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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抬头再看严蔚时,她在望着脚上的鞋子发呆。她说读高中的时候有个男人也写过诗给她。她最初的情窦,是为他而开的。那个男人大她8岁,教她画了三年画,直到他结婚。

她昏天黑地地哭了一场,从此以后觉得什么都没有多少意义,直到现在。

我默然,心被揪得很痛。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十)

我们在广场里坐到很晚,然后在回去的路上找了一家小店吃饭。饭后走路回学校,由北向南,多么刻骨铭心的路啊,两个月前,我一个人走在上面的时候,还觉得它很长,此时,又觉得它是那样的短。

过路口的时候,我拉了她的手,她看了我一眼,没有拒绝,她的手安静的躺在我的手心里,肌肤的温度很暖,温润而柔软。

我们看上去是平淡无奇的。我们穿越人群熙攘的马路,我们在铺满绿色地砖的人行道上行走,周遭的一切在我们眼里都是布景,而来往的人群是配角,我们是整个故事的主角,我们在演戏,我们要不断的穿越马路回到学校。

在女生寝室楼下的时候,我吻了严蔚,没想到她会这么乖顺,闭着眼睛依偎在我的怀里,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她的唇湿润,冰凉。她像一朵花一样在我怀里绽放,我相信即使有一天她在一瞬间凋零,我仍记得住她的芬芳。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十一)

熟悉了严蔚之后才发觉她内心里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不羁,柔弱起来,更像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女生。

那个夏天我们小心翼翼的呵护着手里的爱情。生怕一不小心它像风筝一样挣脱,随风去了。然而我们时常发现我们呵护爱情的方式和理解爱情的方式一样蒙昧和笨拙,但不可否认的是爱的纯粹。

在那个夏天,我们彼此相爱。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十二)

严蔚和我不同,她的内心涂满了油彩,尽管颜色黯淡,却还是在我曾经有些无聊的黑白生活状态里涂满浓重的色彩。我的夏天开始像调色盘一样丰富,而我像花蝴蝶一样在夏天里斑斓,内心雀跃。

她固执的相信我的将来会在文字里杰出,相信有一天我会把我们的故事写进她喜欢看的《女友》杂志,相信我们的爱情会像她的油画一样烂漫。

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十三)

夏天到了最热的时候,暑假来了。严蔚和她们系里的女生一起去了千山写生。我成了这个炎热夏天的留守者。

忽然觉得,以往的假期,一个人的日子并不难过,最多是无所事事的寂寞;而这个假期,想一个人的日子才是煎熬。

我联系了一家报社,花90块钱在旧货市场买回了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兼职做起了实习记者。好在干热的马路烘干了我的想念,工作里的乱七八糟的新鲜事儿让我手忙脚乱。

可我每天回学校第一件事仍是打开信箱,看有没有严蔚的信。

整个假期里严蔚写过两封信回来,一些在千山的见闻和牵肠挂肚的想念。信的空白处严蔚画上了简单的线条画。

我像等待一珠小树长大一样等待严蔚回来,我浇水,我施肥,更多的时候,我手足无措。

我常常担心一个新鲜的早上,我在校园里发现了回来的严蔚,衣服脏脏的,还有手和脸,像个可怜兮兮的小女孩。我站在马路中央,伸出手为她揩去眼泪,然后穿过她凌乱的头发,对她说,别哭,宝贝,回来了就好,有我在。

暑假的最后一周,我辞去了报社的工作,拿回了一比小小的“工资”,安心的等待着严蔚回来。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十四)

严蔚回来了,我站在学校门前下午的阳光里目视背着大包小包的她向我接近。

严蔚没有变成可怜兮兮的小女孩,头发长了些,已经及肩。我说,你终于可以告别短发,长成我心目中的长发公主。

严蔚说我整整比暑假前黑了一圈,勉强算是黑马王子吧。

我们笑做一团。

晚上我拿出假期收入的一部分给严蔚洗尘,请她吃了一顿卡布基诺。严蔚从背包里掏出两本很别致的密码锁日记。

我们有了一个约定。

玫瑰和日记属于你和过去(十五)

之后的每天午饭后,多了一项内容,我们约好在文科楼和美术楼之间的草坪前交换日记,里面写了我们的心情文字和严蔚的线条画,还有严蔚淡淡的香水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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