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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1页)

去。消息传开,方圆数英里之内的人都集合起来,大概到第二天早上,他们抓到了图尼夫;老奸巨猾的图尼夫还没来得及和人打招呼就去见上帝了,那些小伙子们真是生气了,一个劲儿地发射打猎用的大号枪弹。”

杜威自己最初接触芬尼县的凶杀案是在1947年。那个案件在他的卷宗里记录如下:“约翰·卡莱尔·伯尔克,克里克印第安人,三十二岁,家住俄克拉荷马州的马斯克吉,杀死了玛丽·凯·芬利,白人,四十岁,女招待,住在加登城。1947年9月5日,在堪萨斯州加登城的科普兰旅馆的一所房间里,伯尔克用啤酒瓶的利齿戳死了女招待。”一目了然的案情写得很模式化。在杜威调查的三起谋杀案里,有两起是很明显的(1952年11月1日两个铁路工人抢劫并杀死了一个农夫;1956年6月17日,一位喝醉酒的丈夫殴打妻子致其死亡);但是第三个案子,正如杜威曾经叙述的那样,有些不一般的特点:“案件发生在史蒂芬斯公园,公园里有一个乐队表演用的舞台,舞台下是一个男厕所。嗯,有个名叫穆尼的男人当时正在公园里逡巡。他来自北卡莱罗纳州的某个地方,是个路过此地的陌生人。在他走进厕所的时候,有人跟着进去了,那是住在附近的一个男孩,名叫威尔莫·李·斯蒂宾,二十岁,后来,威尔莫·李·斯蒂宾总是说穆尼先生对他提出了非礼的要求。他因此抢劫了穆尼,把他摔倒在地,用他的头猛撞水泥地面,这还不算完,他又把穆尼先生的头按在便盆里,不断冲水,直到他被呛死为止。也许是这样的。但是没有人能解释威尔莫后来的行为。他先是把尸体埋在加登城东北两英里左右的地方,第二天又把尸体挖出来,重新埋在另一个方向约十五英里远的地方。后来就一直这样埋了挖、挖了埋。威尔莫像叼着骨头的狗,就是不肯让穆尼先生入土为安。最后他挖的墓穴太多了,被人发现了。”在克拉特家神秘案件发生之前,以上这三起案件就是杜威所接触过的全部谋杀案。不过那些案子和现在这起案子相比,不过是飓风到来之前的风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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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第二章(34)

杜威掏出钥匙,打开了克拉特家住宅的前门。因为暖气一直没关,屋里很温暖,地板闪闪发光,散发着一股柠檬味上光剂的味道,屋子看起来就像暂时没人居住一样,又仿佛今天是个星期日,全家人随时都可能从教堂返回似的。两位继承人,英格里希夫人和贾乔夫人已经搬走了一货车的衣服和家具,但屋子里有人居住的氛围并未因此而消失。在客厅里,一本打开的乐谱《穿过黑麦地,来吧》仍然放在钢琴架上。在走廊里,一顶带有汗水痕迹的灰色斯泰森毡帽①———是赫伯的———还挂在木钉上。在二楼凯尼恩的房间里,那个已经死掉的男孩的眼镜就放在他床头的架子上,幽幽地反射着阳光。

侦探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逐个走过。他来过这所屋子很多次了;实际上,他几乎每天都到这儿来,他有一种感觉,每次来这儿拜访都令人愉快,这个地方与他家和县司法长官办公室不同,那两个地方喧闹嘈杂,而这里却很平静。电话线还是断着的,电话因而也沉默了。大草原上无边的寂静包围着他。他可以坐在赫伯客厅里的摇椅上,摇着,想着。他有几个结论是不可动摇的:他相信赫伯·克拉特是罪犯的首要目标,其动机不是一个精神变态者的仇恨,就是仇恨和盗窃的混合体,他相信罪犯干得很轻松,杀手们从进入房子到离开,之间只有大约两个多小时。(验尸官罗伯特·芬顿医生评估了受害者尸体的温度,以此为基础,给出了死亡的先后顺序:克拉特太太,南希,凯尼恩,克拉特先生。)与这种看法相伴随的是他坚信克拉特家很熟悉杀死他们的凶手。

在这次的拜访中,杜威在二楼的一扇窗户前停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被远处的景象所吸引,麦秆中间的一个稻草人。稻草人戴着一顶男式的猎帽,穿着一件褪色的花布外套。(也许是邦妮的旧衣服?)风吹动着衣摆,稻草人似乎在舞动,这使它看上去如同一个在十二月寒冷的麦地里孤独地跳舞的人。杜威突然想起了玛丽对他讲的一个梦。最近的一天早晨,玛丽搞砸了杜威的早餐,她往鸡蛋里加糖、往咖啡里加盐,她说这全怪“那个愚蠢的梦”,一个在白天还挥之不去的梦。“那个梦太真实了,艾尔文,”她说,“就像这个厨房一样真实,那个梦就出现在厨房里,我正做着晚餐,突然邦妮穿门而入。她穿着一件安哥拉山羊毛毛衣,看起来既美丽又可爱。我说:‘哦,邦妮……邦妮,亲爱的……自从发生了那件可怕的事后,我一直没见过你。’但是她没有回答,只是像她往常那样羞涩地看着我,在那种情形之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我说:‘亲爱的,过来看看我为艾尔文做的晚餐。一锅秋葵汤,还有小虾和新鲜的螃蟹。就快做好了,过来吧,亲爱的,尝一尝。’但是她没动。她站在门边看着我,然后,我不知道怎样描述才算准确,她闭上眼睛,开始摇头,非常非常地慢,同时还绞着双手,非常非常慢地小声嘟哝。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这幅场景让我的心都碎了。对任何人,我都没有这样伤心过,我抱住她,说:‘求你了,邦妮!哦,别这样,亲爱的,别这样!如果有人能够见到上帝,那个人就是你,邦妮。’但是我无法安慰她。她摇着头,绞着手,后来我听懂了她说什么。她说:‘被谋杀了!被谋杀了!不,不,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没有!’”

这是在莫哈韦沙漠深处的一个晌午,佩里坐在草编箱子上,正在吹口琴。迪克站在第六十六号公路的黑色路边,眼睛盯着无边的旷野,仿佛他热情的目光可以迫使汽车驾驶员出现似的。很少有车经过,也没有人停下来让他们搭便车。曾有一位要去加利福尼亚州尼德尔斯的卡车司机答应搭他们一段路,但迪克拒绝了。那不是他和佩里所设想的“类型”,他们想要的是独自开着体面的小汽车、兜里揣着钱的单身旅客,一个可以抢劫、掐死、弃之于沙漠的陌生人。

在沙漠里,听觉常常比视觉敏锐。迪克听见了一辆即将到来、但还看不见的汽车的振动声。佩里也听见了,他把口琴放进了兜里,拿起草编箱子(这是他们唯一的行李,塞得鼓鼓囊囊的,除了三件衬衫、五双白袜子、一盒阿司匹林、一瓶龙舌兰酒、一把剪刀、一把安全剃刀和一个指甲钳外,其余都是佩里的珍爱之物;他们其余的物品要么当掉了,要么留在了那个墨西哥城酒吧男招待那儿,或者被托运到拉斯维加斯),与迪克一起站在了公路边。他们注视着,车出现了,渐渐看清楚了,是一辆蓝色的道奇牌小轿车,里面只有一个驾驶员,是个秃顶、瘦得皮包骨的男子。太完美了。迪克举起手,挥舞了起来。道奇慢慢减速,迪克朝那个男人显出了灿烂的笑容。车将停未停之时,司机的头伸出窗外,上下打量迪克和佩里。很明显,他们给他的印象令他警觉。(经过从墨西哥城到加利福尼亚巴斯托的二十五个小时的旅程,以及在莫哈韦沙漠中几乎半天的艰难跋涉,这两个想搭顺风车的人已是胡子拉碴、又脏又臭。)轿车骤然向前加速而去。迪克用手像个杯子一样围着嘴,大声喊道:“你是一个幸运的浑蛋!”然后放声大笑,一把将行李箱放在了肩上。没有什么能使他真的愤怒,因为就像他后来回忆的那样,“回到美国真是太高兴了”。不论如何,总会有人开车沿路而来的。

冷血 第二章(35)

佩里又掏出口琴(这是他昨天从巴斯托的一家杂货店里偷来的,算是他的了),吹起了已经成为他们的“进行曲”的开头几节。这首曲子是佩里最喜欢的,他教会了迪克全部五个小节。两个人肩并肩,步调一致地在公路上走了起来,同时还唱着“我的双眼曾看见上帝降临的光辉,他正踏平酿酒的地方,那里储藏着愤怒的葡萄。”寂静的沙漠里回响着两个年轻人声嘶力竭的歌声:“光荣!光荣!哈利路亚!光荣!光荣!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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