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脏湿衣服她不能动,悄悄将体内的寒气逼出体内林洛然还是能办到的。被少年拖着走了一会儿,林洛然才感觉到身体内流淌的血液再次温暖起来。
行功完毕,林洛然感觉体内流转的灵力,似乎有不少精进,让她感叹妖兽森林的灵气丰厚,同地球外界稀薄的灵气环境不可同日而语。
泥路难行,这猎户少年还要拖着简易的树枝拖车,速度就慢了下来,直到暮色四合,林洛然才“看到”一个全是茅草为顶,黄泥砖为墙的小村子。山里贫寒,没多少人家舍得在夜里点灯,这个细节小时候家贫的林洛然很能体会,所以见到黑乎乎的村庄倒不意外。
只是村尾一家泥土墙屋子里,开了一扇高高小窗,晃动的火光透过窗户传到外面,照亮了小院用篱笆做的围墙。两道高高的木杆搭了木板算是大门,一个老妇在门前张望了许久,总算看见了熟悉的身影。
“阿志,你今天回来好晚,打到大家伙了?”老妇人见黝黑少年手脚康健,放下心中担忧,见他肩负拖绳,只当在融雪日打到了出来觅食的野猪等大猎物才拖着回来。
老妇人往后张望,待看清后面拖着的是一个人,吓了一跳。
她待要仔细询问,被黝黑少年堵了回去,只说先救人再说。老妇人看在这屋子外堵着也不算个事儿,邻人家听到动静,看家狗都在咬,她只得和少年一人扶住一边,将林洛然扶到了屋子里再说。
这家人不算宽裕,同样是泥墙茅草顶的房子,在林洛然看来黝黑少年家的房子明显要更矮些,墙也是歪的。是母子二人吗?那妇人老得像他奶奶。这样的家庭让林洛然联想起修行前的林家,老妇人让她想起林妈。
房间中堆的是火炕,老妇人叫少年去烧一锅水,自己将林洛然湿嗒嗒的外衣脱了,摸了摸她里面穿着的如意衫,自言自语道:“幸好没弄湿,可惜那上好的裘衣了。”
待将林洛然收拾干净放在火炕上盖了被子,老妇人才拿了那件残破不堪的兔皮大衣出来。黝黑少年正在灶下,借着灶膛中的余火吃饭。
因他久久不归家,锅里闷着的白菜已经烂不经筷,少年也不太在意,使劲往嘴里扒。
“阿志,你在哪里救的这姑娘,娘看她衣服金贵,咱家不会惹什么麻烦吧?”
阿志将白菜中的几片肥肉挑着吃了,热气腾腾的饭菜驱走了进山的寒意,他这才放下碗筷。
“就在溪边救得,娘,管她金不金贵,儿总不能见死不救……会有什么麻烦,儿看着像是失足摔得,就算是丰城的贵女,她醒了也只有感激咱家的。”
老妇人连连叹气,觉得阿志想的太简单。
一个弱女子,怎么会孤身进山,只怕她们家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呢。
林洛然在屋里睁开了眼睛。
老妇人和少年的谈话她听得清楚,从谈话和穿衣来看,都像华夏古代的民风。只是他们交谈中也没有什么有用信息,提到的“丰城”,应该是离这里较近的城池了。
出了妖兽森林,林洛然总算可以放心使用神识了。她此刻神识延伸彻底,在这座小村庄方圆几十里内又发现了同等规模的几个村落。它们有了相同点,都是在这样绵延的山脉平缓处。
她神识“看见”的野兽,都是正常模样,并没有妖兽存在,所见的人中,自然也没有修士。
山的这一面,难道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类古代世界吗?
林洛然满心疑惑在床上装睡,好不容易挨到天蒙蒙亮,老妇人端着水进来,她终于可以“醒了”。
“大娘,是您救了我吗?……这是哪里?”
第三百九十二章 下山卖狐
初云村。
可以看见清晨初生朝云的地方。在落霞山脉外围某座山头的半山腰,山下最大的城池是丰城,地处蓬莱国极西的位置。这些常识对于一个目不识丁,从出生起到过的最远地方就是山下县城的猎户少年来说,已经是他所知道的全部。
与林洛然而言,最有用的信息是这个国家的名字,叫蓬莱国。
总算和蓬莱扯上了关系,她心中当然高兴。面对老实的“救命恩人”,林洛然只顺着老妇人的话编了个丰城贵女身份,只说待回家去,并要好好谢他们。
老妇人看着她蜜色的肌肤,对她的说辞将信将疑,林洛然暗中想来,古时贵女,恐怕还真没有像她此时这种肤色的吧?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收不回来,林洛然只有顺其自然了。
她在初云村待了几天,从名叫阿志的少年猎人中套出不少话来。
知道这个世界崇尚武技,世道有些乱,尚未波及到这小山村,但整个国家都不算太平。阿志并没有听过修士,传说中这片土地倒有飞来飞去的仙人,那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
像阿志的爹,早几年被征兵入伍,已经久无消息,若非少年日渐长大学会了打猎,家中还要贫困更甚了。孤儿寡母生活很不容易,阿志又不是每天都能打来猎物,就算打到了,除了照顾林洛然这个“伤员”,大部分野味都要做成腌肉,和那些皮货一起,等少年积攒多了拿下山进县城卖掉。
看着母子俩吃粗粮青菜,林洛然自己当着伤员喝野鸡汤就格外不舒服。伤员装不下去了,她的“病”顺其自然便好了,到了第三天已经可以下床四处走动。
村子里的人都来看这稀奇的“贵女”,林洛然一边忍受村妇的围观,一边趁机收集着有用的消息。奈何山民愚笨,村妇们见识更少,说些冬瓜茄子的琐碎事能翻来覆去讲半天,林洛然想听的一个都没涉及。
山居清闲,奈何她此时心思俱不在此,正要想着如何告辞,很快就来了机会。
过了两日,少年阿志不到中午就兴高采烈回来了。
原来他平时里挖的陷阱抓到了一只火狐,只有后腿受伤了,还是个活物。火狐的血大补,皮毛也极为难得,对阿志家而言卖掉这只火狐是一笔极大的钱财。
火狐难养活,阿志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
林洛然适时提出了告辞,理由是耽搁太久,恐怕家人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