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思危应了一声,进房间后很快就找到了时一所说钥匙以及抽屉。
抽屉上面锁着一把雕刻着精细纹样的老式黄铜锁。
事到如今,季思危也没有时间多想,直接用钥匙打开了锁。
随着抽屉拉开,一股并不浓郁但刺鼻的味道溢了出来,抽屉里躺着一个玻璃罐,里面是用福尔马林浸泡着的心脏。
丧心病狂的时一,竟然把她姐姐的心脏做成了标本。
“找到了。”季思危随手把钥匙放进口袋,双手捧起玻璃罐:“我们快点上五楼。”
阿命微微松了口气,收起匕首,过去推季思危的轮椅:“你抱稳它,这里撑不了多久了,我们得抓紧时间。”
这栋房子就像一个渐渐苏醒的庞然大物,在阴暗的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肮脏的东西在蠢蠢欲动,多滞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威胁。
“晨宇怎么办?”旗袍女人眼睛通红,陷入两难:“他还活着,我做不到把他扔下。”
看起来最无情的人,往往是心软的,旗袍女人知道在这种境况下,带上一个昏迷的血靶子会让接下来的路多难走,所以她也拿不定主意。
阿命脸色微变,她想说些什么,但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你过来推轮椅,我力气大一些,我背晨宇。”
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阿命心里有分寸,如果救晨宇会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她定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他。
旗袍女人用力点了点头,帮忙把晨宇放到阿命的背上。
晨宇虽然看着瘦,体重却不轻,阿命背起来很吃力。
一路上的艰难险阻也好,生死威胁也好,季思危都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但当他看到这一幕,心里倏然掀起轩然大波。
如果他可以像常人一般行走,此时他就可以背晨宇,他就可以减轻她们的负担,而不是成为负担。
手上的伤口在攻击时一的时候撕裂了,鲜血浸红了绷带,直到这时,他才迟钝的感受到了痛楚。
手攥紧了又松开,季思危垂下眼睛,浓密的睫毛与眼尾慢慢收成一线,他用略干涩的声音说道:“我的轮椅可以承重三百斤,把晨宇放我这吧,虽然上楼会比之前困难,但也比你背着轻松些。”
“不用。”阿命摇头,勾起一侧唇角:“我以前练过负重越野,这不算什么。”
刚走出房门,阿命突然停下脚步,悄声说:“客厅有人。”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端坐在钢琴前,玉石一般的双手放在琴键上,旁若无人地开始弹奏。
指尖如灵动的蝴蝶在黑白键上跳跃,感情充沛的乐曲像有生命的河流,静静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