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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俄罗斯使臣团(第2页)

由此一来,奴隶、贫民,组成了雇佣民一阶级,获得了大部分的自由权。

仅此一策,汗帐内的贵族势力大减,只保存了财富。

而在察哈尔,绥远等地,这是远远不可能达到的,朝廷也没有那么多的力量来推行。

但汗帐不一样,皇帝为所欲为。

除了百户、千户的划分外,平日里游走在各部落,掌管司法的,竟然还有断事官。

关键是,人家还有品级,正七品。

他来的倒是凑巧,碰到了一场家产纠纷。

一家百户病亡,留下了十几万亩的草原,数万只牛羊,以及许多的钱财。

露天下,断事官坐上位,一旁坐着附近的百户、千户来作证,寺庙里的喇嘛,也同样在见证。

底下则站着百户一家人。

“断事官老爷,所有的钱财都应该由我来继承,小弟继承的根本就不算。”

台底下竞争的三兄弟,长子要求继承所有的爵位财富,而幼子则拿出了草原幼子守灶的规矩。

不过,老二则提出了均分原则。

三人说的都非常有道理。

长子继承制,是朝廷颁布的律法;幼子守灶是多年来蒙古民间的潜规则;均分,则是自达延汗后产生的又一次规矩。

在整个明末清初,蒙古地区继承财产和爵位的方法,都是乱七八糟。

后来满清统一后,除了让长子继承外爵位土地,其余的儿子一律送到寺庙里当喇嘛。

完美的解决了问题。

宋良饶有兴趣地盯看着。

此时,断事官却拿羊骨棒,锤了锤桌面,大声道:“根据处罗可汗颁布的国法,继承爵位的,只能是由长子继承。”

“但对于家产,长子只能拿走一半,其余的由诸子平分。”

“那我这个庶子也能分吗?”忽然,围观的群众之中,有一年轻人举手大喊,满脸的雀跃。

“当然。”断事官肯定道:“瓜分财产的时候,嫡庶都是平等。”

“我不服——”幼子嚷嚷道。

“这是大汗的法律,谁都要服从。”

断事官摇摇头,问向一旁的百户、千户:“你们可有异议?”

“断事官大人说的没错,是这般道理。”

“阿弥陀佛!”喇嘛低头诵经,显然已经是认可了。

于是,一场让人稀疏平常,但又让蒙古人惊奇的财产划分,就这样开始了。

首先是妻妾,她们如今有自己的选择,有儿子的跟着儿子,没儿子的可以继续跟着长子生活,也可以改嫁。

就像是汉地一样,陪嫁的东西只能算是自己的财产,而不能是男人的。

这完全颠覆了草原的价值观,毕竟连女人都是财产,财产怎么可能拥有自己的财产?

但没办法,大汗就是这样说的。

有人欢喜,有人愁。

庶子们的前途如今有两种,一是投军,参加汗帐的本部大军,然后入选侍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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