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第一章(1)
麦子黄了,大地再也不像大地了,它得到了鼓舞,精气神一下子提升上来了。在田垄与田垄之间,在村落与村落之间,在风车与风车、槐树与槐树之间,绵延不断的麦田与六月的阳光交相辉映,到处洋溢的都是刺眼的金光。太阳在天上,但六月的麦田更像太阳,密密匝匝的麦芒宛如千丝万缕的阳光。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灿烂,壮丽而又辉煌。这是苏北的大地,没有高的山,深的水,它平平整整,一望无际,同时也就一览无余。麦田里没有风,有的只是一阵又一阵的热浪。热浪有些香,这厚实的、宽阔的芬芳是泥土的召唤,该开镰了。是的,麦子黄了,该开镰了。
庄稼人望着金色的大地,张开嘴,眯起眼睛,喜在心头。再怎么说,麦子黄了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场景。经过漫长的、同时又是青黄不接的守候之后,庄稼人闻到了新麦的香味,心里头自然会长出麦芒来。别看麦子们长在地里,它们终究要变成苋子、馒头、疙瘩或面条,放在家家户户的饭桌上,变成庄稼人的一日三餐,变成庄稼人的婚丧嫁娶,一句话,变成庄稼人的日子。是日子就不光是喜上心头,还一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苦头。说起苦,人们时常会想起一句老话: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其实这句话不是庄稼人说的,想一想就不像。说这句话的一定是城里人,少说也是镇子里的人。他们吃饱了肚子,站在柜台旁边或剃头店的屋檐下面,少不了说一两句牙疼的话。牙疼的话说白了也就是瞎话。和庄稼人的割麦子、插秧比较起来,撑船算什么,打铁算什么,磨豆腐又算得了什么?麦子香在地里,可终究是在地里。它们不可能像跳蚤那样,一蹦多高,碰巧又落到你们家的饭桌上。你得把它们割下来。你得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把浩浩荡荡的麦子割下来。庄稼人一手薅住麦子,一手拿着镰刀,他们的动作从右往左,一把,一把,又一把。等你把这个动作重复了十几遍,你才能向前挪动一小步。人们常用一步一个脚印来夸奖一个人的踏实,对于割麦子的庄稼人来说,跨出去一步不知道要留下多少个脚印。这其实不要紧,庄稼人有的是耐心。但是,光有耐心没有用,最要紧的,是你必须弯下你的腰。这一来就要了命了。用不了一个上午,你的腰就直不起来了。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当你抬起头来,沿着麦田的平面向远方眺望的时候,无边的金色跳荡在你的面前,灼热的阳光燃烧在你的面前,它们在召唤,它们还是无底的深渊。这哪里是劳作,这简直就是受刑。一受就是十多天。但是,这个刑你不能不受,你自己心甘情愿。你不情愿你的日子就过不下去。庄稼人只能眯着眼睛,张大了嘴巴,用胳膊支撑着膝盖,吃力地直起腰来,喘上几口气,再弯下腰去。你不能歇。你一天都不能歇,一个早晨的懒觉都不能睡。每天凌晨四点,甚至是三点,你就得咬咬牙,拾掇起散了架的身子骨,回到麦田,把昨天的刑具再拣起来,套回到自己的身上。并不是庄稼人贱,不知道体恤自己,不知道爱惜自己,不是的。庄稼人的日子其实早就被老天爷控制住了,这个老天爷就是“天时”。圣人孟老夫子都知道这个。他在几千年前就坐着一辆破牛车,四处宣讲“不误农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农时”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太阳和土地的关系,它们有时候离得远,有时候靠得近。到了近的时候,你就不能耽搁。你耽搁不起,太阳可不等你。麦收的季节你要是耽搁下来了,你就耽误了插秧。耽搁了插秧,你的日子就只剩下一半了,过不下去的。所以,庄稼人偷懒了可不叫偷懒,而叫“不识时务”,很重的一句话了,说白了就是不会过日子。都说庄稼人勤快,谁勤快?谁他妈的想勤快?谁他妈的愿意勤快?都是叫老天爷逼的。说到底,庄稼人的日子都被“天时”掐好了生辰八字。天时就是你的命,天时就是你的运。为了抢得“天时”,收好了麦子,庄稼人一口气都不能歇,马上就要插秧。插秧就更苦了。你的腰必须弯得更深。你的身子骨必须遭更大的罪。差不多就是上老虎凳了。所以说,一旦田里的麦子黄了,庄稼人望着浩瀚无边的金色,心里头其实复杂得很。喜归喜,到底也还有怕。这种怕深入骨髓,同时又无处躲藏。你只能梗着脖子,迎头而上。当然,谁也没有把它挂在嘴唇上。庄稼人说不出“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那样漂亮的话来。说了也是白说。老虎凳在那儿,你必须自己走过去,争先恐后地骑上它。
不怕的人有没有?有。那就是一些后生。所谓愣头青,所谓初生的牛犊。端方就是其中的一个。端方是利用忙假的假期回到王家庄的,其实还是一个高中生,眼见得就要毕业了。端方在中堡镇念了两年的高中,并没有在书本上花太多的力气,而是把更多的时光耗在了石锁和石担子上。端方话不多,看上去不太活络,却在中堡镇结交了一些镇上的朋友,都是舞拳弄棒的内手。端方跟在他们的后头,其实是冲着那些石锁和石担子去的。虽说身子单薄,没什么肉,但端方天生就有一副开阔的骨头架子,关键是嘴泼,牙口壮,一顿饭能咽下七八个大馒头。高中两年,端方换了一个人,个子蹿上来不说,块头也大了一号,敦敦实实的,是个魁梧稳健的大男将了,随便一站就虎虎生风。端方带着他一身的好肉和一身的好力气回到了王家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一床被褥、一只木箱子和两把镰刀。端方是知道的,忙假一完,一眨眼就是毕业考试。考过试,掖好毕业证书,他就是王家庄的社员,一个正式的壮劳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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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第一章(2)
端方在镇子上拼了命地练身体有端方的理由。端方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对,有时候还动到手脚。端方得把力气和体格先预备着,说不定哪一天就用得上。端方的父亲不是亲的,是他的继父。端方是作为“油瓶”随他的母亲“拖”到王家庄的。那一年他刚刚十四岁。由于发育得晚,端方又瘦又蔫,基本上还是个秧子。在此之前他不仅不是王家庄的人,甚至都不是兴化县的人。他被他的母亲寄养在大丰县,白驹镇,东潭村,他外婆的家里。那其实也不是端方的家。他的家应该在白驹镇的西潭村,他生父的尸骨至今还沉睡在西潭村的泥土下面。端方寄养在外婆的家里,嘴上说是被外婆养着,真正养他的还是小舅舅。但是小舅舅成家了,小舅妈过门了,嘴上没说什么,端方到底碍着人家的手脚。母亲沈翠珍赶了一天的路,从王家庄来到了东潭村,领着端方四处磕头。先是给活人磕,磕完了再给死人磕。端方木头木脑的,从东潭村一直磕到西潭村,再从东潭村一直磕到兴化县的王家庄。端方一到王家庄就有爹了,姓王,王存粮。沈翠珍把端方领到王存粮的面前,叫他跪下,叫他喊爹。端方喊不出。跪在地上,不开口,不起来。最后还是王存粮的大女儿红粉把端方从地上拽起来了。红粉刚刚从地里回来,放下锄头,解开头上的红格子方巾,对端方说:“这是我弟弟吧,起来,起来吧。”端方第一次在王家庄开口喊人既不是喊爹,也不是喊妈,而是喊了红粉“姐姐”。母亲沈翠珍听在耳朵里,心里头涌上了无边的失望。
继父王存粮其实是个不坏的男人,对沈翠珍好,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坏毛病。就是有一样,嗓子大,出手快。最要命的是,他管不住自己的手。王存粮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顶他的嘴,你要是顶嘴了,他的巴掌就跟你的回音似的,立即反弹过来了。有一次王存粮的巴掌终于掴到沈翠珍的脸上,端方正在厨房里烧火。他听到了天井里脆亮的耳光,他同时还听到了母亲的失声尖叫。端方走出来,绕着道逼近了他的继父,突然扑上去,一口咬住了王存粮的手腕。甲鱼一样,怎么甩都脱不开手。王存粮拽着端方,在天井里头四处找牛鞭。端方瞅准了机会,松开嘴,跑回了厨房。他从锅堂里抽出烧火钳,红彤彤的,几近透明。端方提着通红的烧火钳,对着继父的屁股就要戳。翠珍高叫了一声“端方”,声嘶力竭。端方立住了脚。翠珍指着天井里的井口,大声说:“儿,你要再上去一步,你妈就下去!”端方拿着烧火钳,就那么喘着气,定定地望着他的继父。王存粮直起身子,把流血的伤口送到嘴边,舔了两口,出去了。沈翠珍看见端方对着烧火钳吐了一口唾沫。烧火钳“嗞”了一声,唾沫没了,只在烧火钳上留下一个白色的斑点。翠珍走到端方的跟前,想抽他。鼻子却突然一阵酸。她看到了儿子的这份心了。端方到底不是她带大的,这么多年不在身边,多少有些生分。当妈妈的总归亏欠了他。这是心里的疙瘩,成了病。现在看起来亲骨肉就是亲骨肉,就算打断了骨头,到底连着筋。孩子大了,得了这孩子的济了。翠珍望着她的大儿子,泪水在眼眶里打漂,突然就是一声号啕。翠珍一把夺过端方手里的烧火钳,冲儿子说:“你拉屎把胆子拉掉了哇?啊?!”
端方终于在王家庄有了自己的家了。可这个家很特别,有相当复杂的错综。一个姐姐,红粉,是继父原先的女儿。两个弟弟,大弟弟端正,随母亲的改嫁“拖”过来的“小油瓶”;小弟弟网子,翠珍嫁过来之后和王存粮生的。比较下来,端方的处境有点四面不靠,是长江里的一泡尿,有他并不多,没他也不少。不过刚进了家门不久,端方就看出一个不好的苗头来了,那就是母亲有她的忌讳,怕红粉。红粉利落,和她死去的娘一样,说话脆,办事脆,做任何事情都有去无回,当然也就有头无尾,一把下去,三下五除二,扯着藤又拽着瓜。红粉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她的性子叫人拿不准,没有一个恒定的分寸。好起来什么都好,甚至有点过分,但坏得突然。一旦坏起来,具有无可比拟的爆发性,具有大面积的杀伤力。只要她的疯劲上来了,什么都碍她的手脚,连板凳的四条腿都不能放过。看准了这一条,母亲的忌讳实际上也就成了端方的忌讳,端方尽可能不招惹她。端方其实并不惧怕红粉,但是,为了母亲,端方还是让着,咽得下去。好在红粉对待端方还算不错,她的冤家是沈翠珍,又不是端方,犯不着了。在人多的地方,红粉反过来还会念着端方的好。她就是要让别人听听,她红粉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和沈翠珍处不来,完全是那个当后妈的不是东西。
端方来到王家庄什么都没有学会,却学会了一样,那就是不说话。给端方的嘴巴贴上封条的不是别人,恰恰是端方的母亲。只要家里发生了什么意外,沈翠珍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给端方递眼色:少说话,不关你的事。沈翠珍这样做有沈翠珍的理由,端方没爹没娘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安稳下来,不能再让他委屈。少说话总是好的。端方就不说。但是端方不说话的意思却和母亲的不一样,端方还是为了母亲好。母亲和红粉不对劲,这是明摆着的。哪一个做女儿的能和后妈贴心贴肺呢?端方要是太向着自己的亲妈,红粉的那一头肯定就不好交代。和红粉处不好,到头来受夹板气的只能是自己的母亲。可是,端方不说话并没有讨到什么好。王存粮就非常不喜欢端方的这一点。天地良心,王存粮这个后爹做得不错了,明里、暗里都没有什么偏心。可你这个小东西怎么就那么不知好歹,一天到晚阴着一张脸,什么话都不说,冲着谁来的呢?王存粮恨就恨他这一点,你小东西偏着自己的母亲,咬人,提着烧火钳子冲过来,没事。你小子有种,有血性。可你不能三棍子、六棍子、九棍子都打不出一个闷屁来。就好像他这个当后爹的不是人,怎么虐待了你这个孩子了。这是哪里说的呢。别的远了,不说它。就说前年,上高中这件事,王存粮真是耗尽了心思,就算是亲爹也不一定做得比他好。依照王存粮的意思,端方究竟不是他亲生的,当初不让他读初中,脸面上说不过去。现在初中都念下来了,算是对得住他了,就是他的死鬼老子站在王存粮的跟前,他王存粮也抬得起头来。红粉七岁就死了娘,只念到初小,也就是小学的三年级,这么多年着实是不容易。出嫁也就是近两年的事了。能给红粉置多少陪嫁,先不说,喜酒总要给她办几桌,这样也算是给女儿一个交待,给她死去的亲娘一个体面。端正还在念书,网子也还在念书,端方再念高中,光靠自己和翠珍的四只手,无论如何是供不起了。但是翠珍在这个问题上死了心眼,一定要让端方上。她把“敌敌畏”放在马桶的盖子上,只要王存粮不松口,她的嘴就要对着瓶口仰脖子。她做得出。这个女人哪里都好,屋里屋外都没什么可以挑剔,就是有一样,喜欢把事情往绝路上做,动不动就会把事情弄到死活上去。就好像她生得比刘胡兰还要伟大,死得比刘胡兰更加光荣。真是犯不着。王存粮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自己差不多赔进去半条命。娶了第二个,居然是一个喜欢寻死觅活的祖宗。你说怎么弄。不能死第二个,不能。可钱呢?王存粮只能黑下脸来抽网子的屁股。网子是他的亲儿子,他打得。王存粮把他拉过来,使劲地抽,下手特别地重。他就是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做给沈翠珍看。但是王存粮忽视了一点,网子是他王存粮的种,可同时也是她沈翠珍的肉。沈翠珍把网子抢过来,搂在怀里,拿起剪刀就要戳自己的喉咙。要不是王存粮眼睛快、手快,翠珍已经下土了。存粮心一软,答应了,让端方读高中。嘴上说不出,心底里对这个做补房的女人还是畏惧。那就依了她吧。王存粮好事做到底,亲自把端方送到了镇上。不过王存粮把话留给了端方,他在中堡中学的操场上对端方说:“你就在这儿天天喝西北风,我看你两年以后能拉出什么来。”端方什么也没有说,不声不响地从继父的手上接过网兜,转身走了。王存粮望着端方尖削的背影,心里实在有些古怪,很累,很背气,又委屈又冤枉,只能在肚子里骂一声:“个狗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骂谁。端方带着被褥、木箱和镰刀回到了王家庄,已经是傍晚。这是一个无比晴朗的黄昏,西天上烧着晚霞,一片绚烂。天很低,晚霞仿佛搁在大地上,嫩嫩的夕阳像一个蛋黄,娇气得很,一惹它,它就要散。端方回到家,家里没有人,端方放下自己的家当,从被窝里取出两把镰刀。这是他在中堡镇新买的。端方扒掉褂子,蹲在天井里,给两把镰刀开刃。他把两把镰刀的刀刃磨得跟红粉姐的口齿一样,一副说一不二的样子。用大拇指试了试它的锋芒,刀刃响了,像动人的吟唱。
《平原》第一章(3)
第二天端方起了个大早,不知道是几点钟,反正天还没有亮。母亲已经起来了,预先做好了早饭。早饭不是粥,而是干饭,用糯米煮成的干饭。过于奢侈了。端方以为这是母亲专门为他预备的,其实不是。割麦子是一个耗人的苦活,喝粥肯定不行,几泡尿就没了,只有干饭才顶得住。但是,到了麦收的光景,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没大米了。会过日子的人家总要在过年的时候留下一些糯米,到了这个时候再拿出来,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等麦子一出地,日子自然就接上了。每年都一个样。只不过端方以前还小,起得没这么早,不知道?