是叫卡休斯·克莱的时候,就曾一度是我的偶像,后来他打败了桑尼·里斯顿,一举成名。但阿里拒绝参军入伍,因为他认为:“我才不会和越共过不去,他们从来没叫我是什么‘黑鬼’,也没侮辱过我什么。”阿里从此在我心目中无比高大,甚至可以取代父亲的形象。

我很多思想的转型也是在这一时期,数千万美国民众,无论背景出身如何,都在经历了1968年4月4日那一夜之后,思想发生了转变。从户外的游行队伍中回到圣博尼费斯教堂之后,我和两个铁哥儿们加文和祖鲁饥肠辘辘地坐在会议室中,正当我们大嚼特嚼多纳圈、冷切肉、薯条的时候,有色人种民促会中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路德·金中弹了!”

接下来就是一片混乱,大家吵吵嚷嚷,都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打开收音机,有的看电视新闻,我们断断续续听到田纳西州孟菲斯清洁工罢工,路德·金前去支援,结果在入住的汽车旅馆的阳台遇刺。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死了,他们要了他的命。”

突然人群一片寂静,鸦雀无声,震惊之余,无法相信。顷刻间,一个生命就此消逝。接下来,是无比的悲痛和愤怒,充斥了整个房间,我也顿时受到感染,和大家一道涌上街头,把手里能够得到的东西,一通乱砸。到处是疯狂、愤怒和恐怖。仿佛那一夜骚乱积压下来的情绪顷刻间激增了无数倍,即便如此,从言辞激烈到白人区的天下大乱不久都销声匿迹了。

随着肯尼迪1968年的遇刺,不过几个月的光景,民权、反战、妇女解放、性解放,甚至在文化和音乐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陈旧观念土崩瓦解,人民的力量势不可挡。我们相信最终会战胜困难,人民会取得最终胜利,但是斗争的过程却要非常漫长,远比预想的要艰辛得多。

书本总是我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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