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写的,能有多好。
今天看来也没什么生意,索性,朱心怡翻开杂志瞅瞅这中学生写的东西。
剑格,十!
开篇还算不错。
虽然朱心怡不是什么编辑,但卖了这么多年的杂志,她也跟着看了不少书,故事好坏还是能感觉出来。
不管后面的内容怎么样。
这个开端很抓人眼球。
内心多少有点赞许,朱心怡继续读着。
一场测试,将家族中的少年划分为弱者行列。
朱心怡今年已经四十出头了,生活的经历早让她脱离了幼稚的思想,现在看到这个冲突,她也只是轻轻的扬起嘴角。
不错!
有了这个冲突,倒是想让人看下去,特别是文中主角的回忆,更让人有期待,也无怪能抓住那么多孩子的心。
不过,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
送亲队伍的出现,原本该是成为新娘的小姐和丫鬟互换了身份,丫鬟被强行押到花轿上,而在此时,一场本无关主角阴谋的浮现。
故事这里结束。
难怪孩子们会那么喜欢!
合上书,朱心怡有点失落,但却不是为故事的戛然而止失落,而是为这篇小说。
如果这样的小说登在爱阅的半月刊上,那她的收入必然会翻上一翻。
唉。
可惜是校刊!
不对,能写出这么好小说的孩子,父母应该不会让孩子放弃写作,那他们会不会把孩子的文章投在杂志上或是报刊上呢?
通常来讲,绝大部分人在阅读的时候很少会注意作者。
特别是像杂志或是报刊这样的短篇小说。
但有时候,因为小说写的很棒,哪怕一开始没引起读者的注意,但很快,大家的好奇心就会从文字本身上升到作者。
这个时候,作者的名号就是招牌。
会不会是校刊冒用了某个作者的作品,然后吸引大家眼球?
如果有,那她正好可以借力打力,吸引大家来买。
朱心怡想的很好,可当她翻遍所有杂志都没找到“酱油郎”的作品时,她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啪的熄灭了。
看来,下次上书的时候,还得掐着校刊行的日子,免得再撞上。
……
初一:155o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