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起来会相对容易一些,前面提到的联句“枕清凉竹影无梦,闻跌宕泉声忘尘”就是这样。为什么我会判这个联句出律呢?就因为按照句意作的这个判断。我们可以用两级词意(句意)将相近的意思的词组或短句逐级划分,用“|”表示关系比较密切,用“‖”表示关系稍为疏远。那么,上面的对联就可以这样划分:
枕|清凉|竹影‖无梦,
闻|跌宕|泉声‖忘尘。
这样,前面那一个字明显就是一字逗,也称之为“领字”,中间四个字关系最为紧密,可以看作一个合律的单位。最后两字其实是前五字的诠释,即是与前面相抗衡的独立语意。那么,这前后之间其实就可以看成是有个顿号的,如果这样,读起来就很畅顺了:
枕清凉竹影、无梦,
闻跌宕泉声、忘尘。
如果硬将所有的七言句都用近体诗的律句去划分,那等于削足适履,即使如这个句子,也不过瞎猫碰上死老鼠罢了,不能引以为范例。
还有一点要提到,那就是“枕清凉竹影无梦,闻跌宕泉声忘尘”这个联句其实是个骈句,它只是省略了虚字:枕清凉竹影而无梦,闻跌宕泉声以忘尘,其实省了这两个字,读(以及理解)起来都稍有不足,是得不偿失的。
我们能不能在一个句子里加个顿号,使一个句子视乎分作两个顿句(姑且这样说)?我觉得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作具体分析。
就因为中文本来是没标点的,所以判断联句是否出律,句读是优先的。因为近体诗的句子,不管五言或七言,都已有规范的格律;词和曲也有比较完整的格律体系,都不用多说了,只有联,以前还没有规范的“联律”,怎么判断一个联句是否出律,我觉得如果对联的句子已仿照诗或词的句式写作(可视之为“成句”),那便参考诗句和词句,如果是自拟的句子,那便以句读优先较为合理。
所谓句读优先,那自然按照习惯用法作判断的,如有的句子前后意思连贯紧密又单纯,就算不止一个词组,其实只有单纯的句意,那也不宜分开。
不应该分成两个顿句的:
1。单句里仅有单纯的主语、谓语、宾语(或有的部分省略、阙如)的较短的句子
举例:
2。主语、谓语和宾语部分较为紧密不可分的单句
举例:
3。主语前面带有简单定语或前置状语的某些单句
举例:
4。有领字的句子里的领字部分
举例:“忍一时风平浪静”,这个句子里,前三字是不能作为一个最小的“句”来看待的,那充其量只是领字。
可分成前后两个顿句的:
1。虽然是单句,但有比较复杂的状语,该部分也可以看作独立的句子时,比如有并列甚至排比句式的状语从句
举例:
2。复句
举例:
3。连动句
举例:
4。兼语句
举例:
以上可不可划分的部分仅凭个人感觉拟出,待日后找到例子再作修订补充。
那么,怎么判断哪些句子可以加个顿号,使一个句子看成两个;那些句子不应该加顿号呢?那就要凭整个语言环境来作判断,比如《红楼梦》的回目“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这个就可以看作“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因为它们之间也可以这样表示: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为什么领字部分不能单独作顿句的一边?那是因为一是领字不能作为一个相对完整和独立的语意单位,它仅是为后面的句子主体服务的;二是领字的平仄一般都可以随意些,甚至不论,如果作为单独的顿读一边,那就容易产生混乱。同时一般诗词里领字以仄声甚至明确以去声为佳,但对联与诗词不同的最大特点是有上下两比的,而这两比又刚好是声音相反的,一比用了仄声,另一比自然以平声为好,若是后面接的词又刚好同声,有四五个同声的字连读就不好办了。比如前面的例句“忍一时风平浪静”里面,前三字是领字,好在领字中只有“时”字是平声,若连续四个字以上读平声,那就淡出鸟了。又如在“此处有清风朗月,其人如劲柏苍松”这个对联里,领字是三连仄或三连平,就好在后面刚好用相反音调的词组接上,读时才得以音律和谐。若反之,五连仄对五连平,简直不忍卒读!
说了这么多,还有一点是要明确的:就是上面讨论中说到的句子,一般的上限是八个字,超过了八个字,很多人都会把那句子分出两个顿句的了。比如“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与“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这其实就是两个顿句,而且大家都会这么读的:“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总不至于读成“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或者“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甚至其他的吧!
其实这里,前提是先撇开有领字的不谈,以七字句为例,有两个领字就当五言句、有三个领字就当四字句,依此类推则可。在八个字以下的句子里,主要是七言句和八言句会有颇多的争议,七言句主要就是四三句式和三四句式两种,前者基本就按近体诗的律句去看待好了;而后者,一般可以参考词的句子(词曲一理),即前一篇谈回目里说七言句的四种例子:
◎○|⊙●‖◎○●
⊙●|◎○‖⊙●○(此句要注意犯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